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发表时间:2020/4/7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32期   作者:赵喜娟
[导读]
        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广西贵港  537100
        索赔是关系到承包人能否保证合同履行,维护自身利益,提高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原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如何健康的开展索赔工作,对于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请求是工程实践中的常态,这是因为建设工程的投资大、工期长,施工过程中气候条件、地质条件、现场及周围条件、进度、市场换进、法律及政策环境等总会发生合同签订时难以预计的变化,使得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索赔事件。当前建筑市场的环境进一步激发承包人“低报价、勤签证、高索赔”的热情,索赔成败成了承包人提高工程利润甚至扭转工程投标亏损的关键。对承包人而言索赔点有: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及有效性引起、地质条件变化、工程中人为障碍、增减工程量、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价格调整方面、拖延支付工程款、延长工期、延误产生损失、特殊风险(一般指战争、敌对行动、核污染及暴动、革命、军事政变等)、人力不可抗拒灾害、工程暂停、终止合同、财务费用补偿等。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索赔的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种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各种会谈纪要。
        3、经发包人或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4、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资料。
        5、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有关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指令,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的采购、验收与使用等方面的凭证及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工程现场水、电、道路等的开通、封闭的记录,停水、停电等各种干扰事件的时间和影响记录等。
        6、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照片及录像等,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
        7、发包人或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和确认书,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请求、通知书等。
        8、工地的交接记录,图纸和各种资料的交接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9、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10、国家或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工程结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各种会计核算资料等。
        索赔的常见需注意问题:
        1、索赔的时效性。索赔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期限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若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索赔过期作废的,则承包人逾期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应视为放弃追加付款和延长工期的权利。为避免因逾期导致丧失索赔权利,给承包人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承包人应予重视,切实做好索赔管理工作。
        2、重视合同的签订和交底。

合同签订阶段需高度重视合同中付款、结算、索赔有关条款,在合同条款商议中必须有专业人员参与,避免因合同条款中存在的瑕疵产生亏损的风险。合同交底是承包人的合同签订人员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各个工程小组就合同签订过程、合同目的、合同谈判中的争议焦点、合同中预留索赔点及风险点等问题进行陈述、灌输、提示、强调过程。对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说明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中索赔要点、风险点、报价策略。对项目部一般管理人员,应重点介绍在日常工作中如何配合项目商务人员进行变更索赔工作的开展(如证据的取得、收集等)。
        3、在工程实施阶段中索赔工作的重点是发现设计变更、索赔的机会点,并围绕机会点收集支持承包人主张的相关支撑材料和证据材料。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是变更索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内部应针对该项工作有明确的分工,如: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变更索赔工作,参与重大索赔工作;项目部门预算人员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工料机分析,为项目变更索赔提供基础分析数据,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物资人员应落实材料设备需求计划,由于发包人供应材料或设备质量、交付时间延误等原因造成损失的,物资人员应收集、整理相关证明资料,做好记录和台账并及时宝项目经理部;财务人员收集、汇总发包人延误支付工程款的项目证明材料;技术人员负责及时办理涉及技术的签证。结合具体分工指定有关资料的收集负责人、汇总负责人、分析负责人。项目经理部还应针对变更索赔工作制定相应的考核与奖罚制度。
        4、资料不全的索赔。承包人索赔时资料不全主要表现为:实际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但没有工程签证,没有经监理和发包人相关授权代表签字,或者仅签认了工程量而没有及时确认价格和取费标准。针对此种情况,承包人应注意:第一,承包人认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应当主动提交工程变更联系单、报告等书面签证文件作为认定工程量变化的证据,并积极催促监理和发包人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程序和实体性证据保全。第二,对于监理和发包人不能够及时签认的工程变更的,承包人应及时、全面收集与变更的资料,如发包人指示、会议纪要等各种能够证明变更事实、工程量、价格等关键索赔因素的所有相关资料。
        5、遇到不可遇见的地质条件,由此导致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地质报告由发包人提供,发包人应该对其正确性负责。针对不利自然条件的索赔,当可能的索赔事件发生后,我们应该:
        (1)对比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确认该不利自然条件不同于标书或者合同约定的既定的,承包人可以预见、克服的自然条件;
        (2)尽快准备专业机构报告、照片等其他证据,证明该不利自然条件不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合理预见的、克服的自然条件;
        (3)尽快要求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在未获得指示前,经提醒告知监理和发包人后,可以停工;
        (4)如果监理人和发包人没有发出变更指示,但是承包人又必须施工的,建议承包人收集与该施工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计价依据和规则等能够证明承包人完成该工作的相关证据,并及时按照合同向发包人索赔。
        6、因签证是索赔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发承包人争议焦点之一。所以关于签证的效力问题也是我们必须重视的。为了避免发承包人争议签证主体问题,建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签证格式、签字人、签字权限、表见代理和职务行为认定等认定,避免争议。
        7、注意索赔方式的灵活性,索赔不能一味的争执,认准一点就较劲,互不相让。由于索赔工作解决问题的双方期望和利益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实际索赔解决中,双方对索赔解决的实际期望很难暴露出来,通常双方都将合同违约责任推给对方,常常出现较大的争执,从而使得矛盾更加激化,这时,适当的让步不失为一种解决争执的办法。灵活处理,讲究策略,力求使索赔的解决双方都满意。
        8、正确处理好项目管理各方的关系。索赔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索赔是否成功与监理的认可、支持,业主的态度分不开的。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监理的关系。在实际项目施工中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品牌意识,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综上所述,施工索赔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应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安程序办事,重视索赔。知道索赔,善于索赔,并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不断加强施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从而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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