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完善危化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监管

发表时间:2020/5/6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期   作者:孙西华
[导读]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化工企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  2520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化工企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因而人们对于其生产安全方面也就给予了更高的要求和关注。众所周知,化工企业生产的一些危险化学品都是具有易腐蚀、易爆炸、易燃烧以及毒性强等特征的,为此在这些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方面就一定要做好检维修作业,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人员伤亡以及对周边环境的破坏,进而降低企业经济损失。但是近些年来,危化企业检维修作业事故爆发率却是频频上升,这就促使化工企业必须重视自身的安全监管力度。基于此,本文将对如何完善危化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监管进行详细的分析,希望可以为相关从业人员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危化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监管;完善
        任何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都是其重要的作业环节,在危险作业中贯彻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以有效的降低危险作业风险,从而在根源上控制事故发生的频率,保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为化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提升带来帮助。对于现今的危化企业检维修作业而言,其安全监管方面还是存在着一些漏洞的,这就促使检维修作业的安全无法被保障,进而成为了事故多发的作业环节。所以,我们就需要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应用科学的技术和手段来不断的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以便确保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隐患被拔除,不会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1、正确界定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的性质
        这里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化工企业内部维修保养队伍自行承担检维修作业;另一种是化 工企业将检维修作业委托承包商具体承担。前一种显然为化工企业的生产环节,无需讨论。那么后一种是定义为建设工程,还是定义为化工企业生产环节?如果定义为建设工程,那么就应当纳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下简称条例)所调整的范畴。由此产生的概念是,化工企业为建设单位,承包商为施工单位,该项目安全生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再看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范围,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条例适用范围,是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主要包括:全厂停车大检修;某一套或几套生产储存装置停车大修;系统、车间或生产储存装置的检维修;化工装置的维护保养;生产储存装置及相关设备在不停产状况下的抢修。显然,这些作业都不符合建设工程定义。当前在安全生产监管 实践中之所以出现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委托承包商后,就视为建设工程的模糊认识,是因为化工企业将检维修作业委托承包商承担后,派生出“施工 ”这一概念,恰好检维修作业又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总承包、分包、分部分项工程和监理等建筑施工术语,进而引起性 质上的混淆。由此可见,应正确界定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的性质为化工企业的生产环节。一方面应明确化工企业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对检维修过程实施全面管理;另一方面还应明确承包商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检维修方案及作业过程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2、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2.1 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责任
        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生产,由化工企业负主体责任,应当对检维修过程实施全面管理。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检维修方案及作业过程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2.2 建立健全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都应当建立健全与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相关的检维修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此外,化工企业还要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建立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作业规程。化工企业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规程进行审查。
        2.3 加强检维修工程项 目管理
        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检维修工程的发包、承包管理。检维修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主体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总承包单位依法将承包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时,还需经化工企业认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分部分项工程再分包。

禁止总承包单位转包其承揽的全部工程,禁止将其承揽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再转包给他人。
        2.4 加强作业人员管理
        在进行检维修作业的过程中,相关的从事人员一定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相关企业不能为了利益而私自雇佣非专业人员进行各类危险作业。此外,从事检维修作业的人员一定要固定,频繁的更换人员并不利于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与此同时,化工企业以及施工单位需要定期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务必要让每一位作业人员都得到安全教育培训,这样才能提高作业人员综合素质,更加方便管理工作的开展。而作为化工企业,也要在作业现场派遣有责任高、能力强、应急处置能力过关的作业监护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管。
        2.5 加强检维修作业前准备工作管理
        在检维修作业前,化工企业要组织对检维修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流程和作业内容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严格实施作业前风险分析。施工单位应派人参与风险分析。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检维修任务的要求,结合风险分析结果,制定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中应重点明确安全防范措施,以消除或降低作业风险。方案中还应明确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化工企业对生产装置的工艺处理和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等安全技术措施应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经与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具体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 施。对于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盲板抽堵、受限空间和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必须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作业许可证。化工企业各级审批人员必须到作业现场审批作业票汪,重点监督确认安全作业措施的落实情况。严禁无票作业,严禁随意降低作业危险等级,严禁作业票证缺项,严禁更改作业票证日期和时间,严禁代替他人签字。
        3、加强对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的监督管理
        3.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遵循分级监管与属地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的监督检查。将化工企业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和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票证制订与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企业将检维修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施工单位各级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除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还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降低直至吊销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
        3.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建立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对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的问题中所涉及的施工单位,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3.3 有关技术服务机构
        有关体系咨询、审核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标准化评审机构在体系审核、安全评价和标准化咨询评审工作中,应严格按审核标准、评价导则和评审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化工企 业、施工和相关单位的审核、评价和评审,指导帮助化工企业、施工和相关单位加强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
        结语
        综上所述,危化企业想要将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位,除了需要制定出健全的管理措施以及相应规定以外,还要注重将这些措施与规定引用到实际的检维修作业中来,要知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企业只有将制定出的措施规定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积极的将其进行贯彻落实,才能真正的保证检维修工作可以发挥出监督职能,进而提升危化品的安全生产几率,为化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化工企业如何做到安全检维修[J].曾鹏,李英芝.化工管理.2018(07)
        [2]天能化工强化设备检维修培训[J].于福来.兵团工运.2019(11)
        [3]加强检维修管理 预防重大事故——化工行业检维修重大事故汇总及风险预防[J].胡鹏飞.现代职业安全.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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