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新疆 843300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出现了很多问题,其中质量监督管理是当前最主要的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因此目前必须高度重视并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因此文章重点就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展开分析。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直接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建筑物功能的发挥和实现。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应该落实科学全面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监督的成效,全面结合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科学的解决对策,以此来综合性提升质量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面临的新形势
1.1 工程建设数量日益增多,对监督工程的要求越来越高
现阶段,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基本上得到了控制,但是常常出现工程质量通病问题。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工程质量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数量日益增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多,大大推动了建设工程的发展,同时对监督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1.2 工程建设常常出现质量通病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更加重视工程质量。加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加大了施工队伍素质和施工过程控制之间的矛盾,涌现新的质量通病,同时某些消灭的质量通病又出现了,对工程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除此之外,存在着严重的结构隐患、有些不合格材料涌入施工场地,还存在着工程检测弄虚作假的情况等等,这些引起人们的极大不满。
1.3 建设工程主体多,承建力量需要提高
建设工程质量涉及越来越多的单位,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还包括审图机构、检测单位、材料供应商等,这加大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难度。建筑施工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调查发现,我国进城务工人员中有1/3从事建筑业,然而当前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较低,导致其技能不高,综合素质较低,因此现阶段必须着力提高建筑劳动者的素质。
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过于单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两方面。现阶段,我国在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上的能力不足,这导致在实际应用中出现问题。我国之所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较低,是由于监督模式比较单一,这造成不能对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同时在监管过程中,只依靠监督机构,这不利于实现监督的全面性,不能全面准确地核验、评定工程质量,无法实现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另外,现阶段,有些单位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只依赖技术手段,而不使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这造成单位不能实现质量检查的全面控制,从而致使监督的力度和深度不够,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受到削弱。所以,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加强各方的交流与合作,降低不利影响,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进而推动我国建设行业的长远发展。
2.2监督管理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中,整体优化监督管理成效,切实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必须全面优化监督管理意识。现阶段,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展实践中,现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缺乏科学的管理意识,在质量管理中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与此同时,在质量监督管理中,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可能还存在利益媾和的问题,这同样影响和制约着质量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
2.3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缺乏科学的业务素养
在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实践中,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的优劣,直接关系着监督管理的成效。当前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明显缺乏科学的业务素养,同时也缺乏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能力,致使他们在质量监督过程中难以发现问题,难以解决问题,质量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很难收到成效。
3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措施
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利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造成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隐患,因此需要针对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不断完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具体措施如下所述:
3.1 转变质量监督管理理念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一定要转变质量监督管理理念。这需要从以下三点入手:①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监督人员,因此首先要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提高其素质,为此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从而推动建设工程行业更好地发展;②政府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需要转变理念和只能,不能直接参与监管工作,不能直接调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③要鼓励建设工程行业大胆创新,不断提高其指挥能力和自主调节能力,从而提高自己的质量监管能力。
3.2 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提升监督管理成效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中,整体优化监管成效,切实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应该全面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整体提升监督管理成效。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中,政府部门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整体优化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应该结合新形势、新问题等,全面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切实提升监督管理实效。(1)按照放管服的原则,实现权力的有机分配。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进行权力下放,同时科学做好权力分配,充分明确质量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明确责任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监管部门的管理,促使他们依法依规来开展质量监督管理。(2)做好工程单位的全面精细考察。在建筑工程的开展过程中,质量始终是第一位的。整体优化质量监督管理成效,不断提升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真正从源头上来优化工程质量。政府部门应该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展初期,落实科学全面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积极进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来开展深入考察,全面审核与把关它们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以及市场口碑。(3)针对不同施工单位差异化的质量标准以及反馈出来的质量问题等,积极实施差别化管理,大力扶持质量信誉优良、技术成熟的优质施工单位,严格处罚质量标准混乱、质量问题频出的施工单位。
3.3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应用信息技术手段
在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实践中,还应该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全面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整体优化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与效益。一方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为建筑工程项目开展的主体,应该落实自身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成立专门性的质量管理部门,整体优化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还应该建构完善的人才培训体系,确保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真正发挥聪明才智,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协调解决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建筑工程是系统复杂的综合性工程,整体优化质量监督管理成效,还应该积极依托于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质量监督管理的整体效益。特别是应该建构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建筑工程建设信息的全面收集与汇总,及时进行质量管理的干预。
综上所述,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从而避免或是降低不必要的损失。但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需要针对问题,不断完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加强质量监督单位的自身建设,鼓励其大胆创新,积极培养工程建设需要的质量监督管理人才,从而更好地实现我国建设工程行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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