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投资成本规制控制研究进展

发表时间:2020/5/12   来源:《中国电业》2020年第2期   作者:李强
[导读] 网价格规制方式决定着电网企业收入、利润和价格水平

         摘要:网价格规制方式决定着电网企业收入、利润和价格水平,也是影响电网投资激励和投资成本控制的重要因素。本研究系统梳理了价格规制对电网企业投资激励和投资成本控制强度影响的文献,在此基础上,介绍了电网投资成本控制的规制方法以及各国规制者管理电网投资不确定性的方法。最后,指出各国也是越来越多地采用事前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并建立规制不确定性框架,来加强投资成本规制控制和应对投资不确定性。
         关键词:电网投资;成本规制;控制研究
         中图分类号:TN56               文献标志码:A
1价格规制基本类型与电网企业投资激励
         1.1回报率规制与电网企业过度投资激励
         回报率规制(ROR)是指规制者对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按照合理利润水平核定输配电价格,在核定价格时,对电网企业有效资产、折旧率、运营维护费率和资金收益率等参数进行控制,核定电价后,主要对电网业务实际收入指标进行规制,根据电网业务收入指标进行电价水平调整。在这种规制方式下,满足公共政策目标如节能、环保、电力普遍服务所发生的投资成本,价格规制机构通常将其核定为合理成本计入准许收入,确保电网投资者补偿成本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降低了企业投资面临的规制不确定性,从而有利于激励电网企业投资[1]。
         1.2激励性规制与电网企业投资不足激励
         激励性规制是指相对规制目标,规制者对改进输配电业务绩效指标的电网企业给予奖励,且电网企业具有一定决策自由的一类规制方式。它实际上是在基于回报率规制方式上发展而来的一种规制方式,与回报率规制最大的不同是强调了信息不对称和激励两个因素。激励性规制弱化了企业实际成本与价格及收益之间的联系,从而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供了较强的激励,削弱了企业过度资本化的动力。
         1.3不确定性、规制机会主义与电网投资激励关系
         不确定性和规制机会主义行为对受规制行业包括电网的投资激励有着重要影响。理论上,由于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规制者在与受规制企业互动过程中可能采取投资成本不予核定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得受规制企业的投资面临较大风险,进而削弱电网企业的投资激励,产生投资不足或者延迟投资问题。
         1.4价格规制与电网投资激励关系的全面审视
         尽管流行的观点认为回报率规制和激励性规制分别会产生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不过后续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则表明:这两种规制方式都可能产生过度投资或者投资不足的风险。不同价格规制方式对投资决策和投资效果的实际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网价格规制框架设计的细节及相应的制度环境。
2价格规制与电网投资成本控制强度
         2.1回报率规制与电网投资成本控制强度
         在回报率规制方式下,由于存在A-J效应和完全成本补偿规则,电网企业几乎没有削弱投资成本的动力。规制者仅仅运用价格规制工具,很难有效控制电网企业的投资成本。

一方面,A-J效应使得一旦规制者或其与受规制电网企业协商确定投资回报率,且投资回报率高于实际的资本成本时,电网企业倾向于加大投资力度,以增加有效资产规模,获得更多的准许收入,从而背离了企业成本最小化目标[2]。
         2.2激励性规制与电网投资成本控制强度
         (1)价格上限规制与电网投资成本控制强度。通常价格上限制是在价格规制期初,由规制机构核定初始价格。然而,结合规制周期内逐年的物价指数减去刺激效率提高或者成本减少的效率因子X,逐年进行调整。相比传统回报率规制方式,价格上限规制在投资成本控制方面是卓有成效的,其主要原因是在规制周期内,该机制切断了投资成本与规制价格水平之间的联系,赋予电网企业获取其降低包括投资成本在内各项成本、提高投资效率所获得收益的全部剩余索取权。(2)滑动收益规制与电网投资成本控制强度。滑动收益规制,又称为利润或收入共享规制。该机制允许收受规制电网企业与消费者分享成本节约所产生的任何超额收益,对电网企业控制投资成本有较强激励。(3)标尺规制与电网投资成本控制强度。标尺规制,又称为基准规制,是指对特定区域的同类受规制企业的绩效进行比较,既可以是行业内部相互比照,也可以是参照行业外部有效基准进行对比,受规制企业收取的费用取决于比较标杆产生的结果。(4)菜单规制与电网企业投资成本控制强度。菜单规制并不是一种全新的价格规制方式,而是各种规制方式的组合。菜单规制的基本思想是:规制者为受规制企业设计一组激励方案,受规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一个满足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的规制方案,它既可以是回报率规制与激励性规制方式的组合,也可以是同一类规制方式自身的组合。
3电网投资成本控制方法
         3.1电网投资成本控制的规制处理方法
         (1)事前投资成本控制方法。在一个规制周期内,受规制企业的收益取决于对有效运营和预期资本成本水平的事前评估。由于这种方法建立了收益与成本预测值之间的联系,对规制者而言比较有吸引力。(2)事后投资成本控制方法。事后投资成本控制方法则是规制者可以通过事后审查评估实际发生投资支出的合理性,避免准许但是无用的投资成本被计入有效资产RAB,事前投资成本控制方法所进行的事前审查并不能向规制者提供受规制企业的投资行为是否是审慎合理的,而事后投资成本控制方法所采取的事后审查则有助于规制者获得关乎投资合意性更多的信息,有助于进一步强化投资成本监控。(3)规制测试方法。在美国传统的回报率规制和澳大利亚的激励性规制框架下,规制者常常还采用规制测试方法来进行投资成本控制,该方法既可以是事前的也可以事后的。规制测试方法提供了一组评价标准,对电网投资行为评估,以确定投资成本是否应该计入有效资产。
         3.2电网投资不确定性的规制管理
         电网投资不确定性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既有未来市场需求风险、技术和价格变动,又有规制机制或参数变动、规制机会主义行为等。不确定性和风险对电网投资成本有着重要影响,规制者和受规制电网企业对投资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应对直接或间接影响投资成本控制效果[3]。
结语
         电网价格规制本身就是控制电网投资成本的重要手段。这使得电网投资成本控制看起来是价格规制机制设计的一个副产品,电网投资成本控制更像是实务问题,而非单纯的理论问题。不同价格规制方式对电网投资激励和投资成本控制强度的影响各有不同。各国规制者在进行电网价格规制时,都不是单纯采用纯粹回报率规制或激励性规制方式,而是采用电网价格规制基本类型的组合形式,试图实现提供长期投资激励、提高运行效率、控制成本和维持用户可承受的价格水平等多个目标的平衡。
参考文献
[1]王磊.电网投资成本规制控制研究进展[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9(07):37-42.
[2]曾庆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运营成本规制初探[J].交通财会,2019(05):55-58.
[3]杨菲菲. 中国电力产业监管中规制合谋及其防范机制设计[D].重庆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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