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城市照明工程,同样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础工程在城市照明工程整个过程也是至关重要的,基础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容忽视,把握安全管理的要点,有利于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关键词:路灯 基础工程 安全管理
国民经济的发展,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使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渐规范化 制度化 科学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提出,集中体现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也使国家和各行各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更多、要求更高、管理更严。随着安全生产的发展,从中央到地方、从大企业到小企业,都越来越重视提升自身安全管理的能力,注重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细化安全管理的要求,培养了越来越多的安全管理人员投身到安全管理工作中,为安全生产奋斗着、努力着、创新着,不断推动我国安全管理水平迈向更高的水平。
在城市照明工程中,基础施工作为一个独立的土建环节,非重点控制的工序,也非高危作业环境,在很多地方都采取劳务分包的形式进行发包,正因为这种分包模式,往往造成安全要求得不到落实,安全管理容易被忽视。但恰恰相反,越是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更要引起重视,更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基础施工的特点:城市照明工程的基础施工具有单个工程量小,单位工程纵向长横向短的特点。具体来说就是单个基础的工程量不大,整个工程的工程量沿线长度较长,但每个单独的基础都可看作一个单位工程,土方开挖、钢筋、模板、混凝土、土方回填等各项工序一应俱全。每个基础施工过程中所具有的危险源大致相同,但由于工程的纵深较长,所有基础的危险源都串联到一起,这种串联并非简单的相加,有时是一种幂次的增强,这种增强无形中加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
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搞好安全生产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基础施工是城市照明工程的先导,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必须在工作伊始就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到位,从源头抓好、抓严安全生产。一句“安全第一”便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给出了明确的定位,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必须将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前的社会环境也要求每位建设者把做好安全工作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安全工作出问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光给伤亡者及家属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灾难,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轻则经济补偿、行政处罚,重则降级、吊销资质,企业从此除名,相关负责人也会受到刑事处罚,同时企业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是致命的、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
基础施工安全管理要点:
1、劳务及人员的选择:首先要选择具有与发包工程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分包单位要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根据工程规模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所有管理人员都应持证上岗,从源头上杜绝无资质,超越资质等违法分包的发生,减轻安全管理的难度,降低了危险源中管理上的缺陷因素的影响,为后续的安全管理创造先决条件。
2、安全准备工作: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能胜任相应工作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档案,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项目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公示,复核基础沟槽沿线地下条件,有无其他管线存在,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作业人员台账登记作业人员进出场记录;督促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落实三级教育,坚持公司教育要有,项目教育要勤,班组教育要全;监督劳务分包做好班前教育工作;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全体作业人员和劳务分包管理人员。
4、作业过程的常见防护措施:
人员防护:
作业人员配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手套、反光背心等。使用机具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树立“四不伤害”意识。注意上下班途中、作业间歇、转场作业途中的交通安全。在已通行道上开挖基坑,要在安全距离意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基坑防护:
、电缆沟槽防护:由于电缆沟槽沿线长度较长,在施工中电缆沟槽的开挖一般采用“开挖一段、敷设一段、回填一段”的原则,这种方法既经济又安全。如果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进行回填,要做好沟槽的安全防护,距沟槽边200mm处设置安全防护,夜间要挂红灯并设置警示标志。
、接线井安全防护:接线井开挖后要做好周围安全防护工作,四周距离井边200mm设置安全防护或拉警戒线,夜间设置红灯并有警示标志。在接线井上盖加锁之前,要一直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安全防护时,要向项目部报批,经项目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对防护进行拆除,施工完成后应立即对防护进行恢复,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场。对于其他工程安全防护的临时拆除申请程序也要按照上述执行。
、庭院灯、一般道路灯基坑防护:对庭院灯及一般道路灯基坑深度一般在2米以内,基坑开挖后要对基坑周边进行安全防护,可在距基坑边200mm处设置安全防护或用螺纹Φ12@200的钢筋网片加15mm厚木板进行硬覆盖,硬覆盖每边超出洞口边300mm,遇已通行路段应采取固定措施,防止防护设施被随意移动,夜间在防护设施上挂设红灯并设置警示标志。基坑周边应做成斜坡状,坡向基坑外侧,防止雨水流入基坑造成塌方。
