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山东地区听障儿童康复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0/5/12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03期   作者:李晓峰 柳涵傲 赵悦涵
[导读] 本文就目前山东地区听障儿童所接受的语言康复教育的现状与思考进行探讨与研究,并针对各类现状分析所得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摘要:本文就目前山东地区听障儿童所接受的语言康复教育的现状与思考进行探讨与研究,并针对各类现状分析所得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听障儿童;康复训练;问题对策

1.引言
        听障儿童作为特殊儿童中的一大群体,是世界性的问题。“十聋九哑”一向被人们认作常理,然而听障儿童虽然失聪,其发音器官并未受损,通过有效训练是完全可以学会说话,做到“聋而不哑”的。因此,听障儿童语言康复工作十分重要,刻不容缓。为此,国家出台有关听力语言康复“十一五”的实施方案,并开展耳聋预防宣传、听力筛查、康复咨询指导、助听器验配等工作,但目前听障儿童康复实际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
2.山东地区听障儿童康复教育存在的问题
2.1地区发展速度影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听障儿童科学的康复在我国已有二十年历程,山东地区对听障儿童的康复教育虽紧随国家步伐发展,但仍然有很严重的地区差异现象,但与发展较好城市相比,关注度低、对听障儿童系统的康复性服务少、所支持建设康复中心的数量少、各机构的软硬件条件相对薄弱、专业性相对低等问题。尤其是除了自身投资与盈利之外,山东地区的康复机构目前能享受到更多由政府给予机构福利政策的城市很少,大部分康复机构仍以非营利为主要性质,很多机构发展空间小,形成“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态。
        就山东地区讲,康复教育发展明显倾向于市区中心地带,由于被关注度低,周边农村甚至贫困山区等地所能受到实际康复救治的听障儿童数量极少,又因其通讯闭塞,对预防、康复、治疗等方面无概念,由此造成恶性循环。
        当然,目前山东地区接受康复训练的儿童在听障儿童总数中所占比重仍然很小也是由我国仍处于发展中阶段所决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样由于山东地区在我国城市发展中仍处在中等发展水平,尤其是对特殊儿童的康复教育事业,会有滞后影响。
  2.2对各环节人员培训、监管不到位
         首先,办学者。逐渐产生的不规范“小作坊”式语训班,对市场环境、教育主体等造成严重影响,尤其是延误最佳康复期,影响听障儿童今后生活,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对康复机构建立缺乏有力监管。
        大部分康复机构的盈利点普遍来自项目内的儿童经费,但由于经费包括听障儿童日常伙食、住宿、教学等一系列费用,再加之机构教师配比大,任务量大,教师薪金相对普校高,导致机构经费维持紧张,不论硬件设备、软件配置都会受影响,缺少政府部门对机构的扶持政策。
        另外,部分正常普通学校存在对特殊儿童拒之门外的情况,同时还不给家长以正确科学的应对方法,通常以学校能有稳定的教学成果,没有意外、没有特例为主要办学理念;部分医院和康复机构以“恢复良好”之名让患儿出院,实然为了其自身声誉与口碑!这些现象很大程度上说明目前山东地区对听障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的宣传普及及监管尚不到位。
        其次,特教教师。目前山东地特殊教育的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导致对口专业教师少,多数需要依靠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来进行培养,以年轻教师居多,康复机构对特教教师的选择权小,数量有限,容易造成教学质量问题。相关部门目前对特殊教育方面的关注度仍低,且由于我国在该领域中的专业人员相对较少,导致康复机构的师资力量无法得到保障。


        同时在康复机构中工作,语训教师要有比在普校更高的积极性、责任感、爱心、耐心,且要对沟通相对困难的患儿进行个别化的关注与教学指导,付出更多,福利待遇却与普校相差不多,进而导致流动性大,教学情况开展不稳定。另外,教师在课程方面难易程度不好把控,除言语外如科学等课程对听障儿童来讲相对困难,教师通常通过课堂的反馈与摸索适当调整,如在小实验活动中有孩子甚至完全不能理解,由于分班制度,有部分年龄差异现象,只能照顾到大多数孩子,导致个别听障儿无法习得内容得到锻炼的现象,针对此现象教师只能通过个别化训练对孩子进行一对一教学。在我区还无法得到完全解决,需要研究者对课程的进一步探究改进,同时壮大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素质。
3完善山东地区听障儿童康复教育的对策建议
3.1有关政府部门加强普及宣传、服务、监管
        对于特殊教育这项公益事业,最需要国家的带领,代表国家形象的地方政府、残联等部门起带头作用并实际支持听障儿童康复教育事业,真正落实康复机构无法承担的社会主要责任,并呼吁各级单位进行定期宣传教育。要尽量普及听障预防意识:孕前的基因检测、孕期的羊水穿刺筛查、产后对婴儿的听力器官检查、预防后天听障的办法,及听障康复意识:即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让大家知道听障儿童可通过接受康复训练逐渐拥有正常生活,要及早发现进行治疗,进入正规机构运用科学的方法,能更好的康复。
        市区要定期开展校内、社区内的听障智障儿童普查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与医院合作进行实际普查,对贫困家庭免费、对于较贫困、偏远地区政府残联、各地方聋人协会等要提高重视,加强对其国家资助活动及社会资助活动的宣传,使更多听障儿童享受到福利政策。
        另外,有关部门要支持并指导有经验、有效果的康复中心继续发展其分支学校进行更多康复教育任务,鼓励更多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人才,壮大康复师资队伍,做到让接受康复的听障儿童由少量变多数、由城市普及到农村
3.2康复系统化、教育形式多样化
        首先,康复系统化。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领导下,要逐渐形成完整的一条龙式服务:①为孕期妇女的生理健康知识的普及;②定期在市、县区医院开展免费孕检;③定期开展婴儿成长知识讲座;④农村地区听障儿童的早期教育并对幼儿进行义务普查;⑤对听障儿童进行跟踪调查再教育;⑥为难以恢复的听障儿童联系特殊教育中心使其接受生存技能发展教育等等。
        其次,教育形式不再是单一的学校教育。教育要更倾向于融合教育和社区教育(教师到各个社区家庭中对幼儿进行康复教育)等多样化的教育方式。
3.3壮大教师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针对目前山东地区听障儿童康复中师资队伍薄弱情况,教育部门应注意指导各高校增加有关专业的开设,并建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学校,引入先进的特殊教学经验,培养更多优质高学历特教教师。另外高校中有关教育如学前教育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专业增设特殊教育类课程,多了解、多发现、多研究,才能在发展当代学者综合实力的同时,对听障儿童的康复事业助力。
        其次,办学者及教师的素质培养。康复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大体分为两种:专业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山东地区的机构成立者与教师,目前在这两方面上均需要大力加强。在专业能力方面,残联有关部门要帮助其多参与学习交流,如鼓励教师向更高级学历进修;带领教师外出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吸取经验,培养其教学康复能力、与特殊儿童的沟通能力、对学前及特殊康复教育的专业性;地区内部的经注册康复机构间也要定期进行交流,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进行相应培训,爱心、耐心与对。
参考文献
[1]任英洁.听障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成因及教育建议[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20(06):67-69.
[2]罗燕.学龄前听障儿童语言康复教育训练研究[J].现代交际,2020(03):219-220.
[3]周婧. 扬州市区听障儿童学前教育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D].扬州大学,2019.
[4]刘浩. 我国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协同设计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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