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PPP模式是当前比较创新的项目融资模式,这种模式最大的优点是通过双方的合作,可以实现利益和风险的双重承担。所以,这种融资模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本文结合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实例,分析了地铁PPP项目投标风险、税务风险、合同风险,变更风险、最后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以促进我国PPP模式的发展。
关键词:轨道交通;PPP 项目;风险分析;控制措施
1工程概况
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23.647公里,一期工程采用“A+B”模式实施,其中A部分包括前期工程和土建工程,由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包括装饰装修、轨道工程、人防工程、车辆、通信、信号、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安防及门禁、自动售检票、车站辅助设备(站台门、电扶梯等)、疏散平台、低压配电与照明以及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的工艺设备部分、主变电站及外部电源的土建及设备系统等,采用PPP模式实施。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B部分)的总投资约为64.17亿元。
2 PPP 项目招投标阶段风险
2.1 风险因素分析
2.1.1政治风险
PPP项目筹备阶段,尤其是在招投标阶段,常见风险因素往往首先来自政治因素的影响,例如恰逢招投标工作刚刚开始,关于项目的相关国家政策法规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这种政策风险引发了的结果就是PPP项目招投标工作用必须要面临随之调整的问题,给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带来阻碍,这是政策风险来临后无法避免的影响。因此PPP项目一旦进入招投标阶段,期望政府决策具有连续性,但是法律法规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投标阶段由于政策的连续性发生了变化,使得政治环境出现了不稳定的情况,造成了PPP项目面临着暂停的风险,给各方带来困。
2.1.2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的风险往往造成PPP项目招投标工作出现成本增大的问题,影响可能会贯穿在招投标全过程开展中,例如由于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经济因素对于PPP的项目主要表现为投资回报率、通货膨胀、外汇调整等发生叠加效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参与项目各方的影响巨大,甚至会影响项目能否顺利开始。
2.1.3投标因素
投标风险是在PPP运行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身出现了风险问题,导致在准备阶段就错误理解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编制问题频发、合同条款确定后资格评审不过关等,导致参与投标发生一系列的失误,给投标方带来困扰。
2.2 PPP 项目在招投标阶段风险控制策略
2.2.1政治风险控制
通过《PPP合同》规定寻求免于征用或国有化,能够帮助PPP项目在招投标阶段强化对政策风险的抵抗力,帮助PP项目各方及时或者提前应对政策变化,对于风险进行规避,例如商业保险的投入能够明确政策风险发生后的补偿,从机制上给与参与各方以一定的经济补差,再就是采用补偿承诺的方法,对于政策风险进行直接的应对,要求政府能够提供补偿承诺,一旦政策风险事件发生时,参与各方可以要求政府直接接入,争取项目应对政策风险和最大的经济利益。
2.2.2经济风险控制
市场运行时变化是难以预测的,经济风险发生时往往凸起来,经济风险发生会带来材料成本上涨、设备供应不足、能源供应短缺以及人力资源成本等一系列的变化,贴士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风险可能大致参与各方蒙受巨大的加攻击损失,甚至对生产和经营所产生的影响是灾难性的。采取的对应策略包括运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签订长期无条件供应合同,保证生产经营成本不会在发生经济风险后发生巨大的波动,也可以选择资信良好的供应商共同承担经济风险发生后的供应风险,降低损失。以利率风险的对抗方法为例,和金融机构、银团等合作,转移、分散和规避风险,可采用固定利率贷款担保、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利率互换、期货、期权套期保值;寻求政府的理论保证明确利率波动超过一定范围时的补偿条例,还可以利用利率保底、区间利率封顶等维护风险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在后续工期迟延发生时对于工期的控制与经营和运营期法务方案进行实施。
2.2.3 建立激励、监督等管理机制应对风险
⑴为最大程度的调动各方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各合作方的积极性,在薪资待遇、荣誉等方面提出激励政策,鼓励人才对项目进行技能服务、知识服务,为项目的进行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例如通过薪资、待遇、晋升等激励政策确保激励机制部署落实合理高吸,从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入手,吸引大量的社会人才资源,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经济风险、化解政策风险。
⑵对 PPP 项目的全过程风险防控,确保项目运行的资金安全,尤其是招投标的投标方的信用查验,可通过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对项目的信贷进行审核,充分发挥相关方的监督管理职责来实施监督管理完成,有效降低项目的运营风险。通过全过程风控将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出现违法、非法的行为。
2.2.4采用风险防控手段,分散降低风险和损失
