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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市政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当代社会,作为市政工程的重要基础设施,公路工程近年来建设规模和数量在持续增加的同时,如何提高工程施工效益,促进公路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是基层产业机构的核心发展方向。鉴于此,本文主要基于公路工程合同类型,对合同管理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应用意义进行了全面剖析,以此在确保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为预期施工目标的达成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类型;应用作用
一、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合同类型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市场经济常态下,为规范市场经济各方主体行为,依据市场发展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合同,是现阶段约束各方经济主体行为的有效途径。公路工程作为市政基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伴随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其工程施工规模和数量在持续增加的同时,为降低项目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在施工作业开始前承包方与施工方需签订施工合同,,以法律方式来保护环境、规范施工建设和约束工程造价。
就目前来看,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签订施工合同是十分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否落实到位,对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施工效益的影响力也是不容忽视的,而就目前来看,根据费用和工程量计算方式的不同,可将施工合同分为三种,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经大量调研数据分析可知,总价合同通常签订于工程量小且费用容易计算的公路工程中;单价合同则通常签订于工程量较大、施工周期较长、施工图纸复杂以及施工涉及内容较多的公路工程中;至于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签订于工程风险较大、施工周期紧张以及应用新工艺的公路工程中。
二、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应用意义
(一)招投标阶段施工合同管理的应用作用
在当前公路工程施工规模和数量持续增加的新市场经济常态下,施工合同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保障了公路工程施工方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也为工程施工效益的最大化发挥奠定了良好基础,最终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创造了良好条件。就目前来看,在招投标阶段签订施工合同,其一方面是为了避免问题出现后各方出现经济推诿现象,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避免缺项漏项或者计算错误问题的出现。
1.施工合同签订时需明确通用和专用条款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式合同是主要合同形式,其内容主要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因此在进行施工管理过程中,为确保条款内容编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施工方和承包方需根据现阶段行业具体要求进行通用条款的编写,而在专用条款编写过程中,需在行业要求基础上再结合本地区以及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此通过形成独立的“合同专用本”来对施工各方经济主体行为进行约束,以此在明确各方职责的基础上避免经济纠纷亦或是权责不清等问题。在进行条款编写过程中,对于通用条款而言,合同双方不同对相关规范要求的通用条款内容进行擅自修改,在确保条款内容一致性的基础上确保后期施工环节的有章可循,对于专用条款而言,作为条款内容的重要部分,在进行编写时合同双方需根据工程项目具体要求和工程目标,在确保项目特殊性充分发挥的基础上,为预期施工效益的实现奠定良好基础。
2.施工合同签订时需明确工程施工作业量
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明确工程施工作业量是确保工程施工作业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和根本前提,换言之就是在当前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当工程量清单编写结束后,在不出现较大变动的前提下,此项施工合同就是施工单位竣工后进行结算的合同。
在招投标阶段进行施工合同签订时,由于一些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现象的存在,或多或少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对工程造价计算的精准度造成一定影响,故此在进行工程清单编写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后进行清单计算,以免由于图纸的缺陷或在计算中缺项漏项,并经过层层复核在确认后,对工程造价进行精准化计算,由此为工程施工作业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二)合同谈判、签订的作用分析
在当前进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谈判的作用,具体而言就是当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和承包方发生利益冲突后,双方可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掌握商务合同谈判技巧,也是当前合同签订双方需要具备的基本技能。作为市政工程的重要基础设施,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和数量的持续增加,在推动区域经济贸易往来的同时,也带动了当地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纵观在当前施工过程中,施工纠纷问题的高发在损害合同双方利益的同时,也对社会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营销,故此为规避上述问题的出现,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将合同管理置于质量管理和成本管理相同位置,提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度,也是现阶段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在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对原则问题双方不仅不能模糊处理,与此同时一方面施工单位还要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工作,在明确公路施下管理特点的基础上对具体工程项目进行风险分析,而后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预防方案来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率以及减弱风险发生后对工程施工效益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合同签订时,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合同需采用标准的合同范本,对于补充以及特殊条款,双方都需进行仔细查看,以免不利合同条款的签订,最终为预期施工作业目标的达成打下坚实基础。
(三)合同工程索赔管理
经大量调研数据分析可知,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总,索赔事件屡见不鲜,倘若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未能签订施工合同,赔偿问题不仅难以有效解决,更对工程整体施工效益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众所周知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周期长且涉及内容较多,索赔事件的诱因是多种多样的,而在每份施工合同中,都会对业主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施工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合同双方都有具体的义务要求,当发生索赔事件后,合同双方需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进行赔付,而就目前来看施工方索赔诱因不仅较多,且索赔方式也相对复杂,就目前来看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非施工方造成的项目延期、成本增加等,施工方都可向业主进行索赔,但为了确保索赔的合理性,施工方与业主需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签订的索赔依据进行赔付,即——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可直接作为施工单位的索赔依据、施工方和业主方在施工过程中经签字盖章的来函文件等可作为合同补充的重要依据以及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官方物价指数、材料采购运输进场等等相关凭证。
三、结语
简而言之,伴随公路工程施工规模和数量的持续增加,如何切实有效地保障施工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是现阶段工程施工管理作业的重中之重,而有效合同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约束经济主体的各项行为,与此同时当出现问题后合同也能从法律层面对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利益进行保护,由此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双赢目标的达成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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