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011517
摘要:集采模式为集中采购模式,该模式有助于企业提升管理效益和规模效益,通常应用于大型企业中。在选择投标人上通常会考虑到投标人的信用程度、市场强度等因素,因此,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会规定中标限额和超限额下的合同授予方式,然而,影响招标人采购策略的因素多种多样。本文主要分析在集中采购模式下合同授予方式选择对招标人采购策略的作用,以招标人制定采购策略作为切入点,提出了合同授予逻辑的最优选择。
关键词:集采模式;合同授予方式;采购策略
由于集采模式对企业的管理效益和规模效益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大多企业都愿意采取集采模式进行对一定时期内需要重复分散招标的标的物进行归并。集采模式下的每个采购项目下通常都包含着多种物资或服务,在排序上如果完全按照综合排序进行排列,就有可能会出现中标人难以履约的情况,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确保每个中标人能够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履约完成合同,就必须要对这类情况做出中标限额和超限额时合同授予原则的约定。
一、按金额合同授予的影响因素
(一)投标金额的确定
在通常情况下,投标金额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该包以综合排序作为排序原则的第一投标人的投标金额;另一种是该包的平均金额,即详评的投标人投标金额的平均值,第一种认定原则合同授予时具有操作简单的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扩大投标人的利益,有效保证投标人的利益,其缺陷是无法反映出包的整体投标报价情况;第二种认定原则合同授予与第一种相反,其认定原则合同授予时具有操作复杂的特点,其优势在于能够反映出包的整体投标报价情况,且报价较高的包一般技术含量较大或技术较为复杂。按照第二种认定原则能够让综合排序排名较为靠前的投标人得到技术含量较高或者技术较为复杂的包,最大化招标人的利益[1]。
(二)递补排序的确定
以平均金额作为认定原则进行合同授予时,达到限额的投标人如果不想参与其他包的排序时,在综合排序中,次于该投标人的投标人就会递补排序,而其他包的平均金额则会随着投标人的减少而发生上下波动,从而影响到包的授予顺序,具有不确定性。以综合排序作为认定原则进行合同授予时,达到限额的投标人如果仍然选择参与其他包的排序,则不会发生递补排序,在综合排序中的第一位投标人达到最大限额的中标金额之后,就会将包授予综合排序中的第二位投标人,以此类推,由于没有底部排序,在综合排序中较为靠后且投标金额较大的投标人则无法在该包中中标。
(三)每轮次授予包数量的确定
每轮次授予报数量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在每个轮次中有且仅有一个包进行授予;第二种:在每个轮次中有多个不同的包进行授予,由于每个轮次中授予包的数量不同,则会引起合同授予所需轮次次数不同,但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中标结果,对前两种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当存在合同授予限额时,每个轮次授予包数量的不同也可能会对合同授予的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2]。
二、按金额合同授予的逻辑表述
将合同授予影响因子分为6点,投标金额的确定中,排名第一投标金额和平均金额为1~2点,每轮次授予包数量中,每轮次仅授予一个包和每轮次授予多个包为3~4点,达到限额的投标人参加排序情况中,有递补排序和无递补排序为5~6点。
合同授予逻辑则有8种,第一种:按照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合同授予,排序为由大到小;每轮有且仅有一个包进行授予;有递补顺序(合同授予影响因子代码即1,3,5);第二种:按照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合同授予,排序为由小到大;每轮有且仅有一个包进行授予;无递补顺序(合同授予影响因子代码即1,3,6);第三种:按照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合同授予,排序为由小到大;每轮次授予多个包;有递补排序(合同授予影响因子代码即1,4,5);第四种:按照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合同授予,排序为由小到大;每轮有且仅有一个包进行授予;无递补排序(合同授予影响因子代码即1,4,6);第五种:平均金额;每轮次仅授予一个包;有递补排序(合同授予影响因子代码即2,3,5);第六种:平均金额;每轮次仅授予一个包;无递补顺序(合同授予影响因子代码即2,3,6);第七种:平均金额;每轮次授予多个包;有递补排序(合同授予影响因子代码即2,4,5);第八种:平均金额;每轮次授予多个包;无递补排序(合同授予影响因子代码即2,4,6)[3]。
从上述8中合同授予逻辑的一分析得出:第二、第四种合同授予逻辑中,综合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金额大的包最先被授予,直到投标人达到最大限额之后才会按照递补原则轮到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以此类推。两种合同授予逻辑的区别在于每一轮次的标包数量不同,导致合同授予轮次数量不同,但并不影响投标结果;第六、第八种合同授予逻辑与第二、第四种合同授予逻辑的情况相似,但轮次不同,与结果并无影响;第一、第三、第五、第七种合同授予逻辑都有可能会对合同授予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不考虑合同授予轮次的前提下,8种合同授予逻辑最终会产生6种不同的结果,因此,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合同授予方式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的要求[4]。
三、案例分析
本文以内蒙古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作为例子,该公司招标采购项目共有7个包,每个投标人的限额为1个包,合同授予的规则为按照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合同授予,排序为由大到小。根据投标人在各个包的投标中金额、排序情况及合同授予逻辑的不同可以得到不同的结果,将这些结果进行记录并分析,可得以下几点结论:
首先:在累计轮次方面,第二、第四、第六与第八种合同授予逻辑仅仅只是轮次不同,其最终结果一致,这四种合同授予逻辑所用轮次依次是7轮、4轮、7轮和3轮。
其次:在累计排序方面,第一、第五种合同授予逻辑的结果显示中标人的综合排序排名都较为靠前,即累计原始综合排序值最低,获得这类项目的投标人基本上都是些综合实力较高的。
最后:在累计金额方面,第一至第八种合同授予逻辑的累计中标金额均差距较小,说明投标人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进行报价时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因此,不能依照中标金额最低、节资率最高的角度上进行合同授权逻辑的选择,否则最终的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将会影响到招标人采购策略的科学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集中采购模式下,不同的合同授予方式的选择对招标人的采购策略具有较大的影响,应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采用多种不同的合同授予逻辑进行组合,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于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或技术要求较为复杂的包,招标人则需要一个综合实力更强的中标人执行合同,在此基础上,招标人则可以选择累计排序值最低的合同授予逻辑,如第一、第五种合同授予逻辑。在选择合同授予逻辑时,应该尽量避免以中标金额最小、节资率最高的角度上进行选择,这类选择方式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对采购策略的科学性具有较大影响。
参考文献
[1]张毅,王文超.蒙内铁路项目设备集中采购管理方案[J].国际工程与劳务,2019(07):49-51.
[2]杨凯,宋婷,智贤达.集采模式下合同授予方式选择对招标人采购策略的影响[J].招标采购管理,2018(09):32-35.
[3]左晨玉.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研究[D].东南大学, 2018.
[4]许平扬.铁路施工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研究[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6,6(1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