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征收补偿中的政府作为浅谈

发表时间:2020/4/7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32期   作者:王新平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城市格局需要进行科学的规划,使其能够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就需要对原有的老旧建筑和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建筑进行拆除。
        北京市泽元(银川)律师事务所  宁夏银川  750002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城市格局需要进行科学的规划,使其能够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就需要对原有的老旧建筑和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建筑进行拆除。这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经历的阶段,由于拆除涉及到城市房屋征收的补偿,如何落实好这项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和职能的具体体现。本文就城市房屋征收补偿中政府作为进行探究,就如何在城市房屋征收中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进行分析,为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政府;作为
        我国经济水平正在以平稳的态势增长,国家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开始追求对于更高品质的生活。因此城市建设不仅需要满足人们生活功能的需要,同时还要能够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为人们提供更好舒适的生活空间。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就需要对城市格局和功能进行重新的规划,对原有城市进行改造和重建。由此产生的城市房屋征收补偿问题,是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不得不重视的问题,这不仅关系政府的职能,同时也关系到我国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
        一、城市房屋征收的补偿背景
        (一)社会背景
        当前城市的作用不仅仅是为人们提供生活的空间,同时还要满足相应的社会职能,作为区域的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因此在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上,需要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划分,使城市形成一个完善健全的整体。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老旧建筑不仅无法满足当前城市发展的使用需要,同时还会对市容产生巨大的影响。导致城市发展出现短板,人们生活质量得不到满足。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和改造中,房屋征收的主要对象为危旧小区和违章建筑的拆除。在这个拆除时,会对建筑的所有者造成一定的影响,房屋对于每个人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房屋的征收关系到房屋一系列权利的变更和补偿,近些年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1]。由于现阶段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没有科学的体系和措施,导致出现了“钉子户”和违规拆迁的现象,给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严重印象,如何做好切实有效的做好房屋征收补偿问题是当前政府所面对的重要社会问题。
        (二)法律背景
        我国的《宪法》,以及颁布不久的《物权法》对于公民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权益具有明确的规定,保护公民不动产权益不受侵害。在城市改造规划中,拆迁工作也有相应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具体的规定,但是这一规定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会与其他的法律条文产生冲突。更具拆迁条例,政府行政机关有权决定拆迁的范围,这样的行为就越过了司法程序,对公民的房屋进行私自处理,缺乏法律支持和相关程序的履行。而且在房屋的拆迁过程中,开发商通常要缴纳数量巨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如何保证政府作为的科学性与公正性,确保房屋征收补偿过程合理合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是房屋征收补偿问题所面临的的法律问题[2]。
        二、当前我国房屋征收补偿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存在问题
        房屋征收补偿一词是随着我国《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不断完善而出现的,代替了条例中原有的拆迁管理一词,这说明我国房屋征收的司法意识越来越强,司法理念发生了明显的进步[3]。在条例中,对于房屋征收的出发点解释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以满足公共利益需要为主进行房屋的征收。但是既然是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究竟该如此确定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公共利益呢?房屋征收本身覆盖范围广,对于公众的影响不可谓不大,这一部分的公共利益是否应该被重视和满足。除此之外,在不同行政级别上决定策划的城市规划中,为省级亦或是市级城市建设更加科学,对于县级的进行征拆工作,是否就符合公共利益?征拆部分的公民利益该如何保证,这是当前房屋征收中对于公共利益界定存在的争议,也是房屋征收工作开展困难的一定原因。

何如建立完善、科学、合法的房屋征收监管机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房屋征收补偿存在问题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补偿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我国房屋征收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主要的原因也在于补偿问题上。通过法律的不断健全,对于房屋征收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房屋的征收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出发点,并且需要给予公民公平的补偿。在房屋征收前,补偿款必须到位,并且做到专款专用。这重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房屋所有者的利益,是我国法治的一大进步[4]。但是在补偿问题上,我国的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与英国等西方国家存在了一定的差距,国外对于房屋征收实行完全补偿,不仅对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同时对于征收造成的其他利益损失进行补偿。我国在补偿上以实际价值为主,所以在进行征收中,就会出现政策与实际不符,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民利益,在成了征收工作难以开展。
        三、提高房屋征收补偿中政府作为的建议
        (一)坚持以公共利益作为出发点
        为了保证房屋征收符合国家法律,房屋征收的出发点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主,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政府部门需要坚持这一原则。城市的改造和规划本身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的水平,促进城市的发展。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土地的价值会出现成倍的增加。因此,房屋征收涉及的不仅仅是公共利益,同时也是商业利益。在众多的利益权衡中,政府要提高自身行政觉悟,做到坚持公共利益为主导,以城市发展为重心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提高政府职能。
        (二)依法规范征收行为
        随着法律的健全和人们司法意识的提高,我国房屋征收工作也逐渐走上了正轨,“暴力拆迁”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但是在当前的房屋征收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房屋所有者在征收问题上与政府还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和矛盾。因此,在征收中政府部门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政府机构作为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债务人,应该积极履行自身的职责,以满足公民要求和维护公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切身考虑房屋所有人的困难,发挥好自身的社会服务职能,解决公民问题,建设人民满意型政府。
        (三)做好征收信息公开
        为了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合法性,树立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征收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透明是非常重要的内容。通过信息的公开,能够实现社会的监督职能,对政府征收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开展符合公共利益,并且对房屋所有人进行公平合法的补偿。为了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的有效性,征收过程中的每个流程环节都需要进行公开,并且对征收政策和征收补偿机制进行积极的宣传,做好征收工作的准备工作。对于关系到房租所有人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解决,并且听取公众建议,做好征收工作中的细节问题,让公众满意。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房屋征收中,政府是主导力量。因此,政府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在征收决策和征收过程中,以公民利益为主,积极听取公民意见,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同时,做到征收流程符合法律要求,征收信息透明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实现城市的科学合理规划,促进城市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杨莉.房屋征收中基层政府行政行为的规范性研究--以A市B区的涉讼案件为例[D].浙江工商大学,2017.
        [2]梁馨木.浅析房屋拆迁法律问题[J].现代国企研究,2018(2):210-211.
        [3]杨松.论城市房屋征收制度的建立[J].科学技术创新,2017(5):283-283.
        [4]孙平.浅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主体[J].新校园(阅读),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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