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重生、乐死的生死价值观 冯登立

发表时间:2020/3/27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12月61期   作者:冯登立
[导读] 庄子将生死视为同状,即生即死。生死由自然观角度得到了完全的阐释。重视生命的存在,乐于接受死亡的降临,更是庄子生死同观的表现。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广东省 广州市 511300)
摘要:庄子将生死视为同状,即生即死。生死由自然观角度得到了完全的阐释。重视生命的存在,乐于接受死亡的降临,更是庄子生死同观的表现。
关键词:庄;重生;乐死

 
       1 “重生”而不“贪生”
       每个人都很重视自己的生命,珍惜生命的存在,是人的本性。庄子一生虽认为生死一体,但他是重视生命的。在他生活的战国年代,正是诸侯混战,尔虞我诈,处处是杀戮的凄惨景象。面对如此惨状,他想到了将个体生命融于宇宙万物的存在之中,去超脱现实,求得安身立命之道。我认为,庄子说生命短暂,无须恋恋不舍,其正是为了人们更好的生存,在乱世之中能坚强的活下去,是对生命的真正关怀。李泽厚先生说:“他也不像佛教那样否定和厌弃人生,要求消灭情欲。相反,庄子是重生的,他不否定感性。这不仅表现在前述的‘保生全身’和‘安时处顺’等方面,而也表现在庄子对死亡并不采取宗教性的解脱而是审美性的超越上。”[1]庄子“以养其身,终其天年”(《人间世》),反对“以人灭天”、“以得殉名”(《秋水》),主张“保真”“虚己游世”(《山木》),反对“丧己于物”(《缮性》),这些都是“重生”思想。《庄子》中有不少关于庄子珍惜生命的寓言故事,认为生命价值高于一切,人应淡泊名利。
       2 “乐死”而非“轻生”
       郭象在谈到庄子的生死观时曾谓:“旧说云庄子乐死恶生,斯说谬矣!”斯说之谬,谬在“恶生”。庄子有乐死倾向,但他不恶生,其实他很重生,前面已有所论述。死亡问题是人生观的核心问题,解决不好死亡问题,就意味着不是彻底的人生观哲学。庄子认为,死是必然的,就象永远有白天和黑夜一样,是自然的规律。悦生而恶死,即是“遁天倍情”,有违于自然之道。在庄子看来,“死”是对现实人生苦难与无奈的超越,是“生”的延续和回归。“死”不仅摆脱劳累,而且成为欣然的乐事。
       夫大块载弗以形,劳我以生  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死也。[2]
       生是劳,死是息,从这个意义上讲,死未尝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和令人高兴的事。“人之生也,与忧俱生,寿者惛惛,久忧不死,何苦也!”[3]人们总是被一些困惑缠绕着,个体生命中充满着无尽的忧愁,人的一生中,除去病、祸、死、丧的忧患之外,真正快乐的时光少之又少。《至乐》篇云:
       庄子之楚,见空髑髅,髐然有形,撽以马捶,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辩士。视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 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不信,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之乎?”髑髅深矉蹙安页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
       世人对待死总是感觉可怕,谈死色变。可空髑髅认为死是一种解脱,死使他不再受统治者的牵制和欺压。可见,生有多大的忧患和痛苦。生也许就是“附赘县疣”,死也许就是“决疣溃痈”(《大宗师》)。死亡了,上没有君主的管束,下没有臣民的干扰,也没有四季的繁忙,这比朝南称王还要快活啊!
       在庄子看来,人生就是“终生役役而不见其功”(《庄子全译·齐物论》)。夜以继日的劳苦,最终却无所作为,相对于这样的生,死正是负累的解除。

《齐物论》谓:“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弱丧,依郭象注:少而失其故居名为弱丧。庄子正是把生当作弱丧,一种无家可归的困惑;死当作归家,一种困惑解除的乐园。庄子在《齐物论》中,曾对常人或“倒置之民”的悦生恶死的态度,讲了一个丽姬的故事。
       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子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4]
       丽姬当初哭得很伤心,当和该国王同睡一床,同吃美味佳肴时,后悔当初不该哭泣。由此看来,常人虽悦生恶死,但谁能保证有朝一日他会不后悔当初不该悦生恶死呢?庄子在《庚桑楚》里讲“以生为丧,以死为反”,更体现了庄对待“死”的达观态度。正因如此,面对妻死,庄子才能“方箕踞鼓盆而歌”:
       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5]
       庄子妻死,他不但不伤心,反而鼓盆而歌。在他看来,妻子的死是顺其自然,是命的安排;他把死当作安息,当作一种快乐。所以,若噭噭然大哭不止,就是“不通乎命”,违背了自然之理。《养生主》篇云:
       秦失吊唁老聃,仅哭了三声就出去了。面对他人的不解,秦失解释道,过于悲痛是违反天理,增加了流俗之情,他们是忘记了受命于天的道理。夫子应时而生,逢时离开人间,也是顺理归天,哀乐之情就不会入于胸次了。
       《庄子·大宗师》篇中记载了对生死持达观态度的子祀、子舆、子犁、子来四个人,他们把无当作头,把生当作脊柱,把死当作尻尾,把生死存亡完全当作自然之事。特别象子桑户、孟子反、子琴张那样的“古之真人”,当他们出生的时候,并不欢欣鼓舞;当他们面临死亡的时候,也不加以抗拒,好象无拘无束地来往于人间,即使畸形残缺仍欣然处之,甚至死亡面前仍能编曲鼓琴,“临尸而歌”。生则安之,死则顺之。不以生为乐,亦不以死为哀。《列御寇》曰:
       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槨,以日月为连壁,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比,何其偏也!”[6]
       庄子认为,生死不过是一种自然现象,犹如昼夜更替,“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庄子·达生》),因此,“生”的到来,要欣然接受;“死”的到来,也要安然处之。生是劳作,死是休息;生是流离,死是归家。庄子 “乐死”但并非“轻生”,如《盗趾》篇庄子借盗趾之口,批判了伯夷、叔齐、鲍焦,申徒狄、介子推等人“离名轻死”,批判了他们不珍惜生命的举动。“乐死”其实也是对苦难人生的批判,是对人世生命的无限悲情。“乐死”而非“轻生”,顺应宇宙自然的安排,领悟生命的真谛。
参考文献
[1]李泽厚.《中国思想史论》(上).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第193页
[2]张耿光.《庄子全译·大宗师》.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7月第一版,第105页
[3]张耿光.《庄子全译·至  乐》.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7月第一版,第302页
[4]张耿光.《庄子全译·齐物论》.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7月第一版,第40页
[5]张耿光.《庄子全译·至乐》.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7月第一版,第305页
[6]张耿光.《庄子全译·列御寇》.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7月第一版,第5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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