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省)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不断的发展,合同纠纷问题成为当前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合同纠纷不但能造成建筑企业经济损失,而且对于企业信誉和发展也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基于此情况,加强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管理,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防范措施,对于维护建筑企业的合法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防范措施;常见纠纷
1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1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
结合《合同法》中“建筑工程合同”部分,我们可以得知建筑工程合同的相关概念,其中,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2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作为建筑工程合同,其法律特征也比较明显,如下:
(1)经营主体应当具有一定的资质。我国的《建筑法》对主体的资质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必须具备四大条件,分别是: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且资本自身需要符合国家规定;需要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能够从事相关建筑活动的专业性的技术人员;同时,也需要有对应的能够从事相关建筑活动的应用技术装备;最后,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或条件要求。
(2)建筑工程合同具有国家干预性。由于建筑工程合同始终关系到各项建筑建设,直接影响着国家最基本的建设规划和国计民生,因而,国家需要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制定以及履行进行一定的干预,以便依法进行一定的监督和权限管理。
(3)建筑工程合同具有要式性。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筑工程合同为要约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体现。
(4)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具有特殊性。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只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论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在何方,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原合同支付价款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而其他合同则不同,要根据过错程度来承担法律责任,且有过错方的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2.1有关建设主体在合同中的基本权利义务不清晰
界定建设主体各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其法律意义重大,是建设主体各方享受权利的法律基础和履行义务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进行正确处理的基本遵循[2]。在建设实际过程中,各方面的条件会限制影响到建设主体,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合同权利义务的取得和履行产生分歧,出现很多疏漏和不清晰,一旦演变为纠纷,便会认识到合同条款依据缺少,此时已为时过晚[3]。
2.2建筑工程合同的相关管理水平差异显著
现阶段,在管理合同上很多建筑企业不重视合同的签订,没有站在战略高度上对其进行充分认识,仍有很多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来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从而导致在建筑工程方面存在参差不齐的管理水平,整体呈现较为低下的水平,与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以及工程进度管理等存在严重脱节的情况,对于合同的执行等方面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再者,企业缺乏相关有效性审核以及跟踪,进而与很多合作方私下里签订阴阳合同,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十分大的经济损失。
2.3工期纠纷问题
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当中,建筑工程在合同的规定期限内,未能够按期完成,致使工程不能够按时交付使用,这是建筑工程合同经常出现的问题。造成工期问题的基本原因包括以下方面:其一,发包方没有严格执行合同的实际规定,未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工程材料等。同时,也没有及时与地方政府做好沟通工作,没有做好拆迁等工作。由于这些问题导致工程不能够如期进行,致使工程的工期被推迟。其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由于工程承包单位对施工组织不力,造成相关设备等无法满足实际的工程需要,而造成工期出现延迟等问题。其三,由于外界因素所影响,例如洪水、战争等因素所影响,导致工期不能够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对此,更应当重视和细化导致工期延误责任方的法律责任。
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防范措施
3.1做好合同评审工作
在拟定合同之前,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程序规定,加强对合同评审工作的管理,确保法律顾问能够提早参与其中。合同的签订要严格参照《招投标法》、《建筑法》以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做好合同签订工作,才能够确保合同的法律效益。此外,如若需要对合同作出适当的修改,必须保证其修改的内容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之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基于部分重大工程合同而言,合同签订双方要认真研究相关条款,确保合同签订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尤其对于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条款而言,在签字盖章成立前,应当及时沟通修改。
3.2加强对合同对方资信调查
在签订相关重大建设工程时,我国《合同法》第273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按照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等文件进行。因此,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内容:加强对工程项目进行调查研究,主要检查其是否得到了国家的批准。同时,还需要对其经营范围、经营资格、相关证照等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在分包单位的选择过程当中,重点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对分包单位进行审查,主要观察其是否具备国家的相关标准规定,是否具备较高的资质,以及相关证书等。此外,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还需要对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审查,以及综合方面的业务能力,只有做好相关的审查工作,才能够规避风险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得到落实。
3.3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控与管理
在合同履行阶段,必须根据相关标准规定对该阶段合同进行监控。同时,要坚持与各方面协调管理,为合同履行营造良好的环境。尤其要注重基础材料,原始证据等搜集管理。在此过程当中,尽可能的选择文字方式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记载。同时要加强与业主、监理方、以及相关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交流合作,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签字认可,注重证据材料的留存意识。相对与分包方而言,必须加强对分包方进行监控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只有做好相关监控管理工作,才能够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3.4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预警系统
没有不具有风险系数的建筑工程合同,这就需要对合同的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预警。因而,对合同对象信用等级进行分析评价,对合同风险评估体制进行不断健全,并在合同签署和履行的全过程中分阶段分对象进行风险评估,才能及早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同时,还需要对发现的合同风险进行分类归纳、等级评估,从而进行分级预警,以便为建筑工程合同顺利落实提供必要的应对方法。
4结语
依照前文综述,建筑工程合同所涉企业应当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章程之下来承担工程责任以及进行合作分工,依据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条款来实行有效的、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并加强合同内部管理,从根本上防范法律纠纷,从而依法为主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相关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成乡.建筑工程合同的内部管理及法律纠纷的防范[J].山西建筑,2012,38(26):278-279.
[2]沈晟.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法律纠纷的防范措施[J].山西农经,2015,(3):27.
[3]刘永平.建筑施工合同纠纷问题探讨[J].建筑发展导向,2015,(13):1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