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乡村国土空间不仅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空间保障,也是孕育新经济新动能的重要载体,但是目前我国乡村地区的空间规划管控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是统筹协调发展的根本性、战略性的综合设计,是村域土地开发利用和时序安排的地位最高、综合性最强的空间布局。
关键词:我国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管控改革
引言
结合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管控状况及要求,注重其改革方面的深入探讨,可使这类地区国土空间管控效果更加显著,为乡村振兴提供参考依据,避免其国土空间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管控状况的过程中,应给予其改革更多的关注,实施好相应的改革计划,确保国土空间管控有效性,为乡村地区的更好发展打下基础。
1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管控改革的必要性
为了使乡村地区能够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国土空间改革工作能够落实到位,则需要对其改革的必要性有着一定的了解。具体表现为:①通过对乡村地区国土空间改革的思考,可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提供专业支持,满足现代化的战略需求,实现对国土空间的科学管控,为乡村地区的长远发展注入活力;②重视国土空间管控改革,符合乡村地区在这方面空间规划全域管控要求,保持国土空间良好的利用状况,避免影响其应用价值;③关注国土空间管控改革,加大其改革力度,也能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持,全面提升其振兴水平,实现对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管控问题的科学应对。为加强城乡统筹规划管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协调乡村公服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置,指导村庄规划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盘考虑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人居环境整治,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
2我国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管控改革探讨
2.1确权赋能厘清权利
确权作用之一就是定分止争,“定分”就是确定土地权利归属,“止争”即防止争夺、争斗,只有在产权明晰没有纷争前提下赋予的土地权利,才可以借助流转的桥梁得以实现“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为此,必须首先建立权属清晰的土地产权制度。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民从国家分配获得土地使用权,而不是从体承包土地及获取宅基地使用权。将农户的土地使用权确定到具体地块,颁布土地使用权证,同时,在符合规划条件下,赋予农民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继承、赠送等目前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具有的一切处置权利。土地确权到户后,从此“生不增、死不减”,不再调整。农民有了土地处置权,不仅能促使其增加投资,使土地保值增值,而且能够通过适时处置农村闲置房产及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盘活手中沉睡多年的土地资产,使沉积的土地资产在流动中焕发新的活力,为农民进城入镇创业提供第一桶金,为优化城乡国土空间布局创造条件。
2.2生态环境整治措施
推进“天蓝地绿水清”活动。实施乡村见绿工程,一是建设乡村公园。有条件的村庄可建设休闲游憩配套设施齐全的乡村公园;一般村庄可依托公共绿地、村庄公共绿地场等建设小型游园。每个自然村应至少建设1处以上公共绿地或小游园。二是实施“绿化提升”行动。建设环村绿化带: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公路、村道、滨河两侧的绿化景观,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营造风景林:在乡村公共场所、房前屋后、村庄空置地、文化广场等集中绿地区、村镇主要出入口等位置营造风景林。营造水源涵养林: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在适地适树原则指导下,营造、改造、经营和管理现有水源涵养林及规划水源涵养林。开展村庄水体环境整治。一是加强水体污染防治。调查追溯河道污染源,清理生活与工业污水直排沟渠管网;清理并整治村内臭水沟、洼地、局部集水区。二是对河道、水渠及坑塘等水体进行清障清淤,改善农村水环境。三是开展滨水地区生态化改造。保护河流自然形态,对规划中裁弯取直的建设方案应进一步科学论证。
水体堤岸鼓励采用生态驳岸,有条件的村庄可对生产活动密集的直砌式硬质水岸进行生态化改造。
2.3重视城乡统筹,构建好相应的规划体系
结合乡村地区的具体情况及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在加快国土空间管控方面的改革步伐过程中,应给予城乡统筹足够的重视,完成好相应的规划体系构建工作进行科学应对。具体表现为:①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层面,要详细调查乡村地区村庄、工矿、旅游设施和区域交通、公用设施、特殊用地的现状,明确乡村地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的保护修复目标等,将城乡统筹规划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对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的科学管控,高效地完成相应的改革工作;②重视对创新理念、专业理论知识等要素的引入及高效利用,完成城乡统筹规划机制,并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优化这方面的规划工作方式,为相应规划体系的构建提供科学指导,促使乡土空间国土空间管控更具合理性、科学性,逐渐实现其改革目标。同时,应通过对多元化乡村功能的充分考虑,在其国土空间规划中应重视分类用途引导,实施好相应的管控计划,进而提升国土空间管控方面的改革水平。
2.4全域土地整治
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过程中应当坚持生态文明理念,严格遵守耕地保护制度。国土空间整治的首要任务就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明确村庄宅基整治这一重点工作内容,将整治的基础定格在农用地整治上。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为了提高整治的综合效益应当构建土地整治长效机制,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在规划过程中应当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进行进一步的完善,积极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加强水资源节约,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同时加强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做好输配电设施的准备和完善,保证灌溉电力要求。
2.5层级传导,构建完整的导控机制
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体系,分不同层次对乡村地区规划管控提出不同深度的要求。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层面主要提出乡村地区功能分区、村庄布局优化原则、开发强度控制、生态保护和修复等要求,明确城市级重要交通市政设施布局。县(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层面主要落实市级空间规划提出的要求,原则上结合乡镇行政区划细化功能分区,明确村庄布点规划,框定各类建设用地总量,落实各类生态空间、乡村旅游、生态兼容性功能设施的用地布局。乡镇(街道)级国土空间规划层面除了镇区用地规划之外,还要明确山水田林湖草等各类生态和农牧业用地布局,详细落实各类建设用地布局,确定规划保留和适度扩展的村庄用地布局形态。村庄规划也要拓展规划重点范围,除了村庄聚落的详细规划外,还应对村域内各项生态、农牧业用地,乡村旅游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各类建设用地明确用地布局和控制指标,满足乡村地区各类建设空间规划管理需要。
结语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背景下,我国传统的以城镇建设空间开发建设管控为重点的空间管控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未来全域空间管控的战略要求,必须抓住国家重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机遇,改革创新空间规划体系和管控思路。通过对不同措施配合使用方面的思考,有利于实现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管控改革目标,加快其改革步伐,丰富这方面国土空间管理与控制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因此,未来在推动乡村地区发展、优化其国土空间管控方式的过程中,应加深对这方面改革的重视程度,提高相应改革措施的整合利用效率,促使乡村地区国土空间改革能够达到预期效果,不断拓宽其改革工作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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