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学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在小学中高年级数学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是非常必要的。小学中高年级的学生整体来说思维还是不够成熟的,教师在教学中应采取积极有激情有创意的授课方式,达到强化教学课堂效果的目的。教师可以从学生的兴趣、爱好出发,创造优质的教学策略。结合多年的数学教学经历,本文作者进行了详细的方法阐述,希望对小学数学教师教学有积极的帮助作用。
关键词:小学中高年级;数学;课堂效率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到,相对于低年级的教学来说高年级的数学教学逻辑思维能力具有更高的要求。课程改革经历了一次巨大的洗礼,教师的教学观念已经有了新的改变。在小学高年级数学教学中,教师应当实施新的教学理念,用新颖的教学方式带动学生的激情,从而提升课堂的效率。在教授小学中高学生数学的过程中,应当引导学生对数学知识进行深入的探究,促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自主自觉的学习的能力。以下是笔者提出的对于提高小学中高年级数学课堂效率的策略: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小学中高年级数学教学中,传统的教学方式比较单调乏味,使学生对数学无法产生浓厚的兴趣,导致教师在进行授课时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数学教学是比较抽象化的,小学中高年级的数学教学对于学生也是一个过渡的阶段,教师应灵活地运用教学方式,将小学中高年级阶段的兴趣爱好合理地利用到教学方案中,小学生中高年级正处于对认知的发展阶段,他们喜欢哪门学科取决于对这门学科的兴趣,因此,教师应当掌握学生的这种心理,合理地设定一些多元化的教学方案,吸引学生主动地投入到数学教学中,以此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教学质量。
例如,教授“观察实物”教学中,笔者拿出一张分别为正面、侧面、上面的立体图形,然后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探讨该立体图形的实物是什么,学生们立即展开激烈的讨论,最后回答正确的小组奖励一朵小红花。在这一过程中通过观察,想象形成立体图与平面图的转化,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运用这种教学方式可以调动学生的激情,使学生在探讨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想象力,同时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强化数学教学课堂的效果,达到预期的教学效率。
二、运用教材启发思维
小学阶段学习新的知识领域学生理解起来比较有难度,小学中高年级的学生思维还不够成熟,因此,在讲授新的知识领域时教师需要引导学生发现新的知识规律。教师需要运用合理的教材引导学生展开想象和探索。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合理地运用教材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能够快速高效地达到教学的预期效果。
例如,在学习“从结绳计数说起”时,笔者先让学生阅读教材中的资料,让学生感受到古人在日常生活中运用石子,绳头,骨头来计数,激发学生好奇心的同时,使学生真切地感受到知识来源于生活。随后让学生们模仿古人的计数方式,利用石子、绳头计数以感受数字的重要性。学生快乐地投入到体验中,课堂的气氛活跃了很多,为掌握相关知识打下了基础。运用课本中提到的教材让学生亲身体会,既达到高质量的教学效果,同时增强了学生的积极性以及对于数字的探究能力,调动课堂氛围。
三、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在传统的教育理念影响下,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死板的,许多学生对教师都存在一种依赖感和畏惧感,因此,在一些独立思考问题、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学生不能够放开思维。在新的教育改革中,强调了让学生做课堂的主人,这就要求教师必须给与学生尊重。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让学生不再对教师有畏惧感,才能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开放的思维,教师给予学生关爱和尊重,建立和谐愉悦的关系是实施乐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小学中高年级的学生虽小,但是自尊心使非常强烈的,如果受到歧视或者某种伤害,往往会形成某种异常的心理。如果经常受到老师的嫌弃,他们会对自身产生怀疑。因此,教师在讲授知识的同时,要给予学生鼓励,并且要信任学生,信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种尊重。在和学生沟通的过程中要扬长避短,教师要与学生做朋友,相互之间建立信任的关系,这样教师爱护学生,学生尊敬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也会起到一定的效率。和学生做朋友使其敞开心扉,表达出自己的想法,这样的交流能够较好地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学生在课堂形成积极性。
总而言之,教师应当运用有创造性,适合学生的教育方案教学。教师运用合理的教学方式,灵活巧妙地展现数学教学的幽默趣味性,能够有效地加深学生的记忆,活跃课堂的氛围,又能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小学中高年级正处于身心发展的特殊时期,我们应该保持教育的有趣多样性,把单调枯燥的教育过程变得生动。数学教师可以为学生创设实物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数学兴趣,可以运用教材知识激发学生对数学的重视,还要与学生构建平等的关系,让学生乐学,最终促进学生数学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梁德彦.提升小学中高年级数学教学实效的途径[J].课程教育研究,2018(40):133-134.
[2]魏国章.探究小学数学中高年级教学效率提升策略[J].中小学教学研究,2018(06):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