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政策

发表时间:2020/3/31   来源:《教育学文摘》2019年8月16期   作者:汤梦月
[导读] 为指导中小学生综合减负,明确各方责任,形成政府、学校、家庭和校外培训机构协同推进减负工作合力

        摘要:为指导中小学生综合减负,明确各方责任,形成政府、学校、家庭和校外培训机构协同推进减负工作合力,2018年12月28日教育部等大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和强化政府管理监督四个方面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次减负政策的出台,再次引起了公众对中小学生减负问题的热切关注与讨论。本文将从此次减负政策出台背景、减负的内涵与实质以及政策评价与思考三方面对该减负政策进行综合分析。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正处于高速发展和不断改革的时期,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其中,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尤为突出。目前我国中小学生普遍存在着在校学习时间过长、作业完成时间超标、体育运动时间不足、睡眠不足、学习压力大、课程实际难度大和课业负担重以及参加校外补习等现象。此外,中小学生的择校竞争愈演愈烈,民办教育已成为优质教育的代名词,而公办学校逐渐被“边缘化”。如何切实减轻负担,提高效率,提高质量是当今中小学生减负的关键所在。我国义务教育的现实呼吁更加完善的减负政策出台。
二、“中小学生减负”的内涵与实质
        实施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首要问题是明晰“中小学生减负”的内涵与实质。建国以来出台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的政策文件众多,在这些官方政策文件中对中小学生减负的认识偏重于减轻学生的在校时间、作业时间、禁止补课等客观负荷;在公众认知和媒体报道中常将中小学生减负与事实性存在联系起来,如书包超重、学习时间过长、考试频繁等,并能注意到学生身体素质下降、学生厌学等生理和心理现象;在学术研究中,众多学者从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多种视角出发探索中小学生减负的内涵,普遍认为学生所受的负担有认知、身体、心理三个维度,学生的心理负担及生理负担也应当被纳入减负的范围中。
        综上所述,中小学生减负的内涵与实质应包括减轻超出中小学生承受强度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和生理负担三个方面,三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核心是课业负担。因此,减负不仅仅意味着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即可,减负的真正目的是优化资源分配,发展学生多样化的能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政策评价与思考
        从目前来看,此次减负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与以往政策相比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也使我们不得不进一步思考“减负”政策为何难以落实以及面对多种阻碍,“减负”政策如何突围的问题。
        1.“减负”政策难以落实的原因
        首先,政策的目标及内容缺乏明确性。政策文本中未明确说明减负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减轻学生负担要减到何种程度等问题,容易导致各执行主体简单地把“减负”理解为没有负担,将政策落实等同于不给学生布置作业、取消考试和排名、缩短在校时间等。其次,政策文本中对到各年级课后作业的时长有明确规定,但负担的轻与重不能仅用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长来衡量,而应该看这段时间内学生具体做什么。同时,每个学生在身体耐力、知识基础、智力水平、学习动机、个性品质等诸多因素上存在巨大差异,对同样的物理负荷量的心理承受力是不相同的。其次,学校以升学率为前提并将学生的成绩作为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绩效的评价标准,并给每位老师分配一定的升学指标。这种不合理的评价标准使得教师们通过各种方式迫使学生在自己的教学科目中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延长课时、增加作业量等,目的就是让学生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提高升学率。再者,“减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多方利益者之间的相互博弈,学校,教师,家长,校外培训机构都会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行动目的影响减负政策的执行与落实。减负政策中的各方无法形成合力。


        2.面对多种阻碍,“减负”政策突围的对策建议
        (1)落实“减负”政策,首先要改善政府治理
        政府行为不应仅是开会发文,关键是言而有信,令行禁止。教育治理需要引入反腐机制,对地方政府和公务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究。改善政府治理的另一途径,是要超越单纯的公办学校管理,在政府-公立学校-私立学校-社会力量并存的格局中,走向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共享的现代教育治理。通过树立共同的价值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竞争,规范和治理教育培训机构,改善公办教育的品质。
        (2)引导大众媒体,营造良好的“减负”外部环境
        在校外辅导市场巨大的经济利益推动下,各类教育机构无孔不入,通过各种手段营造一种“你不补课你吃亏”的焦虑氛围。因此在规范各种教育培训机构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教育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完善相应的教育舆论宣传制度。宣传国家教育部门出台的相关教育改革政策和“减负”文件,宣传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法,传递科学的教育教学理念。
        (3)促进各方协作配合,形成“减负”的多方合力
首先,学校需要建立正确的价值观,规范办学行为。以校长为代表的学校领导班子要转变以往以“应试”为主、成绩优先的教学理念,建立以教师和学生为中心的育人思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课程安排上应注意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学生实践和技能培养,开设如创造发明课等综合实践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课程,保证课程安排的多元性。其次,教师在“减负”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髙自身素质,在钻研教材和丰富文化知识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高质量的完成教学任务。同时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家长则应该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理性看待孩子的学习成绩,给予孩子自由支配课余生活的权力而不过分干预强制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注重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生存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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