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0/3/4   来源:《中国电业》2019年 19期   作者:马西南
[导读] 巡视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重构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
一、 大唐云南公司巡察工作现状
(一) 认识到位,做好顶层设计
         对企业而言,巡察工作是党建工作的一项创新,认识是否到位,党委是否重视非常关键,是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一是认识到位,做好顶层设计,各项工作机构和制度。在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设立了巡察办,与监审部合署,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度先行,先后下发了云南公司党委巡察看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编写了2万余字的云南公司巡察手册。督促有力,主要领导及时了解巡察情况,明确工作方向。在巡察过程中,巡察领导小组及巡察办及时对巡察工作提要求、听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准备充分,强化夯实内部巡察基础
         做好巡察宣传工作。巡察作为巡视工作的延伸,是展示“利剑”的又一形式,务必做到深入人心,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根据中央和集团公司党组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两期巡察工作理论和实操学习,抽调本部及三级单位党委(支部)书记、分管领导、部门相关负责人、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学习培训, 建立了巡察专家库,组建了基本的巡察队伍,为公司开展巡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也为公司组建了一支能开展巡察工作的干练队伍。
(三)规范程序,注重问题导向,聚焦巡察重点
规范巡察工作程序,是保证巡察工作有的放矢、步调一致,不跑偏、不走样,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一是规范巡察准备。巡察组制作了公司内部巡察手册,提前发到巡察组工作人员手中,并集中1-2天进行实操学习、条规解读等内容的培训,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本部职能部门发出问题征询单,力求做到带着问题下去。及时跟进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接确定进驻相关事宜,扎实做好进驻的相关工作。二是规范巡察进驻。统一进驻和结束时间、统一对外公开进驻情况、统一召开动员会、统一提供巡察所需材料模板。巡察期间,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盯“三大问题”“六大纪律”,突出巡察重点,力求精准发现问题。三是规范巡察成果。巡察进驻结束后,巡察组及时形成巡察材料上报党委巡察办,由党委巡察办整理后报巡察领导小组审议,再上党委会审议通过。四是规范巡察整改。经巡察领导小组审议后的结果以小范围会议形式进行反馈,由被巡察单位签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问题整时间、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的上报、检查等环节,并规范组织整改“回头看”工作,形成“回头看”报告,建立健全整改台帐,跟踪进行检查、督促、考核、问责,严格管控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
(四)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抓好巡察工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责任意识是否落实到位,是决定巡察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一是强化巡察组的责任,高规格、高质量配备巡察组长、副组长。从业务部门、三级单位纪委书记、支部书记、中层干部中挑选巡察干部,配齐配足巡察力量。二是强化被巡察单党组织责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接受监督没有例外。云南公司要求被巡察单位自觉接受巡察,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对巡察工作不干预、不打听。三是强化协同作战的责任。纪检、审计、财务、人资等部门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积极做好配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和线索认真对待,优化管理,及时反馈。
二、 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 认识上存在片面性,群众参与度不高
         作为一种监督新途径,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有心理负但,认为找出的问题多会对本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政治前途要付出较大的风险。有的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存在顾虑,巡察中不同程度存在对巡察组不讲真话,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讲工作业务多,触碰到核心的、要害的问题,难度更大。在对巡察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中,难以获取客观评价。在谈话和座谈中,积极参与讨论发言的不多,多是唱赞歌、讲好话,普遍存在不敢谈、不好说,说了也没用的思想。


(二) 巡察人员责任难以落实,形不成刚性约束
         巡察人员一般从公司本部党群、人资、纪检等部门、三级单位中层干部中抽调组成。由于人员临时组成,少数干部存在工作积极性不强、热情不够高;有的因为学习和培训不够,经验不足,对适应巡察工作特别是发现问题还有一定差距;有的在巡察中因大部分人员相熟悉,抺不开情面,对深入群众中调查摸底掌握实情有畏难情绪,怕得罪人,影响自己。
(三) 巡察内涵把握不好,过多涉及生产经营管理
         通过近两年的巡察来看,对巡察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综合运用巡察工作方式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普遍不太高,熟知国家法律法规和系统内的有关文件要求的不是很多,有的巡察人员重点不关注在政治巡察方面,没有深刻理解其工作范围及特定对象,而是过多从生产管理、经营管理上去下功夫,查出一些业务管理的鸡毛蒜皮的小问题。还有就是对巡察干部没有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干好干不好都一样。
(四) 巡察工作对象差异较大,工作中对策不足
         被巡察单位的组织建设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组织巡察的11家公司,公司人数从几百人到十余人,相差太大。对党委组织架构的公司开展巡察时,各方面条件较好,揭示问题也就全面系统一些,报告的形成针对性也较强。但在面对一些规模较小党组织为支部的公司,巡察人员的配置就少,业务人员不可能全方位配齐;二是巡察内容有较大差异,很多对党委进行巡察工作的内容不好套在支部工作上;三是支部的管理工作几乎全是兼职人员,责任难以划分,就更难以落实整改。
三、 做好基层单位巡察工作建议和思考
   (一)选配好巡察工作人员
         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巡察人才储备。公司先后开展了三次集中培训,抽调下属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支部书记等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建立了公司专家库,为公司巡察工作储备了人才。二是根据巡察单位的规模大小,合理配备巡察干部,这样才能做到针对被巡察单位和谈话对象情况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健全巡察制度体系,实行销号闭环管理
         重视巡察长效机制的建设,着力顶层设计。从巡察组织机构、巡察工作制度以及巡察干部培训教育培养、考核选拨等方面开展有效工作。探索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模式,综合运用各种巡察方法,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坚决把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和制度刚性约束力体现出来。
         特别要重视“回头看”工作。作为闭环管理的重要阶段的关键环节,要加大“回头看”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整改回访,保证整改力度不减、热度不衰。重视问题整改的质量,真正把整改落到实处。
(四)宣传教育工作和成果运用相结合
         一是坚持把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法规制度,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二是要加大巡察成果运用力度,力戒“打一下、摸一下”、“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针对发现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说教一千遍不如问责一人。完善问责机制,不怕露短露怯,真正发挥巡察震慑遏制作用,促进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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