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车生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云南普洱665699)
【摘要】 探讨医院药剂科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干预的临床意义,降低漏报率,规范临床合理用药。随机抽取2019年中经过药学干预600例住院病例作为观察组,将给予常规管理的2018年住院病例600例作为对照组,对两组患者ADR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药剂科加强对ADR的监测及报告干预后,观察组漏报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ADR报告一般病例61.02%;新病例38.99%,其中,新病例中严重病例8.78%;一般病例报告和新发的严重的病例报告时限均达到100%。结论 对医务人员进行ADR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能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对ADR监测的认知度,促进其对ADR的观察、上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关键词】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 药学干预
由于药品上市前临床研究存在局限性,一些药品不良反应(ADR)在临床使用以后才能显现。为了减少ADR对人们的损害,医院药剂科根据卫生部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及医院相关规定对临床用药ADR加以监测,进一步改进临床用药情况,使安全用药得到保障[1],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资料及方法
1.1一般资料 随机抽取2019年经过药学干预600例住院病例作为观察组,将2018年住院病例中给予常规管理的600例作为对照组,对ADR监测、报告情况进行回顾性调查。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住院期间给予常规管理,要求科室按时报告ADR,避免漏报;观察组在上述管理的基础上强化药学干预,具体措施如下:
1.2.1健全管理机制:成立由院长、药剂科主任及临床科室主任组成的ADR监管工作小组。设立专职ADR监测员,负责ADR日常监测工作;临床药师定期检查,参与临床一线查房工作,以确保出现ADR时及时调整疗程,必要时更换其他药品,用药学专业知识帮助医护人员提升报告质量[2]。
1.2.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认识:药剂科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针对医护人员存在对ADR认识不足、缺乏ADR鉴别能力的情况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认真学习卫生部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医院的相关规定,使其充分认识ADR监测、上报的重要性,提升对监管ADR的重视程度,将ADR监管工作视为日常工作的重点,明确自身责任,以保障用药安全[3]。
1.2.3制定并完善医院管理制度。细化《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出台实施细则,对ADR报告及监测纳入医院质量考核。药剂科定期参加医院质量管理小组的督查工作,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督促科室加以整改,对不报、漏报以及疏于管理的科室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2.4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医院管理层进行报告,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配合医院做好ADR的监管工作,降低漏报率。
1.3评价指标:在抽取的1200份出院病历中通过查阅病程记录和护理记录的方式发现ADR,并进行统计,与已经上报的ADR报告单的内容进行比较,重点检查发生率、漏报率、类型、报告时限。
2 结果
2.1 药品不良反应(ADR)发生率及报告情况:抽取的1200例病例中,实际发生ADR59例,发生率4.92%;两组患者ADR发生率无明显差异,P>0.05;观察组漏报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具体见表1。
2.2 ADR监测报告类型及时限:59例ADR中,一般病例36例,占61.02%(36/59);新病例23例,占38.99%(23/59);其中,新病例中严重病例2例,占8.78(2/23)。52例报告病例均在15日(严重病例报告)~30日(一般病例报告)之内完成,报告时限均达到100%,报告时限均达到100%。
3 讨论
近年来,人们对健康、法律的意识逐渐增强,对自身使用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越来越重视。“齐二药事件”以及近在迟尺的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刺五加事件”等药品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ADR监测已经成为监督药品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工作。
我们在工作中不断观察、分析、总结,发现ADR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⑴滥用抗生素:ADR的发生以抗生素位居首位,由于抗生素的滥用致使大量耐药菌产生,如:对病毒感染常规使用抗菌素,一类切口超时间用药,可以应用一联抗菌素的却联合应用等,人为的增加治疗费用,导致难治性感染越来越多,最终导致人类无药可用;⑵药品因素:“是药三分毒”,药品在治疗疾病的同时本身也具有副作用,而药物的质量、剂量、剂型及给药途径,药物配伍不当、疗程长短失宜等均可能导致ADR的发生;⑶患者自身的因素:患者年龄、性别、种族差异以及自身疾病因素等均可出现不同的用药反应。
该组抽取病例中,发生ADR59例,按时上报49例,漏报率15.26%,上报不良反应报告率低下原因有:医院医护人员对报告ADR认识不足不到位,缺乏ADR鉴别能力或者认为反应轻微、处理后好转不用上报;二是工作繁忙,缺乏奖惩机制,报告意愿底下;三是患者认为ADR与不合格药品,或医疗差错有关,并可能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医务人员甚至也存在此类错误认识;三是医务人员工作忙绿,缺乏奖惩机制,报告意愿底下。所以,医院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加强培训学习,让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及时上报ADR的重要意义,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并将其纳入院级质控进行考核,完善有关奖惩制度,有效促进ADR的监测及上报,结果显示:观察组漏报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综上所述,通过ADR监测,除了发现ADR,还可发现药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并通过临床信息反馈,全面评价药品,为临床用药提供依据,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叶青,朱少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对我院安全用药的影响[J].海峡药学,2017,29(07):271-273.
[2]徐永美. 药剂科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模式探究[J]. 中国医药指南. 2012;10(18):520-1.
[3]贾衡. 药师在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中的作用分析[J]. 医药前沿. 2015(29):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