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共文化服务视域之下的协同治理创新研究 游鑫

发表时间:2020/1/13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8期   作者:游鑫
[导读] 摘要:文章在公共文化服务视域基础上指出协同治理是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可供选择的模式,也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备择治理结构。
        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山西太原  030006
        摘要:文章在公共文化服务视域基础上指出协同治理是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可供选择的模式,也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备择治理结构。建立协同治理机制的核心环节在于构建各类社会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制度化沟通渠道和参与平台,应从制度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和保持良性互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协同治理模式,实现城市社区治理机制创新。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 社区治理 协同治理
        一、公共文化服务视角下的协同治理
        随着治理理论研究与应用的不断深入,社区基层文化建设逐渐成为社会治理话语体系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共文化服务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社会治理功能。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也明确了新时代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的重要任务。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民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目前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
        在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创新过程中,理顺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增进协同性,提高供给效率,就成为当下相关学科领域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本文以协同治理为视角,聚焦于多元主体协作参与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探讨其协同关系的具体构成及其得以形成的内在机理和制约因素,找寻影响制度创新的关键因素和实现路径,以提高协同治理模式的运行效果,满足城市社区居民的多样化文化诉求。
        二、公共文化服务视角下的社区治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变化,人们更加关注精神需求,更加注重社区生活的归属感与幸福感。传统社区治理存在主体结构不合理、交互性差、智能化程度低等诸多不足,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迫切需要进行社区治理创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打造社区治理新格局是大势所趋、是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关键所在。新时代加强社区治理,打造社区治理新格局也应把增强居民归属感和幸福感作为新时代社区治理的根本目标,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谋幸福,要把社区治理效能转化成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认同感和满足感,提高新时代社区治理的居民满意度和心理效能。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和自治角色,从社区居民自治中谋取治理力量,扩展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手段和方法,努力做到参与主体多元化、实现方式弹性化、成果享受公平化。
        三、公共文化服务视角下协同治理的时代困境
        (一)群众社区参与出现真空化的现象
        从传统的政府公共权力角度来说,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属于公共权力范畴,社区的工作基本处于政府的网格化管理之下,社区的居民也就天然地认为社区管理是政府的事,自己很少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偶尔参与社区活动,也更多的是听从政府安排,并不能积极主动地为社区发展建言献策、贡献自己的力量,无法充分享受自己的参与权利。同时,由于基层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再加社区工作的繁杂性、多样性和无序性,基层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走访群众,也不能及时解决社区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对于社区事务只能通过有限的方式告知群众,而大多数居民由于工作学习时间的限制,不能及时了解信息。因此,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就会存在一些空白地带。
        (二)利益主体依附性与分化
        协同关系中参与者的利益相关性存在差异,具有主导性地位的参与者更能够做出一些利己行为,而处于被动地位参与者的利益往往不能够得到较好的实现。这在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尚较狭小,组织力量不足的背景之下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长期计划单位体制的遗留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基层社会组织由于过于依赖政府组织的行政庇护和经济支持而逐渐丧失了价值取向的公益性,往往是既没有动力也没有能力满足社会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公共文化诉求。


        (三)群众社区生活呈现无理性的苗头
        在基层社会实践中,很多基层政府部门因人少事多,“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忙于应对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评比,无暇顾及基层群众需要解决的“小事”,导致社区居民的诉求无法及时得到满足。群众的实际问题不能在社区中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他们就会自己寻找途径或采取无理性措施来解决问题,甚至会出现“无赖化”的行为倾向。当大家认为是“按闹分配”时,其结果就会让政府疲于维稳,甚至迫使政府采取以“无赖”治理“无赖”的方式,从而导致恶性循环。
        四、公共文化服务视角下协同治理途径研究
        (一)明确边界,发挥政府组织社区治理的主导作用
        首先政府是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宏观设计师,政府组织应该通过制定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从整体上掌控社区发展的方向和建设的蓝图,以支持和保障社区建设的连续性和有序化;其次政府是社区治理的服务者和资源供给方,当前政府组织的机构调整和职能改革最终落脚于“服务性政府”建构,服务性当为政府组织设立之根本,通过社区自治所需资源的提供,在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服务中,以实现地方政府之效能;最后是政府社区治理协调和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即从原来行政命令式的社区监管,转型为协调各社区治理主体之关系,并监督各主体以促其功能最大发挥。
        (二)积极引导,促进社会组织社区协同治理实践参与
        首先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授权、社群组织孵化、民间自发等多种形式,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以发挥其专业、灵活、自主等特点,实现其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有效载体和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作用;其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实践,既可以通过地方政府授权的形式,也可以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支持,抑或以项目制的形式,促使大量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利用其所掌握的社会资源和自身的功能特性,以最大可能实现社区治理的协同性参与;最后是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通过立法、审查和评估等手段,形成“民政部门登记、行业部门联系指导、街道社区日常管理”的社会组织管理新模式。
        (三)参与共享,推动社区居民社区治理参与能力提升
        协同治理是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可供选择的模式,也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备择治理结构。建立协同治理机制的核心环节在于,构建各类社会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制度化沟通渠道和参与平台。这意味着,政府须强化其社会培育发展机制,需要经由深层次的制度强化、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来实现。在静态制度设计方面,城市社区需要调整好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权力结构,完善各个参与主体的权力运作空间;在动态运作机制方面,则需要协调好社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主体间权利责任均衡。与此同时,也有必要采取各种措施激励、便利社区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过程,尤其要促成社区居民形成协同治理的共识和氛围,积极表达自身利益诉求,避免“参与冷漠”。
        参考文献:
        [1]沈亚平,陈建.从建设到治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的基本逻辑[J].湖北社会科学,2017(4).
        [2]燕继荣.协同治理:公共事务治理新趋向[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2(17).
        [3]郁建兴,吴玉霞.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一个新的分析框架[J].学术月刊,2009(12).
        [4]孙萍,闫亭豫.我国协同治理理论研究述评[J].理论月刊,2013(3).
        [5]卫志民.中国城市社区协同治理模式的构建与创新——以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街道社区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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