分散、转移、降低风险,要达到这一目标,可以采用风控的措施,将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散。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是 PPP 项目开展前期就要进行的工作,风控是整个过程的重点。重视风险防控,不仅要有专门的风控管理机构,也要有风险防控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如安排专职人员担负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岗位职责,有的岗位真负责项目的全过程实施风险监控,有的岗位专门进行前期全面考察,有的岗位针对资金鼓励和风险分析,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有的岗位负责对项目的每个环节进行串联。总之,科学的风险防控应是采取多种防范手段的措施,通过机制管理、人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将风险的影响降至最低。针对招投标的投标方的缝隙,加强对投标方的信用状态的调查,要求投标方提供全面的资料,并且在招投标过程中,建立合理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准确预测风险的能力,及时分析可能发生过的信用风险,在项目推动的过程中,将风险合理分散至各参与部门共同承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策略规避可能的的风险,降低损失。
3 PPP 项目税务风险
3.1税务风险分析
3.1.1管理制度不健全引发的风险
税务风险出现的概率并不在沙湖,这与税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有关系,同时导致风险发生的原因还有物资采购制度的不合理、工程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存在漏洞等。税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正在不断进行,尤其是新的税务管理政策公布后,项目公司把管理制度与新税务制度相结合,大大降低了税务管理中风险概率,传统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引发的风险在新的税务政策下,经过适度调整,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少抵扣进项税以及多缴纳税金等风险情况发生。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以客货运价格制定为例,对物资采购必须考虑不同收费项目的税率。具体来说,以不含增值税进项税的价格为基础,工程结算及开票时间、物资采购制度、供应商的纳税资质审核、采购价格价外费用约定等,都是会造成税务风险的影响因素,如果爱工程管理制度实施中不重视具体的落实,不结合新的税务管理制度,不遵循工程物资采购和抵扣的约定条款,就容易造成与客户的法律纠纷,甚至带来多缴纳税金、少抵扣进项税金的后果。
3.1.2税率的审核风险
以轨道交通PPP项目中遇到的税率审核风险为例,如果从高适用税率审核,过程中如果不进行分级审核和区别对待,依据现行的税法制度要求,高适用税率将在不同的税种和税率下采取分别核算的方法,项目公司纳税所提供的税率无法与自身的经营内容对接,包括资产、服务、修理、销售、加工、不动产等都会发生数值差异,带来税率审核风险,增加轨道交通项目公司的税收负担。
3.2税务风险应对措施
3.2.1加强税法知识培训,提升税务操作能力
各级管理人员的税务相关理论知识的提升,需要项目公司通过加强风险培训予以完成,业务管理最终要通过人来实行,确保业务经办人员了解税务法律风险,准确把握相关政策,一旦发生风险的时候能够立即做出反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措施,例如对会计人员和开票人员开展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含网上报税)操作、税收政策宣讲等涉税会计核算业务培训工作,培养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尽快适应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税务制度变化后的税务管理工作。能够化解和规避税务风险,并且可以协助税务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促进项目公司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税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2.2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尽快完成
结合产品定价项目公司应根据税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尽快对合同管理要求中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相关修订、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予以完善,通过合法性审阅合同,能够及时发现与供应商提供信息不符的部分,综合进行合同条款的更正,利于业务流程优化,另外通过合规性的修订工作,与更新的税务政策契合,优化内控政策,获得更好的规避税务风险的应对方法。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尽早优化经济业务流程,避免因惯性思维及做法引发的税务风险。用严格审核手段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
4合同价款纠纷风险分析
4.1合同价款纠纷
合同价款纠纷风险一方面包括项目公司与政府方的对于项目投资的认定、可行性缺口补助额度的认定等存在纠纷,另一方面也包括项目公司与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下游供应商的合同价款纠纷。
4.1.1与政府方合同价款纠纷
本项目建设设计的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在建设投资价款结算、客运收入、非客运净收益、运营成本、可行性缺口补助的结算方式较为复杂,是项目公司与政府方价款纠纷的核心焦点,除此之外,项目建设期内由于政府方、项目公司自身的因素或通货膨胀、利率变动、法律变更、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的工期迟延、工程变更也会影响到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和结算结果。
4.1.2与施工承包单位、供应商的合同价款纠纷
