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土地利用规划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框架构建

发表时间:2020/4/23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2月第4期   作者: 顾娟
[导读] 推进城乡一体化以及统筹城乡发展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摘要:推进城乡一体化以及统筹城乡发展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重要方面,土地利用规划能够助力城市一体化建设。因此,本文从不同角度入手客观探讨了创新土地利用规划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框架构建,在优化、创新的基础上促使土地利用规划更具科学性、时效性以及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于城乡一体化建设。
         关键词: 创新;土地利用规划;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框架构建
         人们生产生活、人类文明延续、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等都离不开土地资源,如何让土地资源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发挥最大的效能作用至关重要,科学利用规划土地是关键所在。我国要在实践过程中深化剖析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呈现的各类问题,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各方面情况,拓宽思路的同时探究全新的方法、途径,科学处理实际问题的同时创新开展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在科学规划的过程中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优质、多样的服务。
         一、完善制定的规划体系和多项机制,提高城乡土地规划执行力
         1、完善制定的规划体系和多项机制
         我国要综合考虑现代化建设发展以及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实际情况,以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导向,完善制定的土地规划体系,做好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工作,将功能区规划、布点规划等工作落到实处[1],动态控制土地规划权,科学规划的同时优化配置地区有限的各类土地资源,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加强城乡联动,促使空间布局规划更加合理。我国要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深入了解现阶段城乡建设用地具体情况,科学编制的同时优化调整城乡土地规划,促使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规划以及利用协调统一,促使土地规划体系更具有效性。我国要在联系实际的基础上完善制定的调控、监督、评价、政策分析等机制,规范政府部门对一级土地市场的控制,有效约束政府行为,动态监督中央、地方二者土地分配,科学评价各类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在分析政策、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持续性利用各类土地资源,更好地助力我国社会长远发展。
         2、提高城乡土地规划的执行力
         我国要在科学编制基础上提高土地规划的执行力,针对城市、乡村各自情况,科学布局城乡一体化空间,深化调整土地规划,准确定位的同时明确乡镇具有的功能作用,大力建设重点镇、重点区域,在强化管理、系统规划的过程中促使村庄布局规划工作有序开展。围绕现阶段用地需求量大以及土地资源利用紧张,在统筹兼顾、把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站在城乡长远发展的视角,科学划定已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保护敏感环境区域[2]。针对可以适度建设的各个区域,采用引导性限制策略;针对可以高度开发的各个区域,采用政策支持的策略,在各方面协调统一过程中促使城乡各类土地利用更具持续性。
         二、科学调整城乡各项用地指标,合理布局农村土地
         1、科学调整呈现各项用地指标
         我国要在分析各类问题的基础上科学调整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农村建设二者各项用地指标,在有机联系、深度融合过程中不断规范城乡一体化建设各环节。针对地区城市发展情况、用地情况以及现代化建设方向,合理规划不同区域各类用地。针对地区新农村建设方向、要求以及各类土地需求量,科学规划农村用地,尤其是关于基础设施的各类用地,体现在教育、医疗卫生、能源、农田水利、饮水安全等方面。还要综合考虑村容整洁、方便日常生活、保护耕地、协调发展等,全面、系统调研的同时科学统计、分析,利用现代化技术以及设备,精准预测用地类型、用地量,在用地方面达到集约以及节约两大目的,促使各类土地规划、开发以及利用更加规范化。


         2、合理布局农村土地
         围绕布局、规模、数量等,落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等原则,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中的居民点,指引村民科学建设用房,促使农村土地布局更加合理,从整体上优化村庄环境。就改造现有村庄来说,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相关的用地指标,以镇村布局规划为出发点,合理布局的同时尽可能缩短和地区中心村庄的距离。就新建居民点来说,建设规模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将相关原则落到实处,比如,交通便捷、节约用地[3],对已有的土地进行合理化布局。如果村庄规模不大,在土地合理布局过程中,要将用地规入村镇建设控制区,逐步对其进行科学化拆并,也可以从农村土地长远规划入手,将其作为农用地。就建筑物来说,拆除之前,不得随意扩建、改建;拆除之后,其建设要满足当地村镇建设中用地区的具体要求。
         三、以总体规划为导向,深化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以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为导向,以城乡一体化建设战略目标为落脚点,深化在土地利用方面的专项规划。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针对城市用地类型,居住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4],从缓解用地压力、城市环境改善等方面入手,以用地规模、用地布局为切入点,深化城市各类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方向、目标、要求、任务等,深化在各类土地利用方面的专项规划,体现在土地保护、复垦整治、开发整理等层面,必须明确当地各居民点的用地拆旧范围、用地保留范围,确保各类土地使用量均衡,在合理增加、减少各类用地过程中满足当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四、和相关规划无缝衔接,提高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水平
     城乡一体化建设涉及多个方面,要将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规划无缝衔接,在协调统一过程中更好地发挥效能作用,从根本上高效解决城乡发展、城乡用地二者呈现的各类问题。具体来说,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二者要无缝衔接,各类用地布局要满足主体功能区开发要求,体现在重点开发、禁止开发、限制开发等方面[5]。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二者要无缝衔接,在城镇、村镇二者规划区域范围中融入新建的各类区域,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土地利用规划还要和镇村布局规划无缝衔接,以镇村整体布局规划为切入点,合理规划农村各类用地,从建设强度、拆迁户数、用地条件等层面入手,明确新建、保留两大类居民点面积,促使在这方面的用地有着较高的集约程度。此外,还要科学运用计算机、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科学设计的同时更新、升级土地利用规划系统平台、数据库系统等,规范城乡用地整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借助大数据技术功能作用,不断创新城乡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等,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信息化以及服务水平,更好地致力于城乡一体化建设。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土地利用规划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专业性等特点,直接关系到城乡一体化建设成效。我国要站在长远发展的视角,剖析问题、联系地区实际的同时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一体化建设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改进、强化过程中保证土地利用规划质量,在有效规划、可持续利用过程中充分展现土地资源的社会价值,在创新过程中高效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推动新农村、城市现代化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江涛.从土地管理角度完善土地利用与规划的途径探析[J].科技风,2020(09):146-146.
         [2]阳小燕.基于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差异分析及协调途径探索[J].门窗,2019(14):140-140.
         [3]李如静,宋敏云.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问题研究重点探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9,27(16):233-233.
         [4]闻涛.从融合的角度谈乡村振兴战略中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J].中国集体经济,2019(15):1-2.
         [5]蔡毅华.基于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差异分析及协调途径探索[J].智能城市,2019,5(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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