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虽然失业保险制度具有很多功能,如预防失业功能、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功能以及促进就业功能等,但依据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可以看出促进失业者再就业方面的功能未能全面呈现出来。基于此,本文就对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就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期为同行业者提供有利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就业功能;有效建议
前言: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始终处于持续完善及发展的状态,具有一定的功能,如预防失业功能、促进就业功能以及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功能等。但是,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导致其促进就业功能无法充分发挥出来,以致提升社会中的失业率,再加上在发挥促进就业功能方面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效率低,更加提升了失业率。因此,本文就对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就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期为同行业者提供有利的参考依据。
1主要问题分析
1.1失业保险金相关支付不规范
在支付失业保险金时是有相关规范制度的,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只能是与对应政策相符的人员。作为政府支援、确保失业者基本生活及扶助失业者的一个有效方式,失业保险金的作用及价值不容小觑,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国失业保险金支出的主要规范有三条,比较容易审查判断的有两条:一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二是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这两条也都有判定依据,如明确的材料、文件等。而第三条关系着失业保险申领人主观意志,即有就业意愿同时正在寻找工作,假设从客观具体情况来判断,则需要实施大量摸底取证、调查,具体执行中工作难度非常大,工作内容较为复杂,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当前各级社保经办管理单位无法承担,取证、调查效果也不尽人意。而为了获取失业保险金,部分失业保险申领人也会有隐瞒自己目前求职的行为,严重时还会虚报瞒报实情以获取失业保险金。
1.2失业保险制度缺少完善性
根据我国目前失业保险制度执行状况可知,很多地方重视的工作都是失业保险征缴及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却忽视了失业者再就业问题,在再就业培训方面、指导方面,职业介绍方面都存在诸多缺陷。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因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执行期间始终坚持着重保障,轻就业的理念,失业保险制度缺乏完善性,与失业再就业相关的规定也不详细,进而不能全面呈现出失业保险再就业的功能。
1.3失业基金征缴问题多
有目共睹,失业保险制度从确立-实施已数10年,在此期间失业基金的征缴工作始终存在着诸多问题。之所以会出现问题主要是因为未能有效执行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企事业单位参保的热情不高涨,人们不能全面认识失业保险,各地失业保险发展水平高低不一等,另外这些原因还会导致失业保险基金不充分的现象,进而满足不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需求,也就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失业者再就业方面。
2合理化建议阐述
2.1改进失业保险金支付制度,科学地实施资质审核
应强化规划并指导失业保险金的使用,相关管理部门不能只发挥出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功能,还应将领取人的情况作为依据,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节奏进行动态调整,督促并激励领取人尽快结业。还应彻底消除领取人依赖失业保险的心理。对失业保险资质审查关要把握好,对申领人进行全面考察,尤其是要随时掌握申领人近期的求职动态。
2.2改进失业保险机制
起初制定失业保险制度时,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确实是当初制定的目的,同时向失业者发放失业经济金也是当时失业保险机构的主要职责。伴随着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失业保险这种确保失业者基本生活的理念流传至今。
然而随着失业保险金水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严峻化逆向选择问题、道德风险问题,不断扩大了国家财政负担,因此西方各个国家纷纷于上世纪80年代进行了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试图对失业保险制度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并以促进就业为改革失业保险制度的关键内容,这样不但可以促使失业者享受一定的失业经济金,还可以利用其功能再次实现再就业。现如今,在保障与失业者基本生活相关制度设计上,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无疑已经十分完善及详细了,但是在促进就业相关制度的设计上,却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所以建议我国尽快树立促进也就观念,进而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重新设计,以期为充分呈现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提供有利条件。
2.3强化失业基金的征缴工作
2.3.1构建分行业的差别费率制度
将差异行业的失业保险费率挂钩与该行业的失业风险程度,随着失业风险程度的提升,失业保险费率也会递增,即分行业的差别费率。为了让失业率高的行业符合责任对等原则,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预防失业及促进就业提供有利条件,可通过依据不同费率征收不同失业风险程度的行业的失业保险费的方式来实现。
2.3.2构建动态费率制度
动态费率机制是基于分行业差别费率机制进行构建的,它能更深入的依据企业的解雇实情来明确企业的缴费费率,也就是说构建企业解雇率挂钩于企业缴费费率的动态费率机制。若想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则十分有必要对企业解雇情况进行监测,同时构建相关的数据库。但因为人力财力物力等影响因素的制约,实际上想要全方位掌握企业所有人员的解雇情况是不可能的,所以就必须先将重点放置在大中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上。分行业的差别费率机制不仅改变了失业基金征缴现状,维护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公正性,还提升了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而有效融合动态费率制度与分行业的差别费率制度,会进一步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提供有利的条件。
2.4政府需加大支持力度,落实社会职责
2.4.1构建高效的职业培训体系
在职业培训体系的构建方面,我国政府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力度,还增设了流畅沟通及时反馈的途径,这样可第一时间听取失业者的建议及意见,同时掌握其实际需要哪些技能训练项目,对各项职业培训的后期效果进行实施跟踪,以便将职业培训的时效性及适用性提升。
2.4.2构建失业者再就业网络平台
在网络上构建失业者再就业网络平台,即远程教育平台,提供完善的、高优质的远程教育服务,将其硬件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增加失业者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实力。与此同时,再搭建企业与失业者之间的媒介平台,企业利用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让失业者了解企业的招聘对象,然后失业者可自行在平台上投递简历,咨询职位,再就业网络平台的建立,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给失业者,推动了失业者实现再就业的进程。
结束语:
总之,现如今,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深入改革的状态,产业结构调整也势必会导致部分低端企业面临严峻的关停问题,甚至面临着转行的问题。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必须要切实抓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工作,为失业者尽快找到性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帮助,进而更好地保障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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