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思考

发表时间:2020/4/28   来源:《科学与技术》2019年18期   作者:王雅楠
[导读] 党的十九大以来,企业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党的十九大以来,企业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特别是面对企业各级管理者贪污腐败的不良现象,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也得到加强。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深化落实“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风建设、权力监督、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为推动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急需解决。
         一、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做法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职能
         一是企业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措施,通过媒体渠道公开落实“两个责任”的举措;企业各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逐级约谈所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二是强化监督职能。成立部门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与效能监督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和纪律检查工作倾斜。三是坚决落实部门纪委书记、纪检员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规定,只履行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六项职责,强化一线监督。四是突出作风建设。以效能风暴行动为重要载体,以暗访为主要形式,加强效能督查并增加曝光力度,深化作风建设。五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六是强抓执纪办案。畅通信访渠道,按要求定期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上报上一级纪委,规范管理举报工作,做到底数清楚、流转严密、管理有序。
         (二)创新权力监管方式,强化事后问责监督机制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突出热点、重点岗位监督检查,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解决同级监督疲软的问题。二是强化事后问责监督机制。坚持以问题导向,查办案件以事后问责入手,由以前的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问责监督。
         (三)狠抓学习实践,强化作风建设
         一是带头加强学习。聚焦“四风”问题,切实改进作风,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纪检业务知识。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实践历练,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深化感悟和体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带头遵守纪律。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落实执纪监督的各项纪律要求,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廉政准则相关规定,落实“不准”的纪律要求。三是带头正风肃纪。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企业作风建设精神,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
         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定位不清,思想认识有待加强
          为了让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要求企业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

少数企业纪检干部由于受惯性思维束缚,认为纪检干部这一岗位大多数是以解决职务待遇为主,缺乏进取意识;个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喜欢大包大揽,认为“全面开花”能够体现纪委的权威和地位,主观上不想退出一些不该分管的工作。        
          (二)能力素质有限,工作方式不到位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同时涉及领域较为广泛的工作,由于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工作经历少,知识结构单一,懂生产、懂经营、懂财务的专业人员较少,熟悉和掌握经济、金融、历史等相关知识的人员则更是为数不多,造成了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        
          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完善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改进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进一步放下包袱,解放思想,重构和强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摒弃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工作定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上来,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推进“三转”工作作为破解困扰纪检监察机关多年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吃力不讨好等老大难问题的难得机遇,正确履职、有效作为,努力做到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
         (二)明确职能,突出主业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强化现代化治理意识,改变原来“既作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职责越位缺位错位问题,找准履职站位,从真正解决问题的角度定任务、用方法、添措施、强机制,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突出执纪监督主责。
         (三)准确定位,监督有力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应联合各职能部门共同履行的监督职责,在能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从而履行监督职,形成监督合力。对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纪检监察部门要集中精力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有效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促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
         要勇于做“三严三实”的践行者,发扬良好的传统和过硬的作风。要在提高执行力、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经常性的深入到员工群众中调研工作,不断强化求真务实、密切联系员工群众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队伍形象,形成敢碰硬、谋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导向。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