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计中“海绵城市”理念应用研究

发表时间:2020/4/14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1月第2期   作者:韩明城1 代丽珺2
[导读]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大众的生活质量也出现了有效加强,其对于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在不断严格,基于人民群众的需求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大众的生活质量也出现了有效加强,其对于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在不断严格,基于人民群众的需求。“海绵城市”作为一种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创新建设模式,目前正在全国进行如火如荼的探索和推广在进行市政设计工作时,将海绵城市的现代化理念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成为当代工程设计师们必须要掌握的一种技能。同时也是当代工程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基于此,本文将对市政设计中海绵城市理念应用的策略进行简单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设计工作改善措施。
关键词:市政设计;海绵城市理念;理念应用;应用研究
        前言:海绵城市建设顺应了“低碳—生态”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对于提高我国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解决城市缺水问题,必须顺应自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国家已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鼓励措施,不断加大推进的力度,已将之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处在起步阶段,技术不断更新,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将会取得长足的发展。因此,海绵城市在市政设计中的应用是新型城镇化和响应中央政策号召的需要。
一、海绵城市理念概述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 “释放”并加以利用。
海绵城市是从城市雨洪管理角度来描述的一种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模式,其内涵是:现代城市应该具有像海绵一样吸纳、净化和利用雨水的功能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极端降雨的防灾减灾、维持生态功能的能力。海绵城市与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城市雨洪管理理念与方法互相契合,如低影响开发(LID)、绿色雨水基础设施(GSI) 及水敏感性城市设计(WSUD)等,都是将水资源可续利用、良性水循环、内涝防治、水污染防治、生态友好等作为综合目标。
二、“海绵城市”理念在市政设计中的应用
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二是生态恢复和修复。对传统粗放式城市建设模式下,已经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运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三是低影响开发。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三、海绵城市中的道路设计应注意以下事项:
(1)城市道路应在满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为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区域,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应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2)道路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可采用透水沥青路面或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铺装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等,便于径流雨水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4)规划作为超标雨水径流行泄通道的城市道路,其断面及竖向设计应满足相应的设计要求,并与区域整体内涝防治系统相衔接。
(5)路面排水宜采用生态排水的方式,也可利用道路及周边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间设计调蓄设施。路面雨水宜首先汇入道路红线内绿化带,当红线内绿地空间不足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将道路雨水引入道路红线外城市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进行消纳。当红线内绿地空间充足时,也可利用红线内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红线外空间的径流雨水。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相衔接,保证上下游排水系统的顺畅。
        (6)城市道路绿化带内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径流雨水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
(7)城市道路经过或穿越水源保护区时,应在道路两侧或雨水管渠下游设计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施。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施的设置,应具有截污与防止事故情况下泄露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地的功能,可采用地上式或地下式。
(8)道路径流雨水进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用沉淀池、前置塘等对进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地环境造成破坏。有降雪的城市还应采取措施对含融雪剂的融雪水进行弃流,弃流的融雪水宜经处理(如沉淀等)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9)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10)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中的相关要求。
四、具体实施建议
    对已建道路海绵化改造在达到规划设计目标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小对已建成道路的影响,对新建道路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济有效、方便易行,如结合道路绿化带和道路红线外绿地优先设计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带、雨水湿地等。
        (1)对已建道路改造方案,方案一主要通过对原有雨水检查井进行改造,使之具备初期雨水弃流功能,而后将雨水从雨水干管中引入设置在人行道外侧绿地内的雨水收集利用设备中(含截污净化装置、前置雨水处理装置、雨水储蓄模块),收集的雨水提升后可用于绿化浇洒、道路冲洗等。方案二主要通过增加侧石开口、机非分隔带增设装配式截水沟、人行道外侧设置植草沟及雨水收集利用设备等措施落实海绵城市“滞、蓄、净、用”的理念。
        (2)针对新建道路方案应结合场地地质条件、城市绿地、两侧用地规划及道路景观要求等统筹考虑设计;以人行道外侧规划绿地为依托进行海绵化设计,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且保证了红线范围内道路景观效果;在条件允许的易涝点位置增设渗井组合等措施,实现雨水自然下渗,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采取“渗、滞、蓄、净、用”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参考文献:
[1]金炼坚.“海绵城市”理念在市政道路设计中的应用[J].绿色环保建材,2019(09):77-78.
[2]谌东华.市政道路设计中“海绵城市”理念应用[J].建材与装饰,2019(28):278-279.
[3]李章.简述市政道路设计中“海绵城市”理念的融入[J].建材与装饰,2019(27):279-280.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