、中杆灯、高杆灯基坑防护:中杆灯、高杆灯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米,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基坑周边塔抗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具体做法如下:采用Φ48*3.6mm钢管搭设全封闭防护栏杆形式,立杆打入地面500~700mm深,立杆露出地面高度1200mm,立杆与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水平钢管采用双道护栏形式(下道护栏离地高度600mm,上道护栏离地高度1200mmm)并在外侧挂设密目式安全网,立杆按2m间距设置,钢管及踢脚板表面全部涂刷黄黑(红白)相间油漆以示警戒。栏杆警示色油漆尺寸如下图示,并悬挂提示标志,护栏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基坑在防护栏杆外侧1500mm处设置排水沟,内侧设置≥3%的排水坡,采取有组织排水。基坑地下水水位高于坑底标高时应在基坑外侧采取降水措施,设置降水井点,降低基坑周边地下水位。在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放坡形式开挖,放坡比例按下表取值。
若不具备放坡开挖条件,可对基坑周边进行支护,支护后采取人工或机械开挖,开挖过程中注意加强基坑周边土体的监测,发现土体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基坑开挖土方应及时清运,不得在基坑周边1.5米范围内堆土或堆积重物。不放坡人工开挖时,应在基坑周边设置临时爬梯或者临时坡道,方便人员通行或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撤离基坑。
成品的安全防护:
基础施工完成后,在路灯安装前要对基础进行安全防护,可采用木板进行覆盖然后覆土。若近三个月内无路灯安装计划,要对螺栓进行回丝上黄油进行包裹,在基础顶部砌砖封闭,砌筑顶部与地面平齐。b、接线井施工完成后,立即进行填砂加盖,井盖有防撬措施,接线井在人行道或者慢车道上,井盖与地面平齐。接线井在绿化带中,接线井应低于绿化土标高100-200mm,加盖覆土。
5、特殊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1) 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G46-2005相关技术要求。临时用电接线应有专业电工进行接线,电工应持证上岗,临时配电箱开关箱设置符合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按照“三相五线制”设置供电线路,电缆挂设要绝缘并符合最小安全高度,电缆不得随意私拉乱接、不得拖地。
2) 电气焊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取得电气焊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非电气焊作业人员不得私自施焊。电气焊作业过程要配备灭火器材,并在作业前向项目部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电气焊作业人员作业前要检查设备并配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目镜。电焊机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不得超过30米,电焊机各连接部位要经常紧固,以免松动,损坏设备。气焊作业应保持氧气、乙炔钢瓶放置牢固,不得剧烈振动及受阳光暴晒,开启时应使用专业扳手,不得野蛮开启,使用过程中保持氧气和乙炔钢瓶2米以上安全距离。氧气、乙炔钢瓶存放要保持2米安全距离,距离明火或热源10米安全距离。电气焊同时施焊,氧气瓶要做好绝缘措施,乙炔瓶要做好接地措施。
3) 爆破作业: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如遇巨大岩体要采取爆破作业,要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爆破作业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要求,爆破作业应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审批手续,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具有爆破人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施爆作业。作业前由专业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爆破现场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由专门人员把守,防止无关人员意外进入,作业过程由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4) 其他特殊作业: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一些特殊的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如:机械破碎开挖基坑、锚杆锚固基础施工等,对于特殊的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除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法规以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加强特殊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的过程安全监督和管理,保证安全施工。
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行,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城市照明基础施工,虽然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但整个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而有序的工作。安全工作无小事,千里之提溃于蝼蚁,越是简单容易的工作,安全管理越是不能掉以轻心,应该有组织的释放其过程中各类危险源的能量,保证过程的安全生产。只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才能规范人员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只有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才能减少轻伤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综合治理的目的;只有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才能推动整个安全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运行,实现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安全无小事,安全生产既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只有搞好安全生产,才能实现企业科学、持续、快速发展,只有实现安全生产,国家才能富强安定,百姓才能平安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安定。
参考文献: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2、《城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手册》
3、张华,城市照明设计与施工[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11
4、刘志强,浅析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