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发表时间:2020/1/2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7期   作者:刘明杰
[导读] 摘要: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比如,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鄄城县水务局  山东菏泽  274600
        摘要: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比如,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自河长制实施之后,我国各个城市间已经初步确立了“河长制”管理模式,已经全面开始水质保护工作,其中一部分河流区域水质已经得到很大程度改变。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希望能够对河长制工作实施提供一定借鉴参考。
        关键词:河长制;问题;对策
        前言:实施河长制,不仅有利于提高群众满意度,而且有助于改善河道水质水环境,同时提升政府指针能力。假如某省区域行政边界和流域边界高度一致,更有利于河长制的实施。在河长制基础上,加大河流管理力度,开展水污染综合防治,对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具有非常现实意义。
        1.河长制在实施存在问题
        1.1部分人民群众意识不到位
        河长制推行以来,全国各地河湖管理工作取得了辉煌成绩,蓝天碧水,自然和谐的水环境越来越多,赢得了广大市民认可和支持。然而,一部分人仍对河长制缺乏了解,在河道附近仍能发现生活垃圾随处倾倒,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较为随意以及秸秆焚烧严重破坏水环境,此外,还有部分不良企业,为了利益,向河湖偷偷排放污水,进而导致水污染事件频发。有些人错误的认为治理江河湖泊是国家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事,与自己无关,其保护河湖水环境的责任感和意识明显不足。
        1.2河长制和相关部门的认知思维方式没有发生明显改变
        在河长制实施期间,其河长主要由各级党政领导出任,他们虽然了解河湖治理的长效性、流域性和综合性,但是其认识深度明显不足;通常只追求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因此,常常操之过急。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错误地认为河长制实施颁布之后就无后顾之忧了,甚至以为河长制能够取代部门工作,减少自身责任;除了河长制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用了解太多河长制内容,这些不良现象严重阻碍了河长制的实施。
        1.3相关管理系统不完善
        河长制属于全面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必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确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这样才能顺利开展相关工作。这些规章制度是否能满足河长制正常工作,还应拿到社会实践中去检验。为了满足河流系统的需求,有必要继续探索,总结,补充和完善。
        1.4不完整的河长制配套法律
        河长制实施之前,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制定河湖管理和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来保证河长制度顺利推行,必须建立相对健全的法律制度,从而保证河长制顺利执行;否则,日趋严重的河湖管理和水环境管理问题将难以有效解决。
        1.5相对缺乏河长系统理论
        作为我国新颁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机制,河长将在2018年底前按照国家要求全面确立。但是,目前我国针对河流系统实用理论的研究相对较少。河海大学河系研究训练中心从流域管理机制的角度,对河系的理论基础、支撑体系、法律困境以及河系的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但这些都远远不能有效地指导快速发展的河长制具体实施,由此可见,当务之急需要找到大量相关科学理论来有效指导河长制水事改革实践。
        2论进一步促进河长制实施的策略
        2.1增强认识,从思想根源上崛起
        由于思想认识不够深刻,此时,领导干部必须肩负起相应责任,逐渐养成“河长”身份意识,确立一系列健全的管理制度,更好地规范河长工作职责,将相应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奖惩。要求领导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应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和综合素养,把能力作为确定河长人选的关键标准,从而择选出领导班子带头人,树立榜样力量,以身作则,为社会公共利益贡献自身力量,遇到困难绝不相互推诿,要用于承担责任。


        2.2增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准确定位其在河长制中的重要地位
        各级河长全面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管理工作。要做到这一点,各级河长有必要进一步研究了解和掌握现有的河湖规章制度和法律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应全面掌握和学习河长制相关知识,不断调整自身定位,主动服从管理,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全力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领导,有效协调,协同合作,妥善处理,及时顺利完成水系统目标任务。
        2.2不断健全制度引导均衡发展
        2.2.1建立科学合理的河长制责任制度
        现阶段,中国已经在省、市、县、乡各级都确立了河长体系,主要目的在于组织联合各级领导,共同推行河长制的实施,将其落实到位,且将其相应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责任分明。由此可见,只有把责任落实到每个河长身上,才能减少相关责任环节的失误,打破部门之间的限制,确立以流域为核心、统一管理、目标明确、任务细化的制度。一旦发现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各级相关河长都将承担组织责任。区域综合河长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发动各部门积极参与,将关于河长制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工作中。
        2.2.2执行逐步式销号策略
        销号管理虽然有很大的优势,但是在销号时,要防止短时间内限时销号,预留出更多时间来处理问题,因此,运用渐进式销号管理河长制任重而道远,在保证排查污染力度的基础上,要实施河长制可持续发展政策,不要盲目地查看结果实现了负面清单。清单出现后,可以及时整理各个河水区域问题。根据优先级、使用年限、污染规模等标准,逐步落实任务,不考虑“一刀切”限期取消权重法,逐步解决了河流污染问题。
        2.3建立标准化制度
        明确的管理制度更有利于一个责任明确、人性化、可持续执行的政策实施,特别是在河水遭受污染的前提下,更应该明确权责关系和相应的责任机制。如果我们想真正改变过去分散的治理模式,我们需要一种协作治理和分担责任的意识。交由职能齐全的部门负责,开展跨流域、跨部门、跨区域的治理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地区之间的矛盾,打破以往的自治治理模式,将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好,共同推进河长制度的实施。
        2.4各部门共同努力,恢复水质
        水域污染问题,只依靠领导层是不能彻底解决此类问题的,必须要全面共同努力,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共同治理,才会很快恢复水质。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大合理治理宣传力度,从而国家到公民个人,都应肩负起相应责任,及时清理周边垃圾。无论群体规模大小,都要采取统一的管理制度、处理标准以及资金流等,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在河道治理中巨大价值,合理排放生活污水,及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做好治标治本,一定要做到全民参与,共同协作,恢复祖国美丽的山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治理河湖水问题是,河长制是其中最重要的管理制度,此外,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还应不断总结和归纳制度实施后出现的各种问题和不足,比如缺少理论知识支持、制度不健全、认识不深刻等,从而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通过加大宣传、健全相关制度法律以及逐步式销号等,来科学指导河长制的顺利实施。保证河长制发挥巨大作用,为祖国河湖治理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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