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角度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研究

发表时间:2020/3/13   来源:《教育学文摘》2019年第17期   作者:侯丽艳
[导读] 学前教育是当下社会教育重点关注的对象,对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能够大大缓解政府压力和社会建设
        摘要:学前教育是当下社会教育重点关注的对象,对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能够大大缓解政府压力和社会建设。近年来我国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越来越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手段进行学前教育发展,不仅能够有效缓解我国幼儿园教育中存在的入学难问题,同时也促进和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我国基本国情还未处于高发展的教育时代,对于大众普遍的学前教育来说主要的支柱还是靠政府机构。而对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这一举措,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水平和文化差异,导致学前教育出现了严重偏差,各地区的教育水平层次不齐,出现脱节现象,这样对于政府来说,建设配套幼儿园的举措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篇通过对政府管理配套幼儿园小区的制度和问题进行论述并进行研究,提出可行的有效解决方案。
        关键字:政府角度;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
        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区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要做到让适龄儿童都能够享受优质便利的学前教育,必须升华改革小区幼儿园的建设,随着城镇化人口增多,针对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小区幼儿园,提供社会教育便利,同时也促进了城镇小区市民的管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要坚持公办民办并举不动摇,充分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既要大力发展公办园,也要鼓励支持更多的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在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体制方面仍存在着管理与建设难题和困境。
        1.小区配套幼儿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是实践学前教育的重要一步,“幼有所育”是我们期盼的大同社会,也是建设和谐文明社会做出的重要决策,但是,对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相关法律法规仍然存在着不健全的现象,比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验收标准不明确,程序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幼儿园不能明确的进行移交和建设规划,教育政策也无法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服务资源,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移交不到位问题直接影响后续幼儿园教育的发展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应该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不能打着公办幼儿园的幌子进行一些营利行为,比如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可以采取措施换另一种方式继续完成学前教育,为民服务,换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也可以帮助政府对小区学前教育的实施和落实。《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办成公办园的,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加强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也就是确保举办者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做好相应的扶持和动态监管工作。


        2.强化治理保障
         政府要充分认识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监督指导,建立摸排整改情况总台账,细化时间节点,采取可行措施,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结果。畅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交叉管理现象严重
        小区幼儿园教育办学水 平要求不是很高、但是对幼儿园管理者水平要求颇高,因为幼儿需要全方位的保护和教育,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从生活起居到学习教育,各方面综合因素也不断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也成为当前急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我国在这样 的大背景下,应强化政府对幼儿园建设的力度、找准定位,并充分认识小区配套幼儿园对学前教育事业推动的重要意义。 充分利用政府的优势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本文首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概念进行深刻阐述;其次,认真梳 理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当前面临的种种困境,并对产生困境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深刻剖析;最后,以政府管理职能为切 入点,来推动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自身建设与发展,推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明确治理重点任务。一是解决规划不到位和建设不到位问题。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各地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结束语: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工作,需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让人民群众的子女“有园上”“上得起”;也要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治理工作的决心,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公共教育资源,国家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规定是明确的。
        参考文献:
        [1]李海.住宅小区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以广州市为例[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4,29(11):109-112.
        [2]雷芳.长株潭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学前教育研究,2014,0(11):23-28.
        [3]袁征.住宅区配套学校归谁所有?[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2):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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