承发包双方主要负责人之间比较熟识,以双方的人格和诚信作为担保,结果往往是合同主体双方之间订立书面的施工合同环节缺失或者承发包双方之间订立书面合同内容过于简单,。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双方主要负责人人事关系发生变动,仅有口头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就会在纠纷发生之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究其原因是由于信任造成施工合同内容不全,为后期的纠纷难以解决埋下了隐患。承发包双方之间订立的内容过于简单,并不能够为后期书面施工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纠纷双方本意是订立这种施工合同是本着承发包双方之间的信任,而在合同约定时对于责任承担及违约责任条款约定不明,然后承发包双方之间订立书面合同内容前后不一,双方的违约责任依据合同不明确,则产生纠纷后不知依据哪一条款内容解决纠纷的尴尬局面就出现了。成了“废纸”一张。由于建设工程涉及到的专业分工及范围太广纠纷发生后双方都会引用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来解释合同,订立施工合同相关人员主观认识和客观能力又差不齐,难以对施工合同的各个条款之间、不同的协议之间以及图纸与施工技术规范之间甚至出现自相矛盾的地方进行解释,例如在竣工结算条款中约定“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工程款”,但是实际承发包双方之间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内容与约定不符,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产生纠纷后只能受理法院处理,然后由于合同本身具有“天生”的不完全性。遇到市场波动,如材料价格大幅涨跌、设计变更、工程量与施工图不符,或者遇到政策风险,如招投标阶段突然遇到政策调整,关于PPP项目履行方面的规定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则承发包双方之间本应当本着公平诚实的态度进行协商、各自让步,以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但是,出于对己方利益的考虑,往往双方各自让步程度不足以达成协议,甚至一方或双方拒绝让步,则很难就解决纠纷达成共识,则纠纷不可避免。总之,一般来讲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导致的施工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或者对责权利没有详尽约定,则在不确定性风险发生时,难以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纠纷解决无法穷尽,给实际建设和项目参与方带来巨大的损失。
4.2合同价款纠纷风险应对措施
4.2.1优化合同管理,做好合同风险分担机制
对于政府方和项目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纠纷风险,在合同谈判阶段与政府方就项目回报机制及投资额结算的相关边界条件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并明确在不同条件下项目边界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相关责任和风险的承担主体,如因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原因以及不可抗力、法律变更等情况发生时,可能发生的工期迟延、工程变更,发生的损害成本由哪一方承担以及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是否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项目公司与施工承包商及供应商之间的风险分担,应当在合同签订时进行确定,如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建设材料调差等相关问题,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对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发生情况下责任的划分、应对措施进行明确。
4.2.2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商内容进行合同的履行,实际纠纷一旦发生不符合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得法院不会予以支持,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违反法律,违反规定,本着违背招投标程序的主观意图,在签订合同后私自更改,存在隐瞒欺骗的行为。这种招投标的方式表现在串标、围标性行为上,此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被认定无效合同,相关违法人员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因此,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必须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承包工程项目,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的要求,严禁私下订立非法合同,避免触犯刑法。
4.2.3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对合同的重要性给予充足的重视,尽量排除产生工程价款的可能性,不存在侥幸心理,谨慎对待所签订的合同,形成一个正确的评判标准对合同的合法性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尊重。必要时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5工程变更风险
5.1变更风险分析
5.1.1勘察不到位引起工程变更
由于地勘单位事前没有对设计方案进行详细性勘探和针对性的勘察,部分工程项目随意变更设计方案,基础设计被迫调整,只能重新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仓促、增加工程价款。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深度和精度不够引起工程变更、发现设计方案错误百出造成工程变更。基础资料收集不齐全、种种原因导致的变更使得无法施工,出现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相符的问题。
5.1.2建设方现场管理不善引起变更
