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强化督查下企业如何做好环保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20/5/9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6期   作者:任 博
[导读] 在2018年全国生态保护大会之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突出问题越来越被公众关注

          摘要:在2018年全国生态保护大会之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突出问题越来越被公众关注。随着生态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循环、强势进入京津冀、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给各行各业的污染型企业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有的甚至停产、关停,对企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制约,所以企业要按标准、规范不断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科学减排、规范排污,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得以在环保督察风暴中屹立不倒、持续发展。
          关键词:强化督察;企业;环保管理
0 前言
          2018年6月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要求于6月11日启动环保强化督查工作。通过组织1.8万人次督查对相关重点区域进行一年多不间断、循环式督查,我国北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南方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仍有一小部分地区环境污染仍然呈较高趋势,一些企业仍然在顶风作案。众多企业在“督查风暴”中走进历史,或接受“顶格”处罚,这些对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带来发展受阻、停产整顿等众多不利,致使企业势必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管理工作。
1 强化督查的背景、目标任务
1.1强化督查的背景
          国家为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总书记保护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执行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决策内容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改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治理专项督查,紧紧围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核心目标,全面启动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1]
          目前,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变好,但及个别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依据显著。北方京津冀地区在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较差,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气比例较低,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问题不降反升,反弹比较明显。
1.2强化督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国家进一步督促重点区域企事业单位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以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深入企业督导帮扶企业继续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加大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强度,持续巩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推动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通过大规模、不间断、集中式督查达到企业、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实战练兵目的,促进全国生态环境工作的推进,提高企业、执法部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强化督查以重点区域、重点指标、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4项重点任务为主导,深入一线检查“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冬季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落实情况等13项督查任务。
2 督查中反映的突出问题
          以2018年8月20日至9月30日陕西省强化督查月报为例,经过一个月的大气污染问题的强化检查,查处的督办问题类型累计数量居于前四的分别是: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类,共计527个,占比40.95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类,共计227个,占比17.64 ;燃煤锅炉整治类,共计186个,占比14.45 ;扬尘综合治理类,共计184个,占比14.30 。以上四类问题总计为1124个,占比达到87 。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工业污染防治类问题最为突出,查处企业的问题主要为: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采取措施不得当或整改不力、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散乱污”“无组织排放”突出、未落实 VOCs整改要求、新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未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等众多主要突出问题。
3 企业环保管理要素
3.1严格执行环保政策
          企业应定期对自身进行系统的“体检”,检查企业生产运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应产业政策和地方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是否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高标准落实工作;是否按照条例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照,并依照许可内容范围排污,并通过治污技术减少排放量。
3.2提升自身装备水平
          企业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生产应采用密闭化工艺替代敞开式,并在生产中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工艺替代间歇式,尽可能避免物料与外界环境的接触;物料输送过程应选择的先进输送设备,输送化工原材料是,应对大小呼吸气体、放空气、易泄露气体处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对难实现密闭的选择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处理系统进行治理,对溶剂型气体应提高冷凝回收率;在生产过程应选取污水产出较少的工艺,积极推行节水型生产工艺,生产中尽量使用回用水。


3.3提升厂区生产环境
          根据企业平面布置情况,厂区内生产区域地面全部硬化,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生产车间内设施设备区域实施干区湿区分离,厂区区域绿化应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生产现场、辅助区域、管线、罐体应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到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原料罐区和固体废弃物收集场所的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罐区应按照标准设计围堰,废物收集场所还要需设计防雨措施;厂区各类管线下地面应全部硬化,危险化学品管道下方应设计导淋措施。
3.4废水管理
          厂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化工企业按规范应设计初期雨水收集池,并满足初期雨水收集的容积要求;自行处理废水的企业要设计建立与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并能够达标排放;废水需要接入市政管网的企业要设计建设与生产能力和产污环节配套的预处理工艺设施,保障稳定有效的运行并达到接入管网标准;废水需委托处置的企业,要与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进行申报审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并废水建立委托处置台帐;具备接入市政管网条件的企业,生活污水必须接管进入市政污水厂处理。
3.5废气管理
          工业废气收集必须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处理原则。集气系统应根据气体理化性质、流速、流量等因素设计,确保废气集气效率。对产生有害气体的设备,应考虑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的技术操作措施。企业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排放速率、风速、风量、污染物的理化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后选择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工艺技术,并提高设备废气处理的自动化程度。
3.6固体废弃物管理
          根据管理名录对危险废弃物进行识别,按照识别结果及物质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危险废弃贮存场所地面须进行硬化处理,场所要设计防雨淋、防逸散措施,地面、收集池须设计防渗漏措施,渗漏液经导流槽引入收集池;危险废弃贮存场所应设置设计醒目的警示标志,包装、容器上须粘贴险废弃明显提示标志,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登记危险废弃物贮存、综合利用、处置相关情况,根据国家危废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危险废弃物管理计划并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备案,进行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工作,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危险废弃物编号、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方式、处置要求等相关资料。处理危险废弃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按要求执行危险废弃物转移计划审批申报和转移联单交接制度。[2]
3.7应急管理
          企业必须设置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明确落实环境应急有关人员的职责,按照导则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积极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技术措施,按规范要求建立应急物资库房,明确应急物资和装备存放位置及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职工应急预案培训、桌面推演、应急演练及演练评价,并将应急演练相关的台账文件资料和档案进行规范化存档。
3.8排污口管理
          企业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设计设置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并建设采样监控井,在排放口位置设置明显标志牌,排污口设置应符合厂区平面布置、标明排污去向、排放适用的标准,随时准备社会公众监督管理。工业废气排气筒高度应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尾气中污染物质如含有氰化氢、氯气、光气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25米。尾气末端治理设施上要设置进出口采样点位,排放口要设置明显标识说明,尾气中污染物质名称及排放标准。企业应严格控制生产工艺中排气筒数量,同类型废气排气筒应合并处理。[3]
3.9日常规范化管理
          企业应对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台账进行全流程规范化、标识化、标准化建设,对治理设施设备的关键区域设计标记、图识、操作规程等目视化看板,使治理设施的全部工艺流程一目了然,实现设施的细化、量化管理。对环保管理的几大要素,规范制定相关管理档案及台账,另按要求进行常规自行监测并及时公示,以备检查人员查看方便。未经许可。企业不得擅自对闲置、关闭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拆除,要保证污染防治设施平稳高效运行,并进行达标排放。突发环境事件状态、工厂停电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设施停运,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明确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环境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专(兼)职环保管理员组成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责任并落实相关考核机制。
4结论及建议
          在当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是影响企业生存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企业要把环保管理工作作风做实、做细,要按照行业类别识别企业相关环保法规、标准,要定期对企业自身进行梳理检查,随时关注法规标准的变化,及时优化。只有企业严格按照环保管理要素去落实,持续改进,这样应对任何检查人员都可以做到从容有序、底气十足。
参考文献:
[1] 生态环境部. 《关于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的通知》[J].江西: 《江西建材》,2018.
[2] 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S].
[3] GB 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 [S].

作者简介:
任博,男。1985年,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现从事企业环保管理工作,工作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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