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 陈瑜 陈瑜

发表时间:2020/1/13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8期   作者:陈瑜
[导读] 摘要:城市规划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直接有相似点,也存在不同之处,但两者之间无疑具有密切的联系。
        邯郸市国土资源测绘中心  河北邯郸  056002
        摘要:城市规划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直接有相似点,也存在不同之处,但两者之间无疑具有密切的联系。只有促进两者间的协调配合,相辅相成,才能够显著提升城市规划的质量以及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因此,对两者间的异同点进行把控是很有必要的,确保两者间的一致性,进而促进城市的经济建设。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
        引言
        制订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是管好用好城市土地、合理布局城市空间的重要保证。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处级阶段,各个方面发展迅猛,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如何将有限的土地发挥出最大的效应,就需要城市规划的辅助协调。相对国外,现阶段我们的规划水平还有待提高,由于体制问题,我们的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之间的衔接还有待完善,在当前土地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决策讨论等政策手段,信息化系统等高科技手段来完成对于土地规划的高利用率以及高产出比的设计计划,也要保证用地实施方案同当地的经济社会协调促进其发展。
        1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1城市总体规划涵义
        城市规划是依据现有城市数据做出科学合理推测未来城市的未来蓝图并且合理分配现有城市资源以便于能够适应所做城市蓝图的科学手段以及合理措施,并对城市环境的利用与构建加以提案。城市规划的任务是,在一定时期内依照当时城市发展目标和社会目标,明确城市属性、城区大小和未来发展途径,通过正确的土地处理方案完成城区空间功能的统筹规划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安排与明确步骤,城市规划通常包括两个阶段,分别为全面规划以及细节规划,大中城市发展过程中还可能额外增加城市区域规划作为补充。其中,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代表的城市规划,其代表城市政府的意志通过合理讨论完善相关意见来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以及具体完成步骤,掌握城市布局的实现途径和程序,通过城市内部空间的合理分配尤其是城区土地的规划安排来完成对于城市未来发展程序的步骤控制精确城镇发展的正确方向。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涵义
        土地利用计划是相关城市根据我国环境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目的在于改变土地使用行业,设计完成高效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结构,增加土地产出比,依据当地的人文、发展情况和生物资源等条件,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优化组合,不仅在空间选择高效利用,在不同的时间段也进行不同的土地安排来实现计划的完成。它是指在特定时期依据不同的需求来对土地的使用进行完全无浪费的使用。其中包括用地整体计划和特别计划。要依据整体规划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各级政府在进行实施国家土地政策,要考虑带不同省份不同城市的用地需要量和当地的人文、环境、发展条件来进行不同部门间的同地分配、用地结构的合理改进的战略性思想和科学手段,其根本意义在于通过统一的部署安排来对某地区的用地进行统一的分配、使用、管理以及重要的自然防护。
        2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二者的规划目标存在一定的差异
        城市规划的内容主要是城市发展方向、土地使用效率及工程建设等,旨在通过合理布局来促进城市化建设的全面发展。通过城市规划,政府部门和各职能部门能够开展针对性的管理工作,以此促进城市经济、文化、政治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推动城市化建设的进程。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主要是以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为依据,通过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旨在通过土地规划落实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从而为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提供可靠的保障。由此可见,城市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发展社会经济,提高城市化水平;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二者在根本目标的确立上就有很大的差异,那么在实际规划中出现矛盾就不足为奇了。


        2.2二者的规划范围存在一定的差异
        城市规划的范围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更广一些,这是因为城市规划主要是针对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而言的,当然也包括土地规划,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是针对土地的使用效率进行规划和布局的,只有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才能提高城市规划的合理性。正是因为二者的规划范围不同,导致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出发点也不同,很容易出现不同的意见和建议,不仅不利于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联系,而且还会影响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发展。
        3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
        3.1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
        在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与利用时,应当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核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无论是土地利用规划还是城市规划,都要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重要发展基础,一方面这是对土地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也能够对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因此,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服从土地利用规划的大局部署,对城市资源与城市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考虑,从而对城市发展的潜力与水平做出准确预测。切勿只注重眼前利益与局部利益,应当在土地利用规划的限制之下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且合理的拓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2革新传统管理理念
        在以往城市发展中,很多城市都会遵循“先发展后治理”的理念,此理念不仅会增加城市经济发展的成本投入,而且还会造成部分资源的无端浪费,限制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革新传统管理理念,将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从综合理念出发进行土地资源的规划分配,从而提升土地资源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具体的执行操作中,土地利用规划部门应当要求城市规划部门对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对土地的利用率进行提升,将所有土地资源使用量进行合理控制,使其可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缓解土地资源稀缺的现状。对于城市规划部门而言,在具体工作中,需要遵守相应的管理操作规范,有效改观土地资源浪费的情况。同时规划部门一定要转变传统的“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做好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的有效协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3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就目前的土地制度而言,土地利用规划部门与城市规划部门之间缺乏足够的沟通与交流,一些事情明明可以通过沟通交流解决,而由于双方缺乏沟通使得原本并不难的事情升级为双方的矛盾。除此之外,在遇到矛盾时不及时解决,长期以来,土地利用规划部门与城市规划部门之间的关系不和谐,进一步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的方案与城市规划方案存在脱节的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上级部门应当充分重视这一问题,对双方的观念进行有效的转变,使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多沟通、多协作。无论是土地利用规划部门还是城市规划部门都需要服从土地利用规划,同时土地利用规划也需要考虑到城市规划的需求,并给予一定的支持与帮助。只有保证土地利用规划部门与城市规划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协作,在大的发展方向下开展相关工作,才能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衔接的协调性,才能共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才能促进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落实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要求,从而促进资源、经济、人口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现阶段,我国已经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为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是指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综合性战略部署,促使城市体系规划和国土资源体系规划能够有机结合,以便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从而确保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甄利霞.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J].居舍,2018(14):182.
        [2]文志军.论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发展[J].资源信息与工程,2017(02):71.
        [3]周燕香.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J].建材与装饰,2017(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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