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努力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看到了法院执行结果的可喜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3.5个百分点,并特别公布了2016年以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由此可见,“执行难”问题,已经受到国家的重视,能够彻底解决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一、我国法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执行案件质量效率存在差异,效率不够高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城乡差距等情况的存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现基础、保障力度等差异很大,导致出现了相关工作开展的不平衡问题,进而影响到具体群众的获得感也有所不同。
2、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
有些法院思想守旧,依旧延续以往的工作方法,对执行的信息化工作不够重视,缺乏统筹规划思想,各个相关部门之间沟通不畅、缺少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
3、执行人员队伍存在各种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执行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件基数增长很快,广大执行工作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肩负任务重、工作压力大、执行风险高,患职业病,身心健康,心理健康,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还有一些地方由于经济、政策等原因,造成执行队伍严重老龄化,执行工作队伍缺乏中坚力量,工作人员知识储备缺乏,个人能力素质低下,执行工作的人员整体跟不上时代发展需要。
4、缺乏有效打击手段打击新型规避执行行为
仍有不少企业和个人,妄图利用各种手段,隐匿财产,逃避债务,钻法律的漏洞。近几年来,出现了多种逃避执行行为的新手段,给法律执行部门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二、改善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执法机制不断完善,执法理念不断更新
1、完善司法解释体系
完善两高的司法解释制度,加强两高的司法解释力度,对于维护我国的法制统一,实最终现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还缺乏适用于两高的通用规则和程序的制定的司法解释。
2、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法院在深入推进执行机制改革过程中,实现集中执行的常态化、主动化,通过开展常态化的集中执行行动。推行集中执行常态化机制,规范行动,联合出击,惩戒为主,注重宣传,灵活执行。
(二)建设过硬执行队伍
1、提升公职人员能力素质
严格推进十九大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榜样、学先进,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执行质效的强大动力,推动办案工作均衡发展,确保完成任务。认清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对工作不尽责、责任心不强的进行岗位调整,确保审判执行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最强化。
2、更新执法人员队伍
人才是一切事业的根本。建设一支高素质、精英化的法官队伍,推进法院执法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司法辅助人员合同制的相关制度改革,严格把关,从严落实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从业资格审核制度,实现符合法政职业的相关招录机制,从而实现真正吸纳高素质人才走进入执行执法队伍。
(三)加大制度化建设力度
1、加强社会国民诚信体系建设
要建立健全诚实守信相关法律法规和可供参考的体系标准,形成全社会性质的行之有效的信用系统,推进政府、企业、社会诚信,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一套守信奖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加强行业信用、领域信用、地方信用建设,努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提高全社会的诚信观念和守信水平,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2、完善联合惩戒体系建设
加大力度清查力度,联合各界各部门建立全方位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不履行义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该名单。在全社会范围内构建完善联合信用惩戒体系,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寸步难行”,促使大量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回归诚信轨道。
(四)加快执行方法创新
1、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现代化手段在执行工作中的运用
2、网络司法拍卖
法院可以通过拍卖方式来处置财产,运用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在网络的专属拍卖平台上向全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财产保全中引入保险机制
中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前、诉讼中涉及财产保全,须如实提供财产担保。执行过程引入财产诉讼保全责任险,是我国法院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创新诉讼担保模式的重大措施,为保全担保拓宽了渠道。
4、借鉴美、英等国模式,探索法院执行机构市场化运作
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的长期目标看,法院“执行难”问题,无疑是法治建设进程中阶段性的,特有的现象,执行难问题的形成,是包括一定时期的思想意识、道德素质水平、历史文化传统以及体制机制等各种因素长期综合作用的结果。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应多管齐下、标本兼治。解决“执行难”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公民法律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明确目标,坚定信心,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执行难“”问题才能得到切实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