建设单位对合同把握不准,对不该签证的盲目签证;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不当,工程变更资料事后补充,签证内容欠真实性、逻辑性;少数施工单位为获得额外利润,利用建设单位现场管理的漏洞,想方设法发生不必要的变更。如果建设方现场管理者责任意识不强、经验能力不足,就很容易让施工单位“钻”空子,从而造成工程量的变更,增加工程造价。
5.2工程变更纠纷风险应对措施
5.2.1严格工程变更审批程序,推行责任追究制度
无论是设计变更,还是施工条件变更,或是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缺项变更,工程变更申请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审核和批准,都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工程变更最终责任落实到责任人,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对擅自要求设计单位提高建设标准、未按程序报批以及在变更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2.2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科学、合理、高效地对工程成本进行控制,减少成本支出。设计单位要规范细化施工图设计,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现场监督,项目公司要严格工程变更管理按相关程序签批,并及时向项目实施机构进行报告,对工程变更实行全流程管控,严把工程变更关,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5.2.3把好签订施工合同关,明确建施双方责任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各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处理办法。签订施工合同不能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并明确约定工程变更计算方法,尽量做到事前约定、事中控制,防止施工单位“钻”空子、滥变更。
5.2.4加强审计监督检查,严把决算审计关口
进一步明确投资审计重点和目标,加大信息技术利用和现场勘查力度,对项目审批、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审核、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计,重点监督检查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损失浪费、工程质量隐患、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并依法依规查处。严把决算审计关口,促进政府投资效益落到实处。
6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纠纷风险分析
6.1竣工验收纠纷风险
6.1.1工程未验收风险
工程不具备验收条件、发包单位很容易提出质量索赔。工程未经验收,业主拖延或不组织验收,或者因为拖延结算不予支付工程价款,施工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未验收,使得工程结算工作迟迟难以完成。工程竣工交付后以结算作为借口拖延支付工程尾款造成结算风险。
6.1.2 行政审计风险
作为最终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施工合同约定要求接受审计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无法接受,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由此导致政府投资工程的审计审计结论明显不合理,纠纷非常突出。
6.2施工合同竣工验收风险应对措施
6.2.1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施工企业应当承担在合同中期限及逾期不予答复的法律后果。在约定期限内不予回复,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视为认可结算文件。因此承包方应及时提起诉讼仲裁并申请工程造价鉴定,必要时申请第三方鉴定意见,如发包方明显拖延结算并以此为由拖欠工程尾款的,以鉴定意见作为最终工程价款依据。
6.2.2行政审计风险控制
在诉讼仲裁案件中,如果施工单位对审计结论不满且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直接提起诉讼仲裁。关键是减少审计纠纷对工程结算的影响。申请工程造价鉴定未经施工单位签认不认为审计结论正确,因此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对计价依据等进行审计并作为定案依据。
6.2.3提供维修保函
对于承包商来说,解决发包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提取保修金的弊端,质量保修书中应该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保修范围和保修责任,施工承包单位在向发包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承包商只需到其基本账户所在的银行开具维修保函。一方面,维修保函的提交更能保证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另一方面更能保证发包单位的追责权益,降低资金回收慢的风险。
7结语
PPP项目建设模式是工程项目建设模式中比较新的一种模式,一些比较发达的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体系。所以,对PPP模式项目的进行分析,为今后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了良好的实践经验。PPP模式的成功实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为有效控制合同风险,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必须结合工程特点,从各方面进行加强控制。
参考文献:
[1] PPP项目模式下管理模式 [J].宋显军.门窗.2019-08-20
[2] PPP项目风控管理策略[J].余书标.中外企业家.2020-04-09
[3] PPP项目招投标阶段风险分担研究[J]. 杨平. 建材与装饰. 2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