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周红江

发表时间:2020/4/7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32期   作者:周红江
[导读] 摘要:随着农村电网的不断改造和标准化供电所的全面创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盐城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  江苏响水  224600
        摘要:随着农村电网的不断改造和标准化供电所的全面创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目前我国的农电企业因为深入农电管理体制改革而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对于经济发展对农电提出的更高要求仍然无法满足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加强农电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应用。因此必须要在农电工作中深化农电管理体制改革才能满足构建和谐农村电力的要求。
        关键词:新形势;农电管理;体制改革
        前言:
        农电管理体制在农电的整体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农电建设发展迅猛,原有的农电管理体制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农电管理和时代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农电管理体制改革,但依然不够深入和全面。新形势下,我国农电管理体制改革还有一定的路要走。
        1、新形势下农电改革的发展趋势和要求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推进,农电事业作为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也要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为深化农电管理体制改革,我们首先要明确新形势下农电改革的发展趋势和要求。(1)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日渐完善的大背景下,要重视农电事业的发展,逐步提高其在国家电网企业中的地位,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用电量,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电发展。(2)我国进行的行政制度改革,极大提高了县级财政管理的自主性,从而使县级的经济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要求县级供电单位尽可能满足经济发展所需的用电量,并将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到日常工作的规划中。(3)目前我国县级供电管理体制不健全,所推行的股份制和代管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给我国农电管理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阻碍。代管是为了达到降低管理成本的目的对供电企业的人员数量进行控制同时为了规范供电市场而实行的政企分开。代管模式对于地方政府、省电力公司和被代管企业未能规范其权力和义务对构建和谐农电非常不利。
        2、目前农电管理体制不适应于和谐农电的主要表现
        2.1农电企业的发展受到资产产权不清的影响
        部分农电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造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但是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仍然在改制后的农电企业中存在。农网改造资产的生产运营和维护由县供电企业负责而资金的统贷统还则有省电力公司负责,因此产生了不明晰的产权关系对于农网改造形成的资产的使用权、占有权和收益权等省电力公司和县供电企业很难做到统一。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得农电企业很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拥有独立法人的县供电企业在管理权责和职责方面与投资方没有明确的界面。这些问题都非常的不利对于和谐农电企业的建立。产权不清对于构建和谐农村电力和农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都非常的不利。
        2.2农电管理改革中产权不明、投贷不分
        现阶段,对农电网络的改造主要是由国家电网企业负责的,省级电网企业负责着农电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是债务的主要承担者。但实际上,农电改造的债务是由全社会来进行还贷和承担的。由此可知,我国农电改革中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产权不明、投贷不分等。电网企业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备,农电改革的产权和控制权主要集中在国家或地方电网公司的某一企业,导致农电改革产权主体多元化发展无法得到进一步落实,限制了我国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
        3、深化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3.1加大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
        为了加强农电管理,就要对农电管理的体制进行改革,即构建一个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协调合作的管理体制。这就要求国家及地方政府加大对电力改革的支持力度,促进改革工作职权的合理分配。虽然国家及省级电网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相关的农电管理部门,但多数的农电供电单位都是由公司组成的,政府法律法规难以对其产生制约和引导。

农村经济建设与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密切,各农电单位要认识到政府政策及制度的重要指导价值,自觉按照制度规范开展管理工作。由政府及国家电网企业带头,制定出长期适用的农电管理体制改革规划。
        3.2农电管理体制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相匹配
        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需要与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国家电力改革的具体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与各级政府的农村经济体制、农电政策等相匹配。也就是说,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适应农村地区的发展。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农电改革也同样,需要遵循循序渐进、按部就班的原则,加强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统筹兼顾,使农电管理体制适应新农村的发展趋势,从而促使其更好的发挥自身效能,切实推进农电事业的发展。
        3.3增强电力服务意识,完善电力法律及规章制度
        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进行了改革,电力市场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电力服务主体对电力能源的要求越来越高,电力经营目标相对滞后,两者之间的矛盾激发,导致我国农电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日渐凸显。因此,要推动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就要完善农电管理相关的法律条款,加强农村电力的立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农电管理工作的开展,肯定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做好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制定普查工作计划,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专项督察,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电力法》在我国推行多年,但其内容条款缺乏更新完善,要在《电力法》中增添电力服务的内容,为电力服务尤其是农电服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提高电力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构建完善的农电服务及管理体系。加强最基层的农村供电所员工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要学会、掌握、进而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并严格遵照执行已有的法律规定。
        3.4提高农电工的业务能力,缩小与正式工的差距
        农电工的业务能力和职责落实直接影响着农电工作的进行。目前,我国农电工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与正式的电力职工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相关电力企业要合理分配工作,实现农电工和正式职工职责范围的分离,根据农电工的实际情况,有针对的引导其开展工作,规范自身行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随着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向现代人力资源开发模式的不断转变,供电所需要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而在了解基层员工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对工资分配、绩效管理、员工福利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工作进行有效的健全与完善。除此之外,为提升农电工的业务素质和水平,电力部门要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强化他们农网建设、电力维修等多方面的专业技能,逐渐缩小与正式职工之间的差距,促进农电管理工作朝着更规范、更专业的方向发展。
        3.5农电企业要规范管理
        首先要深人调查制约和影响已经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县供电企业发展的问题,在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等方面要把省市县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障碍摸清提出措施进行改进。其次对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组织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对法人治理结构不断进行完善逐渐达到现代企业制度中要求的“管理科学、权责明确、产权清晰和政企分开”。三要把农电工的待遇问题解决好。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确定用工形式为了调动农电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要根据规定为农电工缴纳相应的保险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同时也要对农电工加强培训和管理考核使农电工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4、结语
        总而言之,新形势下,深化我国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能够直接推动农电服务体系和农电事业的发展。同时,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农电管理体系,才能为农电服务工作提供保障,促进农电建设规范、有序开展。相关电力部门及管理人员要提高对农电事业的重视度,增强农电服务意识,针对现阶段农电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切实推动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我国农电事业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付毅.新形势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J].科技与企业,2015(24)
        [2]彭丽颖,韩善起.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新模式[J].大众用电,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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