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退为进,欲擒故纵——例说辍学学生矫正教育中的“故纵法”

发表时间:2020/5/13   来源:《中国教师》2020年2期   作者:刘富春
[导读] 辍学行为是一种教育过程中的负面效果显现
         摘要:辍学行为是一种教育过程中的负面效果显现,其成因涉及学生个体、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十分复杂,而“故纵法”对此进行了成功尝试和有效思考。“故纵法”是一种貌似消极被动的思想教育方法,但本质上“攻”、“退”、“收”三部曲形似连环,以柔克刚,以静制动,以退为进。
         关键词: 辍学  教育  故纵法  
        
         辍学学生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最难的一类学生,因为表征上已经发生了辍学行为,客观上已经从厌学滑向了弃学。本文就从两个成功拯救辍学学生的案例出发,探究 “故纵法”的原理和作用。所谓“故纵法”,就是在对辍学学生正面思想教育无效,主体强行辍学时,顺其自然,满足“辍学”愿望后,伺机实施拯救行为的方法。
         我们先看两个案例:
         案例1:陈某,女,高2013级8班学生,成绩中上。父母离异后随父。2014年寒假开校后离家出走。经深入调查,该生初中时有一男友。该男生已经辍学,家庭富有,拟置办歌舞厅,让陈某去当老板。班主任多次电话相劝,无效,后采用“故纵法”教育。一周后,该生父亲来电,送她复学。随后,在老师的帮助下,该生上交手机,与男友断绝往来,从此未发生辍学行为。2016年高考,顺利考入四川理工大学。
         案例2:胡某,女,高2016级14班学生,成绩中等,为班上数学课代表。父母离异后随母。进入高中学习半期后辍学在家。经深入调查,该生与生父关系恶化,其父断绝生活费供给。后经过班主任从中调停,生活费由班主任“中转”,复学一个月。后又辍学,理由是体验生活。采取“故纵法”教育,让其在自找的烧烤店打工一周。在班主任教育下复学,从此未再提及辍学,目前成绩稳定。
         基于对上述两个成功案例的思考,我认为在适当时机大胆使用“故纵法”,可以起死回生,标本兼治。
        
         一、案例分析——辍学的三个原因
         结合上面案例,探究其辍学之因,主要有:
         1、个人学习原因
         学生学习中缺乏目标意识,在接受新知和形成技能的过程中,当训练而不训练,当思考而不思考,缺失必需的挫折心理品质。对学习的达成度也不高,无法激活学习潜力。久而久之,这种畏难情绪直接导致学习兴趣的完全丧失,出现辍学。
         2、家庭环境的原因
         第二个案例中父女不合,其本质上是家庭和谐环境的缺失。离异家庭中孩子的父母关系一直交恶,很容易让未成年孩子厚此薄彼。这就是现实中的父亲纵使想尽一切办法扭转,但也不能与子女达成“谅解”,出现生活费由班主任“中转”的奇怪现象。
        
         3、社会环境的原因
         交友不慎,社会上泛滥的读书无用论,也会客观上给孩子的学习带来一定冲击。第一个案例中,学生身处山区,她的很多同学初中毕业后选择走入社会,“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对其成长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
        
         二、“故纵法”体现的三个理论
         “故纵法”是“欲擒故纵法”。我们深入剖析其存在的理论根据主要有:
         1、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
         “故纵法”体现出的学生主体性、教师主导性原则正是目前新课程标准的核心。从苏霍姆林斯基的“一切教学的根本问题是师生关系”的经典论断到现代教育名家钱梦龙的“三主理论”,都在呼吁学生主体的回归。

顺应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才能“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尔”。
         2、矛盾的辩证统一规律
         外因始终通过内因起作用。学生个体本身是内因,家庭、学校、社会则是外因。辍学和复学的矛盾同时存在于学生主体之内,长期纠结斗争。“辍学”让其有一个自由释放的空间,在另类生活体验中对比裂变中,完成旧我与新我的蜕变,从而达到质的飞跃。
         3、物极必反的易经智慧
         “故纵法”的原理近似《三十六计》第十六计“欲擒故纵”。该计表述为:“通则反兵,走则减势,紧随勿迫,累其乏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其中蕴含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八卦易经哲理。
        
         三、“故纵法”实施的三个环节
         在实施“故纵法”时,关键在于“伺机”。时机把握不好,就会弄巧成拙。这里面包含三个环节:
         1、“攻”的阶段
         施加正面的压力,攻心为上。强化学生内心的正能量。一般的做法:一强调读书的重要性。围绕读书的价值、成才的理想,结合现实进行引导,批驳目前社会上读书无用论,展开攻势。二正面肯定学生的学习优势,增强读书的兴趣和自信心。
         2、“退”的阶段
         对老师前段“攻”势,学生一旦有了辍学的念想,就会回到辍学的状态。这时“故纵法”时机就到了。可以充分满足学生的欲望,让其“辍学”外出打工。学生带着矛盾的心理往往经历四五天这样的生活体验后,就会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会意识到原来自己憧憬的“社会生活”其实是这样的“艰辛”,于是重新审视自我,完成蜕变。
         3、“收”的阶段
         当学生完成了“退”(蜕变)阶段后,教师和家长要立即开始重新“拯救”。时间太长,学生会逐渐适应甚至消沉于这种迷茫的生活,从而丧失最佳的思想工作时机。这时教师要协同家长展开新一轮攻势,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呼唤学生主体理性的回归。
        
        
         四、“故纵法”实施的三个必需条件
         在现实中,我们发现不是对所有学生辍学情况的处置都可以一概而论的。在实施这种方法的过程中,必须创设三个有利条件:
         1、学生的求学意识
         若一个学生没有读书成才的愿景,没有考大学的原始欲望,就很难在辍学的悬崖上勒马。上面两个成功案例最重要的一点是她们成绩中等,其本身是有成才的基础和良好的学习品质的,对学习是有一定的自信心,现在只要唤醒沉睡的这种自信心而已。因此,学生自己的求学意识,是“故纵法”实施的重要条件。
         2、家长的积极配合
         学生的复学,离不开家长的积极介入和有效配合。第一,家长对孩子要有适当的期望值。如果孩子在需要压力时而没有必要的压力,学生心中会形成读书无用的认识,缺乏学习的毅力。第二,家长要为孩子创设良好的家庭氛围。尤其离异家庭的双方,千万不要让孩子卷入父母的恩怨情仇中去。
         3、老师的不弃不离
         教师要体现高尚的职业道德,爱生如子,做到对学困生不抛弃,不放弃。老师要持之以恒地施以援助之手。让学生在辍学时感到情不能堪,有愧师恩;在纠结时感到老师是灯塔,是臂膀,是依靠;在复学时感到老师是亲人,是朋友。教师只要把握好这“纵”与“擒”的节奏,冷静分析,以退为进,就能变被动为主动,最终实现教育的目的,让迷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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