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之思考

发表时间:2020/4/30   来源:《中国西部科技》2020年5期   作者:王国豪
[导读] 近年来,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科技水平的提升。
        摘要:近年来,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科技水平的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以多种形式将农业新技术、新知识推广应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满足农业生產、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态环境建设的各种需求,为农业增产、增收和生态保护等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就新形势下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之思考展开探讨。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以及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政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政策,主要分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两大类;二是金融政策,为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具体包括设立科研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提供融资支持等;三是知识产权政策,推进农业科技与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允许产学研各合作方将科技成果商业化,加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力度,强化法制观念,并通过专利手段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市场政策,按照“放开、搞活、扶持、引导”的方针,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完善的科技市场体系,引导成果转化;五是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健全奖励和收益分配机制;六是土地政策,减免土地使用税费,为成果转化创造条件;七是管理体制政策,改革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八是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研究重点,引导农业科技投资立项方向。
         二、新形势下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策略
         1.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环境
         环境是影响农业科技创新成效的重要因素,对于当前存在的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要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来营造良好的农业科技创新环境,激发各主体参与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积极性。一是严格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基层土地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引导农村地区进行科学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户以土地经营权直接入股企业等措施的落地实施,助力规模化农业发展,为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基础性的支持。二是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政策是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风向标,政府可充分运用政策来引导和鼓励企业、农户等科技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到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之中。一方面,可加大对基层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金融、技术、人才等资源的支持力度,弱化资源对科技创新活动的限制;另一方面,通过税收减免、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励等措施来激发创新主体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使更多的主体融入到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之中。三是净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交易环境。科技创新交易是科技创新主体围绕科技创新成果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进行的商业交易活动,是将科技创新成果投入实践的重要方式。

为了使科技创新成果能够顺利地转化为实际的农业发展力,除了通过法律法规明确交易细节以外,政府可以简化科技创新成果交易流程,完善科技创新成果交易服务体系,为交易主体创造良好的交易体验。
         2.科技资源整合
         科技资源具有分散性,经过科学整合后将其加以规范,以特定方式进行存储、分析,进一步构建一个有利于信息检索、资源使用的信息框架,能够逐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在转换成知识成果后,为受众提供持续性知识服务。资源类型分为实体资源、农业科技研发案例和科技文献数据库等。部分实体资源库内容多样,包括实验器材位置、所属单位相关信息、使用权限和无法数字化处理的文献资料。案例库则是面向农业科技成果形成的,其中多为研发期间的完整案例记录,包括实验参数、参与人员和成本投入等。数据库涉及到某区域内的农业研究成果产权、专利、机密性文件和社会公共数据库平台访问权限。
         3.优化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机制
         农业科技成果一方面要满足企业和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还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主要体现在区域内进行大面积推广以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另外,一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致使企业的参与度不高。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动力还在于政府的推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技术研发力量投入。因此,我国应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将财政资金主要向公益性、基础性科研领域倾斜。在考核和评估时,对政府直接支持的研发项目,应构建有针对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创新项目,应降低考核频率,给予其稳定的长期支持,不宜急功近利;对于应用性、开发性研究项目,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和考评机制。同时,鼓励企业提升自身的科技成果研发能力,增加成果的产出量,增强成果供给后劲。
         4.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科技推广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扩大培训补贴范围和规模,形成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负责人、专业合作社管理者、龙头企业领导层、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农家乐和农产品网店等从业人员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多途径、多方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乡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稳定和健全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对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人员,给予政策倾斜,促进人力资源城乡双向流动。
         三、结语
         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对农业技术的要求相对比较高,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科技创新主体要积极参与到创新成果转化的各环节之中,为科技成果使用主体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使科技创新成果能够顺利地应用到实际的农业发展中。
        
         参考文献:
         [1]王锦,孙玉涛,刘凤朝.中国企业自主创新地位的研究.中国软科学,2017(9)
          [2]孙玉涛,刘凤朝.中国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确立——情境、内涵和政策.科学学研究,201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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