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安工程项目危大工程策划书的编制简述

发表时间:2020/4/2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31期   作者:解孝忠
[导读] 摘要:做好建安工程项目危大工程策划书,实施危大工程的全过程管理,识别分析评审分部分项危大工程项目,编制危大工程项目清单,设立危大工程清单台账,编排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计划,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  030032
        摘要:做好建安工程项目危大工程策划书,实施危大工程的全过程管理,识别分析评审分部分项危大工程项目,编制危大工程项目清单,设立危大工程清单台账,编排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计划,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关键词:信息管理;现场管理;应急处置;禁忌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对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安全事故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8]第37号令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通知的31号文,贯彻集团公司关于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为主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主题,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关注度,促进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创建项目的危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出亮点创典范,提供精神动力、行动指南、思想指导。
        二、目的与目标
        目的:实施危大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分部分项危大工程组织机构,识别分析评审分部分项危大工程项目,编制危大工程项目清单,设立危大工程清单台账,编排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计划,按照工程划分区域落实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8]第37号令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目标: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率100%;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率100%;危大方案实施率100%。
        三、意义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做好危大工程管理,努力减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发生,紧守安全红线,从根本上促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施工活动中,工业建筑工程中危大工程具有数量多、分布广、管控难、危害大等特征,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近些年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中,大多数发生在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危大工程范围内。所以要针对各项目工程的危大工程数量,种类,分布的特点以及设计或业主提供的危大工程清单,有必要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进行策划,编制比较详细的策划书。
        四、项目特点
        按承建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内容,包括项目涵盖的各单位工程及配套的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规模,区域,土建工程难度难点特点,安装工程难度难点特点,危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包涵内容等。
        五、原则
        1、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的原则:先编制经批准再实施原则;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的原则;由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审批的原则;变更必须由原审批人批准的原则;审批人签字认可的原则;安全系数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就严不就宽的原则;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属于危大工程的必须编制方案的原则;符合专家论证标准的一律进行论证的原则。
        2、前期保障:(1)建设单位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2)勘察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3)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4)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5)建设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六、危大工程范围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8]第37号令和31号文”有关规定,危大工程范围严格按31号文规定执行,不得遗漏、瞒报,在工程设计阶段及招标阶段应基本明确危大工程基本信息,在施工阶段初期进行危大工程策划、计划,编制清单,逐项进行计划、编制、检查、落实、完成,确保实施率达到100%。


        七、方案编制流程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实施严格按《规定》流程执行;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实施严格按《规定》流程执行;
        3、方案内容严格按《规定》要求内容完整齐全有效。
        八、信息管理
        1)危大工程及其危险源相关信息应包括以下部分:①工程基础信息;②工程策划信息;③实施工程中的动态管理信息。2)参加危大工程施工的各方责任主体应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危险源控制的资料与记录影像资料等、资料与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规范,并有追溯。3)危大工程实施时,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及时报告危大工程施工风险危险源控制的相关信息。4)施工承包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对危大工程施工过程中动态管理的信息、技术变化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定下一步改进需求和管理措施。
        九、现场安全检查管理
        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各方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的各个环节各自做好危大工程的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工作,从策划、方案编制论证审核批准、全过程检查验收控制等方面,制度健全,领导带班,检查到位,验收严格,措施到位,应急储备合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跟班作业,严格把关,一丝不苟,履行好应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危大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不出现任何问题。
        十、应急处置
        1、应急处置措施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2)坚持积极抢救、控制事故蔓延优先的原则。(3)坚持自救互救、通讯畅通的原则。(4)坚持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原则。
        2、应急对象的物资和场所
        1)作业点或场所:现场电气焊作业点、基础开挖作业点、脚手架作业点、装饰作业点、防水作业点、加工现场、配电室、仓库等。2)可(易)燃物:建筑垃圾、保温材料等。3)易燃易爆(气体):汽油、柴油、油漆、稀料、氧气、乙炔气等。4)应急物资准备:防火、防爆、防泄露应配备的工具:灭火器、消防水龙带、十字镐、消防钩、水桶、铁锹、沙袋、阻燃棉被、管钳、抽水泵、防毒面罩等。5)急救工具用具:机动车、医药箱等(内备:止血绷带、急救药品等)
        3、应急预案准备:
        培训:对应急现场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对各种应急措施、救护人员的知识技能;
        教育:对抢救摔伤人员知识技能教育;对紧急切断电源、抢救触电人员知识技能教育;对控制机械事故损坏或伤害,排除机械设备危害、防止机械事故继续扩大教育;对抢救食物中毒人员教育;对抢救被化学品伤害人员的教育等,做好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记录。
        演练: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项目部每年进行一次综合事故演练,要按“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
        预案修订与完善: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使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4、方案和交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按程序进行针对性的交底工作,履行合规手续,作好预防准备工作。
        5、应急准备
        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措施及急救措施,包括塌方、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化学品伤害、火灾、倾覆、物体打击、爆炸、食物中毒、中暑、传染病等(另列)。
        应急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指挥小组办公室:xxx(电话)消防:119;匪警:110;交通:122;救护:120;
        6、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人。2)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十一、禁忌
        凭个人经验指挥、盲目蛮干;进场材料、设备、设施不验收;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和无经验的操作人员;层层转包或以包代管,无人监管;不交底、不巡查、不验收,发现问题不闻不问;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随意降低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逃避上级部门的监管;不执行带班生产制度、旁站制度、交底制度、验收制度;忽视方案中的技术措施和要求,不顾安全,强令赶工、抢工和交叉施工;不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不告知紧急避难措施;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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