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的作业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技术进步的需要,电子化采购应运而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比如以人工操作为主的传统采购操作模式存在较多的弊端,需要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科学的操作方式来改进。同时,随着采购的影响力和关注度不断提高,效率与效益、规范与透明等得到关注,需要提高效率、节约成本、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从技术上解决采购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鉴于此,文章结合笔者多年工作经验,对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实践与探索提出了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践;探索
引言
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交易模式,已经成为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趋势。因此,把传统的政府采购放到互联网上,以电子化平台的模式来满足市场的日益需求,对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交易主体的满意度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发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重要意义
1.1提高采购效率
电子采购将传统的商务流程进行电子化、数字化,方便快捷。一方面电子采购的交易机制通过市场信息的充分流动,把不同的市场主体纳入到统一的办公平台,实现网上办公,一站式办公,协同办公,突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信息交流及时性准确性,信息共享,协同合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以电子流替代实物流,同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较,电子网络无纸化办公,减少了人工制作标书合同等成本,同时也减少了文件传递会议组织等成本,使操作更便利,流程更顺畅,时间更节省,效率更快速。
1.2降低采购成本
市场公开定价机制,打破价格垄断,面向市场公开询比价,引进优质供应商资源,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生产者和购买者直接交易成为可能。实现供应商优胜劣汰,良性互动竞争。实现市场供需资源精确匹配,实现物有所值的价值采购,有效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1.3采购公开透明
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政府采购电子标项目的采购公告,澄清及修改信息、开评标结果的公示等都要在外网公开,招投标过程全覆盖。交易各方主体都可通过登录网站,对与之相关的交易公开信息作实时动态了解。这不仅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还能通过建立信息档案库,改善交易各方的信息对称性,有效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权力寻租以及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保证招标采购的阳光运行。
1.4信息留存
传统的采购方式,采购信息和供应商信息多由采购人员掌控,信息共享性差,业务可追溯性差。电子采购信息高度集成,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关键参数输入电子平台,参与主体的资质业绩信用评标流程等及评审结果过程都在平台留下记录,全流程永久性的追溯体系。
2、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存在问题。
2.1体制未理顺,认识不统一
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主体。但机构改革后,部分地方政府采购监管科室属于事业单位,监管职责难以落实。此外,有的基层同志认为,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主要是为政府采购交易执行服务,由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或其他市场主体牵头搭建更为合适,财政作为监管部门,人手有限,任务繁重,应集中精力借助平台抓好监管,不宜越界、包揽。
2.2部分地方尚未实现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互通共享
目前,省级系统实现了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互通共享,但部分市县尚未联通,相关信息不能共享,数字证书(CA)不能互认,存在重复登录、手工录入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购效率,采购主体对此意见较大。运行维护不到位。化系统覆盖面广,应用链长,各地用户众多,运行维护任务非常繁重,但系统开发运维人员严重不足,导致许多问题。比如,难以及时随政策变化调整系统功能,咨询电话量大事多,接听不够及时顺畅,解答问题不够准确等,经常招致用户投诉,对政府形象和采购效率产生不良影响。
3、推进我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展的几点建议
3.1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
法律法规能为政府采购电子化提供刚性的制度保障。例如美国,美国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最早的国家,它所涉及的范围相比其他国家更为全面和规范,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招标制度、作业标准化制度、供应商评审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和交货追查制度。只有在完备的政府采购制度和实践的推动下,才能给政府采购电子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3.2制度与电子化并行
政府采购电子化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是制约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例如电子化交易、电子化投标、电子化网上评标和电子化的网络取证等相关规范和制度没有具体出台。虽然存在客观的因素,但不能因为政府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就被动的去等待,更应该积极主动的去对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把推动进程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结合到当前形势上来,一往无前的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发展。在“放管服”改革的推动下,把线下的交易审批流程放到互联网上,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先进手段反过来促进交易流程的改革,在反复的互相影响下,最终实现交易流程的优化,逐而形成一套效率更高的政府采购模式。交易流程的再造就会涉及法律问题,就会促使法律的修改,实现政策上的突破。虽然理论上不可思议,但实践上可行。
3.3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标准统一。严格执行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部统一的政府采购数字接口规范标准,为政府采购一体化管理、自动化服务、智能化分析和系统平台顺畅运转、规范使用、便捷查询奠定基础。二是坚持系统共建。贯彻落实公共资源系统平台整合共享相关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系统平台资源,注重发挥其他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作用,转变观念,共建共享,不为我有、但为我用。三是坚持分类施策。尊重基层意愿和首创精神,补短板,强弱项,因地制宜,自主选择建设运营模式,可以自主建设,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依托市场主体建设运营,多渠道、多路径破除难点堵点。四是坚持分步实施。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奠定基础条件;其次要科学制定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因地制宜;最后要精心组织实施,省市要加强业务指导,按时保证完成任务。
3.4建立专业化的采购机制
政府采购目涉及内容广泛、形式多样、涵盖种类多等特点,在实际操作中,主责部门既要追踪整个业务流程,又要同时跟进多个项目,故采购工作往往难以达到理想状态。电子化采购的使用,实现了采购规范有序;规避存在的合规性风险;降低了人为计算错误概率,又减少了相关领导、权威专家的主观人为干扰;在项目完成后,自动形成采购资料归档材料,建立了专业化的采购机制。
结束语
电子化采购是迎合政府深化改革发展需要而采用的一种采购实践创新,是对电子化采购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应用,政府采购电子化采购为政府在提升采购效率、实现充分竞争、提高采购质量、构筑廉洁防线、获得最优供应商选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提升政府管理、推动市场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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