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体育在小学阶段的学校教育工作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教师教好体育,并引导学生学好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由此可见一斑。但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很多教师却苦于缺乏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而导致体育教学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不高。那么,作为一名体育教师,应当采用怎样的教学方法去改变这一现状,使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进而打造小学体育高效课堂呢?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并根据个人教学经验以及近年来层出不穷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展开论述。
关键词:小学体育;高效课堂;教学方法
众所周知,体育学科的重要性无需多言。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只有使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才能使学生受到更加优质的体育教育。但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会发现,很多学生对于体育课的积极性很高,但这种积极性并非建立在学生对体育课程本身的兴趣与学习欲望之上,而是基于学生能够在体育课上获得“自由活动”的机会。鉴于此,教师需要从结合体育游戏,调动学生兴趣;重视理论教学,丰富教学内容;精选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率三方面入手,进一步打造小学体育高效课堂。
一、结合体育游戏,调动学生兴趣
兴趣是学生产生学习兴趣的基础动力来源,也是直接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非智力因素。因此,教师想要打造小学体育高效课堂,从调动学生对体育课程本身的兴趣入手,能够起到非常显著的效果。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需要明确学生对待体育课程学习时所产生的抵触、厌恶、逃避等消极情绪的来源,以寻求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同时,要对学生的学习兴趣给予足够的重视,进而提升激趣教学的有效性。
体育往往代表着大量的运动,而运动又会产生生理上的疲劳,学生对待体育学科的态度不正确,不愿意上体育课,正是因为对这种生理上的疲劳产生了恐惧感,教师想要更加有效的调动学生对体育学习的兴趣,需要消除学生对生理疲劳的恐惧。因此,使用体育游戏的方法是非常有效的途径。
例如,教师在执教“50米跑”项目时,可以在课前对跑道进行简单的布置,让“50米跑”变成“障碍跑”、“障碍接力跑”等具有更强趣味性的运动项目,使学生能够在参与游戏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锻炼以及足够的运动量,进而充分的感受体育运动带来的积极因素,进而有效的削减学生在生理疲劳上的“注意力”,也就是说,体育游戏能够使学生受到的生理疲劳消极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趣味性的教学活动也能够帮助学生的兴趣在完成训练项目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激发。
二、重视理论教学,丰富教学内容
在传统教学模式下的体育教学,由于对体育课程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以及缺乏系统化教学的经验,教师大多对体育课程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表现为在体育课堂上采用“列队、进行热身运动、解散自由活动”的不负责任的教学模式,学生既没有在体育课堂当中学到相应的运动技能,也没有得到充足的锻炼。产生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是体育教学缺乏了体育理论内容的指导,而脱离了理论教学的体育课堂是非常不拉靠的,因此,教师要将体育理论教学重视起来,避免“空中楼阁”式的教学,促使学生能够在进行深入训练时能够将理论与实践互相结合,进而产生更好的教学效果。
例如,教师在执教“立定跳远”这一项目时,便可以充分利用室内课的机会,对学生开展理论教学,逐步做到理论结合实践、理论指导实践。在课堂当中,让学生通过观看视频、图像资料等方式,了解“立定跳远”项目中的各个技术动作,如“起跳”、“落地”等技术动作的动作要领,并拓展学生的视野,帮助学生了解立定跳远的种类,引导学生较为深入的了解更多与体育相关的知识。在实践的过程当中,学生便能够回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而产生更好的训练效果。
三、精选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率
教师在课堂当中所使用的教学方法能够直接影响教学效率、教学质量,并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选择教学方法时,必须慎之又慎。在选择教学方法的过程中,教师必须明确,任何教学方法都是教师在某一特定时期,为了满足某种特定需求而人为创造,因此,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其优越性与局限性。在开展课堂教学活动时,教师只有将自身掌握的每一种教学方法的功能及其优劣势所在分析透彻,并适当组合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才能发挥每一种教学方法的优势,以谋求课堂教学效率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教师想要打造小学体育高效课堂,首先,要从学生的兴趣入手,转变学生在面对体育课程学习时所持态度,辅助学生完成“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其次,教师要重视理论教学,让学生能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接触最为全面的体育教学,让体育实践受到正确理论的指导;最后,教师要精选教学方法,将不同教学方法进行有机整合,组合使用。这样一来,高效课堂的构建便能够由理想转变为现实。
参考文献:
[1]王倩.浅谈小学体育教学中“快乐体育”理念的应用效果[J].学周刊,2019(35):150.
[2]白育军.谈小学体育活力课堂的构建[J].学周刊,2019(3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