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下对法律课程的若干思考

发表时间:2020/4/30   来源:《中国教工》2020年7期   作者:明耀
[导读] 新课改下,高校法律课程应重视对教育模式做出改革以及创新
         摘要:新课改下,高校法律课程应重视对教育模式做出改革以及创新。针对法律课程而言,基于思想政治的标准,对教学目标做出科学合理设计,对教学内容做出科学合理安排。同时,对教学方法做出创新,使学生对法律课程教学内容做出充分学习与深入理解,以此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满足社会对人才的标准需要。
         关键词:新课改;法律课程;教学模式

前言:新课改下,各高校对法律课程做出相应的改革创新,以此满足社会对人才的标准需要。高校法律课程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课程,高校务必加以高度关注与重视。为培养优秀专业人才,高校务必对法律课程做出改革创新,培养学生良好的爱国主义精神与法制精神,自觉主动遵守法律制度,使学生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树立积极正确的三观,以此培养学生全面综合成长发展。
一、新课改下法律课程问题分析
(一)教学内容与社会现实相脱离
         法律术属于逻辑缜密、系统性强的学科。法律属于法制观与道德观以及人生价值观的综合统一,可以使学生学习了解法制知识,还可使其树立积极争取能过的三观。法律源自于人类社会的具体实际,同样是对人类社会活动行为的严格标准规范。法律课程应重视理论与实际的紧密联系,培养学生对法律现象以及行为做出感性认识,使法律教学充满趣味性。不过因为很多教师水平能力的限制,并且有的照本宣科的教学方式,导致教学内容同社会现实发生脱离,以此致使学生学习阶段脱离社会现实或无法位于社会实际对法律知识做出灵活运用。
(二)教学方法存在落后性
         新课改下,高校法律课程尽管获得相应改进,不过同新课改要求已然存在相应的差距。法律课程教学阶段,部分教师仍旧运用传统教学方法,学生无法产生良好学习兴趣,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法律课程知识的学习,所以使其主体性无法得到充分体现。此外,教学方法过于单一,教学效果无法得到增强。大部分高校法律教学采取大班教学模式,教师教学过于匆忙,教学效果无法充分保证。并且单一、枯燥乏味的教学方法势必无法得到学生的认可与接收,因此,务必对教学方法做出创新。
(三)考评体系缺乏合理性
         对学生法律知识学习做出相应的考评,成为法律教学活动的关键内容,成为发硬教学与学习情况的重要评价方法。高校对学生法律学习运用的评价方法缺乏合理性。比如考察范围过于有限,过于重视记忆力的考察。其次,考试形式相对单一。部分高校对考试过于重视,以考试成绩做出考评标准。法律教学重视的是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同实际情况做出紧密联系,相对单一的考试形式势必无法对学生综合能力做出全面考察,因此考评体系缺乏相应的合理性[1]。
(四)教师综合素养不足
         第一,教师思想素质有待提升。若一个教师缺少正确积极的三观,对法律教育势必产生不利影响。高校法律教师队伍依旧存在少数热情不高、教学使命感不强的教师。其进行法律课程教学阶段,或多或少会教授法律事实存在的阴暗面以及偏激观点,对学生三观将产生不利的影响。第二,教师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当前,高校法律课程教师,已然存在部分业务素质不足的人员。法律理论知识掌握较好,不过实际运用能力不足,无法做到理论与社会实际融会贯通,对法律课程教学的创新性以及实用性产生制约的影响。
二、新课改下法律课程改革对策
(一)联系社会现实,开展针对性教学
         教师许对法律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做出充分的研究与准确定位。基于此,教师应同学生保持紧密交流,对学生具体需求与真实感受做出全面了解。

开展教学阶段,应具备针对性,切勿照本宣科。对于简单部分可引导学生自主完成学习,对存在难度的部分则通过教师教授讲解与指导。同时,应重视基于实践性教学,以此实现针对性教学目的。可试图通过不同途径,使学生能够获得足够的社会法律实践的学习机会,这也能够使学生成为自己渴望的法律人才,并且对法律知识充满兴趣和热忱。比如,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真实的法庭庭审,使学生能够真正接触到庭审步骤流程,让法律课程教师从真实的案件中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从各个不同的维度去传授知识,并且针对性的增强学生对法律深刻认识与灵活运用,使学生产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思维能力。
(二)革新教学方法,开展互动案例式教学
         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是课程实施,实施新课程要真正实现跨越和质变,在学习法律课程知识的同时教师应该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勤于动手、乐于探究、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等。在新时期学生对自身学习感受较为关注,希望以自身的独立思考以及亲身体验进行学习并获得结论。为充分彰显出学生主体地位,法律课程的老师可运用案例式教学,先引导学生独立对案例做出讨论,然后通过教师对案例做出点评。比如,选择网络范围存在时代感以及感染力的相关案例,使学生注意力可以得到有效集中,在兼顾教学时效性的同时,对教学同立法实践加以紧密结合。再如,教师提供某公司北京,引导学生对该公司发展合作阶段或许会出现的法律问题做出探讨。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产生良好学习兴趣,引导叙述独立自主思考,使学生分析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得到有效提高[2]。
(三)优化完善考评体系
         对学生法律知识学习做出相应的考评,不但能够反映出其具体学习情况,同样可反映出法律课程教学效果。在考评阶段,切勿仅只重视对知识记忆的考查,还应该关注法律材料与案例的综合分析能力,以及知识的灵活运用和创新能力等。此外,应该对考试形式做出创新与改变。考试形式丰富多样,切勿仅关注期末考试,同时应设置日常考核,并且对法律知识应用实践活动考核予以重视,提高其位于总成绩的占比以及权重[3]。
(四)提升教师综合素养
         教师应从思想方面重视自我教育,基于法律研究前提,树立良好的理想信念,对法律问题与社会阴暗面具备良好的分析辨别能力,能够对现象本质做出充分发掘,树立积极正确三观,以此引导学生能够积极正确的面对社会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灵活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此外,教师还应重视提升业务素质。教师应同社会法律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与学习,如深入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业务交流与学习,构建良好的学术合作关系,以此使教师业务素质得到有效增强。唯有如此,方可对法律课程教学的有效性以及应用性做出有效把握,培养出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结论:综上所述,社会与时代不断进步与变化发展,当然对当代法律课程教学的思想可能远远不止以上问题,并且构筑一个成功的法律课程教学系统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够达到的,因此,每个人均需对自身加以提升与完善,以此充分满足社会发展趋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课堂教学创新,贯彻高校法律教学新思想,探索新路子,使法律真正发挥助人、创建和谐社会的功能,所以,新课改也成为推动高校法律课程教学不断完善与革新的重要原动力。法律课程教学阶段,教师与学生均为教育的关键主体,法律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需要全员的积极参与,以此做出改革与创新,以此实现新课改的重要目标。
参考文献:
[1]余华.新课改下高师思政专业法律课程教学模式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7(5).
[2]杨柠.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初探[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6):114-116.
[3]常卫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探究性教学研究[J].课程教育研究,2018(2).

作者简介: 明耀(1978.7),女,江西赣州,汉,研究生,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330000,法学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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