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手段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也愈发密切。微课作为源自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方法,逐渐改善了素质教育单一化的教学模式,为课堂改革的发展提供了崭新的方向。高中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审美素养和艺术修养的重要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不光要求学生要掌握基础的乐理知识,还要充分了解音乐背后的文化内涵,从而达到音乐鉴赏的目的。因此,本篇文章对微课在高中音乐鉴赏课中的有效应用进行探究,以此供同行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高中;音乐鉴赏;微课
微课是一种与信息技术联系十分紧密的教学手段,这一教学方法依托于信息技术得以具体实施,也为信息化与教学的融合提供了崭新的契机。微课时间短小,能够有效聚焦学生的注意力,其内容大多是针对课堂内容中的某一具体知识点进行详细阐述,从而使学生达到对知识的深度解读。
一、结合信息化手段,开展自主学习
在现阶段的微课使用教学中,多数教师制作微课后仅仅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播放,并没有利用网络进行分享,使得微课教学的便捷性和随时性得不到体现。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结合信息化手段,除了搜集更多资料制作微课外,也要依托互联网实现微课视频的实时共享,从而使得教学不再仅仅局限于课堂之上,消除了学习的界限感,有效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例如,在讲授《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这节课时,本节课以我国少数民族民歌为切入点,让学生体会不同民族的音乐的风格和特点,从而能够热爱不同民族的艺术形式,树立多元平等的文化观念。在正式进行课堂授课之前,教师可以制作微课视频上传到网络,使学生进行提前预习,从而对本节课所讲授的内容有大致了解,还能激发起学生对课堂的参与热情。而在微课的内容上,教师可以分别截取蒙古族、藏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在节日庆典是所表演的歌舞节目,让学生进行连线任务,考验学生对我国少数民族特点的认识,并说出这样连线的理由。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教师通过统一管理平台对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验,从而为后续的教学提供设计依据,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二、引入任务驱动法,强化师生互动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设置任务能够有效驱动学生进行探究,从而使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度思考,提升课堂整体质量。在微课融入到音乐鉴赏课中,教师也要充分结合这一教学特点,在微课制作中合理设置任务,强化学生与微课视频的互动,消除电子设备的无生命感,实现学生的深度探究。
例如,在讲授《喜剧美》这节课时,说到“喜剧”一词,大家首先联想到的是幽默、诙谐,是哈哈大笑。但喜剧美的音乐表现形式除了诙谐、幽默外,还包含着用喜剧来表达讽刺的歌曲。本节课的教学重点就在于让学生针对喜剧美的不同风格的作品进行比较,并通过合作来表现喜剧。这时,教师可以通过微课播放提前剪辑好的“电影大师”卓别林的无声电影《淘金记》的片段,并提出问题:“观看这段影片,你认为表达了怎样的情感?”之后,学生根据自己的观看认知,各抒己见。然后,教师给学生提供几个音乐片段,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为电影进行配音,从而感受音乐对情感的烘托作用。
三、丰富多元化教法,打造翻转课堂
在高中音乐鉴赏课中,为了实现微课的教学效果,教师要注重利用多样化的教学工具,打造多元教法,从而提升整体课堂的丰富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结合视频、图片等资源,是微课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也能丰富教学的内容,从而聚焦学生的注意力,使得学习效率更加高效。
例如,在讲授《悲剧美》这节课时,本节课的教学重点在于让学生聆听具体的音乐作品,感知作品的意境,体会其中蕴含的悲剧美。但如果直接让学生聆听音乐,学生很难把握其中的情感和整体意境,也就无法达到教学效果。因此,教师就要利用多样化的教学工具,为学生的意境体验做足铺垫。以《松花江上》这首歌为例,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给学生播放关于“九一八”的纪录片,让学生感受当时的历史背景,之后给学生播放这首歌曲,让学生体会歌曲中所蕴含的情感。为了深化学生的理解,教师还可以利用配乐诗朗诵的形式,侧面展示学生的情感体验,让学生自由选择适合本首歌曲的爱国诗篇,进行朗诵,从而丰富教学的形式方法,加深学生对音乐鉴赏的情感体验。
总而言之,将微课这一教学手段融入到高中音乐鉴赏教学中,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鉴赏热情,使学生的课堂参与更加投入,从而提升课堂效率。但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资源,教师对其研究的不透彻性也制约着微课的整体效果。因此,教师要加大对微课的学习探究力度,不断结合新的理论知识,并在实践过程中进行有效检验和整合,从而使得微课适用于课堂,学生也适应于微课。其实,在微课的推广实践中,不少家长们对微课依托于电子设备这一细节存在疑虑,但信息化手段与课堂进行融合是未来素质教育发展的大方向,家长要给予孩子充分的信任,要相信微课会成为学生学习的最佳动力。
参考文献:
[1]吕赟.试析“微课”在高中音乐中的应用[J].江西教育,2019(06):22-23.
[2]路锦华.高中音乐教学中微课运用的几点实践[J].课程教育研究,2018(25):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