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探究

发表时间:2020/5/6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期   作者:刘伟勇
[导读] 摘要:建筑施工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然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却潜藏着诸多安全隐患,这些隐患都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或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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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筑施工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然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却潜藏着诸多安全隐患,这些隐患都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或间接原因。因此,本文主要是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进行探究的,希望能够借此帮助有关从业人员实现对安全隐患的有效排查及消除,做到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有效预防,从而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有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引言:与其它行业相比,建筑行业是我国最具有危险系数的行业之一,建筑行业的安全问题将会成为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由于建筑行业在建筑过程中工作人员量较大,且施工现场中的很多机械操作相对比较复杂,所以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因此,只有通过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排查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才能避免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1、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概述
        1.1安全隐患的概念
        一般情况下,对于隐患的定义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使得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简单来说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有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工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包括不良环境条件)主要表现为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则表现为施工作业的不规范;管理上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是没有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等,这些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也就是我们所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隐患。
        1.2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难点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是:遏制施工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其中包括基坑、土石方、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施工电梯等各类坍塌事故;以及临边与洞口防护、吊篮、脚手架搭拆、卸料平台、移动式作业平台等高处悬空作业和事故多发部位;此外,还有一些危险性较大工程如:基坑深度5m以上或地下水位以下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深度5m以上的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尤其是高度超过4m的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等等。
        一般来说,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涉及的责任主体多。除五大责任主体外,还有各个专业承包单位、各个劳务分包单位、检验检测单位、构配件生产单位及供应企业和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等等。因此,责任主体的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给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带来了难度;二是建设工程的施工难度愈来愈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愈来愈多,但是相关人员的管理能力及水平还尚未跟着提升起来,因此就会导致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无法得到有效落实,或仍缺乏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法;三是对建设单位的有效监管仍是目前和今后的主要问题,必须要改变建设单位只重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工期,而轻视施工安全的观念。
        2、建筑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是建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和管理缺陷。其中,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设施支撑结构的不安全和设备设施功能类问题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而建筑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类:
        2.1结构类隐患
        结构类隐患指的是即施工设备设施支撑结构的不安全状态。从结构安全角度,结构类隐患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构件损伤、节点与连接构造损伤、结构布置与构造不良、地基基础不良等。
        2.2功能类隐患
        功能类隐患即施工设备设施的机电系统、限载限位保护系统等的不安全状态,功能类隐患可以进一步分为机电类和保险类两类隐患。工作流程类隐患,表现为管理程序或作业程序不合理或违反程序。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管理流程类和作业流程类两个中类隐患。管理流程类指未制定工程安全检查程序等;作业流程类,如程序式作业流程的质量不到位等。


        2.3行为类隐患
        行为类隐患包括工人的违章作业行为隐患和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隐患。按照行为人的差异行为类隐患可以细分为,作业行为类隐患和管理行为类隐患等两类隐患。作业行为类隐患有个人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护目镜、手套、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及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等;管理行为类则有管理制度缺陷、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等。
        3、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法
        建筑施工隐患的排查主要分为三个步骤,分别是危险源隐患的辨识、评估及排序,在具体建筑施工隐患排查中常规方法主要有技术导向、因人导向、任务导向、管理导向、事故调查、分析统计等几种方法,其涉及到了对建筑施工隐患的管理方法、人、物及环境等方方面面的隐患排查。当前在常规方法中,国内外应用较多的隐患排查方法主要有预先危险源分析评估法及安全检查表法两种,前者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对潜在的危险和危险程度进行识别及评价的一种方法;后一种方法属于最为初步及基本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法,通过事先制定出针对设备、系统、操作及管理措施等所编制好的检查表来进行,所以利用此种方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时候,前期所制定的检查表将会直接的对检查的效果产生影响,另外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态度、专业性等也会对安全检查的效果产生影响。
        4、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有效治理
        4.1建立人员培训问责制度
        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一旦建筑工作人员所具备的施工技能不熟练,或者施工人员的精神状态或是体力不够,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都将会增加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因此,作为建筑施工单位就需要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培训和教育工作,有效加深施工人员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了解和掌握,这样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而且还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施工人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则需要给予警告,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给予处罚,这样才能够培养施工人员的责任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的进行。
        4.2有效排查和隔离不安全物体
        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物体往往是诱发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就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对不安全物体进行定期定人排查隔离处理。比如,一些老化的建筑材料或是建筑机械等,或是一些老化失效的安全护具等;同时,建筑施工管理人员也要对建筑施工材料或是机械进行定期的检查,若是发现了有问题的建筑材料或是建筑器械等,要及时的进行维护保养或更换,以免由于物体或设备的不安全性出现安全事故。
        4.3严格遵循隐患治理原则
        在建工程现场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要以“一优两及时三定”为原则:即优先处理安全事故后果比较严重的隐患;及时治理、及时反馈;定隐患治理时间、定隐患治理措施、定隐患责任负责人。在此原则的基础上应详细制定安全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具体治理措施应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隐患得到清除,避免事故的发生。
        结束语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较为系统的工程,同时也是工程安全管理的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的有机结合,其不仅能够实现对安全事故的防控,还能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机制的完善。在工程具体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过程当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安全隐患的排查效果不够理想。这时候就需要总承包统筹个专业分包等单位及各级部门、班组人员共同努力,建立起相应的问责制度,并通过排查隔离各种不安全因素来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乔乾.建筑施工安全现状及事故预防思路[J].绿色环保建材,2019.
        [2]王为武.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方法及风险等级的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8.
        [3]高翔.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方法及风险分级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7.
        [4]米卫东.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方法研究[J].山西建筑,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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