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幼儿分享意识和行为的培养策略

发表时间:2020/4/30   来源:《中国教工》2020年7期   作者:缴航宇
[导读] 3—6岁的学龄儿童是成长的重要阶段
         摘要:3—6岁的学龄儿童是成长的重要阶段,也是人格塑造和培养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积极引导、培养发展其亲社会行为对于幼儿以后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交往能力具有不可比拟的重要性。本文以幼儿园大班幼儿为研究对象,提出了大班幼儿分享意识和行为的培养策略。
         关键词:大班幼儿;分享意识;分享行为;培养
        
         引言
         学龄前幼儿是国家的花骨朵,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建设者,他们在生理与心理上能否健康成长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幸福。受到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大多数的独生子女可以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长期在溺爱的环境中出现了一些只想自己、不懂得爱别人的任性甚至自私冷漠的现象。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无论是新生儿还是原来的小独生子女都需要面临分享的问题,因为关系到个体的发展、家庭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和谐,所以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幼儿的分享意识以及行为的培养促进其亲社会概念的形成显得非常重要。
         一、充分激发幼儿的分享意识,认真培养巩固分享精神
         幼儿五岁以后正值进入幼儿园大班学习的关键时刻,这个时候是幼儿人格和习惯快速形成的关键阶段,大班幼儿的家长和老师必须牢牢把握住这个阶段,对幼儿进行科学介入和合理引导,才能保证幼儿的思想意识发育处于正常状态。尤其是要充分激发幼儿的分享意识,把培养幼儿的分享精神作为幼儿思维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幼儿开始出现分享意识萌芽的时候,作为家长、老师,应当积极鼓励幼儿的分享想法,并且通过鼓励措施和奖励措施,引导幼儿将分享意识付诸实施为分享行为,通过一系列的强化引导,可以有效地激发幼儿尝试分享行为的动机和愿望,让幼儿能够在潜移默化地行为中,自觉地形成和巩固分享意识。比如,在家庭生活中,当幼儿出现主动把苹果分享给爸爸妈妈吃的时候,这时,父母在为孩子出现这种优良行为表示欣喜的时候,一定不要忘了把握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时机,对幼儿的出现的这种分享行为进行表扬肯定和奖励,比如,可以奖励幼儿一个橘子,或者为幼儿讲一段故事作为奖励,幼儿经过被奖励、被表扬肯定后,会对分享行为产生一个正面的判断和预期,从而在以后的生活中,会不断重复实施主动分享行为来博取家长或老师的表扬,从而产生一种对分享行为的潜移默化地正面推动作用,能够保证幼儿产生比较持久的分享思维和分享观念。需要注意的是,分享行为是相互的。当幼儿接受别人的分享时,也要让幼儿知道“来而不往非礼也”的含义和应对方法,要及时教育引导孩子在接受别人的分享的时候,必须对别人的分享表示感谢,并且做出适当的回馈和回应,从而做到“礼尚往来”。家长和老师要为幼儿点明正确的处理办法,帮助幼儿树立分享精神,防止类似的事情再发生。
         二、积极提供分享机会,帮助幼儿建立分享规则
         幼儿家长和幼儿园老师必须善于创造分享机会,让幼儿及时把握住分享的机会,完成分享行为。

比如,在孩子与其他小朋友相处的时候,家长和老师可以刻意创造机会,教育和引导幼儿主动与其他孩子进行分享,可以交换彼此的物品,如卡片、玩具、装饰品等,教育幼儿明白自己有一个玩具,别的小朋友有一个玩具,如果彼此交换以后,大家都有两个玩具可以玩了,这样引导可以让幼儿在物品交换分享过程中体会到一加一大于二的快乐感觉,从而建立对分享行为的渴望心理。家长和老师也可以尝试让幼儿学会交换分享彼此的食物,虽然食物分享给他人以后会消失,但是彼此都可以品尝到两种甚至两种以上不同味道的食物,也是一种愉悦的体验。同时,让孩子多去帮助他人,可以起到让孩子感受到被需要的情感体验,从而能够让幼儿能够学会站在别人的角度看事物和想问题,更加容易考虑他人的感受,更容易理解他人的需求和照顾他人的情形,对于幼儿情商的快速提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要帮助幼儿建立正确合理的分享规则,要让幼儿知道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拿出来与别人分享的,比如个人的隐私,敏感的话题,需要保守的秘密等,或者某种对自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或具有特殊纪念作用的唯一性物品等,这些物品和话题是不可以拿出来去他人分享的,同样别人的具有以上特征的物品或话题,也不应该强迫他人分享给自己。分享规则的建立和维护,可以让幼儿对分享行为有一个更清晰正确的认知,从而能够正确把握这种分享原则,以免出现由于不遵守分享规则而采取不当分享、强行分享导致的侵犯他人隐私负面状态,甚至出现影响正常的人际关系等严重后果。
         三、积极发挥榜样的力量
         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自己的行为习惯缺少分享精神和分享意识,必然会导致孩子上行下效,必然很难培养起分享意识。因此,父母必须做到以身作则,善于与他人分享,乐于帮助他人,奉献社会献爱心,父母要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富有爱心、责任心和同情心,喜欢积极地主动地与他人分享的形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因为三四岁的孩子最善于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观察大人和模仿大人。父母在待人接物的时候,要充分表现和展示分享精神,富有同情心,主动关心长辈、师长、朋友、邻居,积极参加扶危助困等义工志愿服务,积极奉献社会,为孩子做好表率。要为幼儿树立分享精神的正面榜样,除了父母之外,还可以是老师、热心邻居、富有爱心和分享精神的小朋友,或者是其他小伙伴,让幼儿出在一个人人爱分享,人人乐于助人为乐的社会环境之中,自然能够潜移默化地学到分享的意识。同时,全社会也要行动起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图书报刊等途径,大力宣传分享精神和分享理念,幼儿的家长可以经常带着孩子看一些有利于培养孩子分享意识的书籍或者影视节目,比如需要团结合作才能完成任务的综艺节目,需要团体协作才能达成目标的挑战类节目,集合分享精神团队合作类的儿童节目等。通过观看这些节目,可以充分激发孩子的分享意识,强化分享观念,让幼儿充分认识到帮助他人、彼此合作、相互分享的重要意义,让幼儿明白分享是让他人快乐的事情,更是让自己快乐的事情,让孩子在充满分享精神的正能量社会中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王伟红.大班幼儿分享行为观察研究[J].时代教育,2014,(9).
[2]杨淑萍,李德显.幼儿分享意识与行为的代际比较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8).

作者简介:姓名:缴航宇(出生1997年11月13),性别:男,民族:汉族,籍贯:河北省河间市,职务:学生,职称:无,学位:学士,学历:本科,研究方向:学前教育。

        
指导老师:樊婧昊 硕士研究生,讲师单位:山东协和学院  邮编: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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