基层党组织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细化落实

发表时间:2020/1/2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7期   作者:郝帅彬
[导读]
        中核检修有限公司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和全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中核建党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的责任任务进行分解,对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基层核电项目又有其特殊性,如何结合实际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是摆在基层党建工作面前重要的问题。要落实好“两个责任”,就必须要清楚目前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对症下药。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新高度来认识,项目部也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及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情况如何,广大党员干部、普通党员及职工群众如何看待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项目部对此开展专题调研,通过采集80份样本,经过汇总分析,可以看到项目部广大职工对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评价是积极的,是认可的。但是在调研中,当问及“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的内容了解多少”,有55%的员工对“两个责任”不了解,这一点是让项目部比较意外的,说明近一年来针对“两个责任”宣贯并没有达到一定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也说明项目部在针对党建宣传工作上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的革新与提升。
        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通过检查结果研究,能够发现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大部分党组织不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党委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不够,有些党组织甚至根本不安排。各级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要求理解和落实存在问题,普遍认为干好本职工作就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是公司或项目党委、纪委的工作,与自身无关,导致在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存在“唱独角戏”现象。
        二是主体责任不明确。党委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应担负起贯彻落实责任制的全面领导责任。但是在巡视中发现党委不安排纪检工作、不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安排纪委工作计划、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兼任等现象比比皆是。
        三是监督责任发挥不力。《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依职责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纪委工作重心往往在组织协调和具体任务落实上,对问责追究工作投入精力不够。同时有些单位信访工作落实不完善,员工检举举报渠道不畅通。
        四是检查考核不规范。从公司到基层项目,每年度都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及明责,但是缺少对党风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进行考核,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用发挥不到位。
        三、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思考
        基层党委有它的特殊性,点多面广,面对的问题多数是小而杂,不容易引起注意,隐蔽性强。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实际应重点做到6个“要”。
        思想上要重视。落实好“两个责任”,重点是要强化党委的责任意识。首先,要强化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意识。

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党委书记的责任意识强不强、“主抓”力度大不大。其次,强化“齐抓共管”意识。党委班子成员和总经理部领导都是主体责任的分担者,没有他们的“齐抓共管”,主体责任势必沦为空谈。这就要求全体党委成员和总经理部成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在肩上,毫不懈怠地抓实抓好。
        制度上要规范。制度保障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基础。第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制度建设,我党一开始就是按照列宁建党学说的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在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毛泽东同志亲自制订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二要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结合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要加强企业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项目部在选人用人、薪酬管理及其他管理领域均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自身职责,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第三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民主管理制度,从近年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实践看,腐败现象的发生往往都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因此,要提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力,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委的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责任上要明确。党委主体责任重点是要落实好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纪委要聚焦主业,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责任。
        舆论上要引导。落实“两个责任”要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各级党员干部做好思想引导,党员干部思想要与时俱进,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参与廉政文化,针对廉政文化的宣传教育不仅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更是要创新,有新意,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大家感受廉政文化的重要性,通过各种载体、媒介形式人性化的宣传,达到润物无声却春风化雨般的效果。同时要扩大普通员工的参与性,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效果,关系整个基层项目工作风气、工作环境,员工是公司组成的细胞,他们对整个企业运行情况有着最敏感的感触,因此在落实“两个责任”中要加强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畅通问题反馈渠道,让员工的真切感受成为落实“两个责任”效果的晴雨表。
        行政上要支持。企业经营是指为了获得最大的物质利益而运用经济权力用最少的物质消耗创造出尽可能多的能够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产品的经济活动,简而言之,企业的存在意义就是为了创造价值。要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公司发展的软实力作用,从行政方面给予落实“两个责任”必要的支持,加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细化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结果,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绩效合约,与生产经营考核同安排、同落实。
        党务纪检专兼职干部队伍要壮大、业务水平要提高。目前,各基层党委纪检干部多为兼职(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人员也是兼职,未设置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业务水平较低等现象。基层党委要有针对性的建立纪检监察队伍,要为纪检监察人员营造良性的工作环境,畅通纪检监察人员上升渠道。同时要为纪检监察人员开展系统专业的培训,从而更科学有效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四、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与建议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公司层面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系统的规划及安排不够,基层党委缺少必要的理论指导及相关的工作遵循。希望公司层面针对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及落实“两个责任”加强顶层设计,各基层项目均为临时性组织,希望结合基层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标准化建设),各项目可以直接参照执行,以减轻基层项目的工作压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党建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加强公司党委的直接领导及监督。为便于纪委监督责任的发挥,可以考虑各基层单位纪委书记由公司党委统一配备,由公司党委垂直领导,这样即可以解决基层项目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同一个人担任的问题,也更能发挥纪委监督效能的发挥。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就基层项目而言专职纪检监察人员较欠缺,希望层面要统筹考虑纪检监察人员队伍建设,优化组织机构。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的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项目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理论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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