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士刚
(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 黑龙江 哈尔滨 150300)
摘 要:农村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营者将经营权流转给个人或新型经营主体,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探索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土地流转;问题;对策
一、土地流转的必然性
土地是农业发展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出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这些变化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
二、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1、非农产业就业不稳定,增收渠道不宽。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缺乏技能,户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问题不能有效地得到解决,使得他们很难在城市中稳定就业,随时存在返乡的可能。同时,在农民收入的构成中,种植业收入占总收入的三分之一,种植业收入仍然是大部分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影响了土地流转。
2、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国家仅对五保户、低保户、就医、上学等采取了保障措施,土地仍然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
3、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在土地规模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和农业生产季节性劳动力相对不足的矛盾,并且劳动力价格偏高。例如:某地区拥有80马力以上的大型农机146台套,平均1.4万亩拥有一台大型农机具,远远达不到机械化程度。同时,农忙期间雇用劳动力的价格每天高达150-200元,比平时高出1倍,影响了土地规模经营的进程,制约了土地流转。
4、规模经营比重小。在农村,大部分还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也有部分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经营,但经营规模占的比重较小。2018年哈尔滨市阿城区土地流转面积为36.77万亩,其中规模经营2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有335个,经营土地面积11.11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11.1%。
5、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流转书面合同签订率比较低,口头合同多,约占合同总数的60%;书面合同少,仅占合同总数的40%,合同条款不齐全,不报镇(街)、村备案,合同鉴证率不足10%,容易引起土地纠纷。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
1、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
以农村土地流转为核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区级政府设立产权交易中心,镇街政府设立产权服务中心,村级设力产权服务站,以林权、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促进并带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农村土地流转搭建有形市场,真正实现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功能。
2、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队伍建设。在区、镇街、村三级政府机构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各级政府配备熟悉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专、兼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
二是明确职责,开展管理服务。区级政府积极指导镇(街)、村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制定土地流转工作流程和土地流转合同样本,规范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镇(街)对土地流转政策进行宣传和贯彻落实,免费提供合同鉴证,及时调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村级应指导、协调农民规范、有序开展土地流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及时登记备案。
三是完善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建立“镇(街)、村调解区级仲裁”服务体系,区级政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并设立仲裁庭;镇(街)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工作办公室;村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依法调解、仲裁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制定相关制度。土地流转作为土地延包工作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势在必行。阿城区制定了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审查、档案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变自发流转为依法流转,使土地流转走上规范化运行的正确轨道。
3、坚持原则,规范流转
一是坚持自愿原则。在流转过程中,镇(街)、村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农民自己做主,规范流转行为。
二是保护农民权益。土地流转是确保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一项具体措施。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我们本着有偿流转的原则,以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为前提,严格禁止无偿剥夺外出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现象的发生。
三是严格运作程序。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科学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指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合同。村委会成员积极指导双方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和重新订立等工作。
四是无偿提供鉴证服务。区、镇(街)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实行现场办公,主动深入村屯无偿办理土地流转合同鉴证。
4、培植典型,示范引路
在促进土地流转工作中,我们注重在全区重点培植一些典型镇(街)、典型村、典型户作为示范,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土地流转的益处。
5、开拓思路,促进土地流转
加大劳动力转移的工作力度,规范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积极组建农民务工中介组织,发展劳务经纪人,支持、带动、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引导农民工将其承包田流转给其他农户。
6、出台激励政策,推进规模经营
政府应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是贴息贷款。对经营10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上给予贴息。
二是农机管理部门在购置农机具补贴方面,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对农业机械的需求。
三是对经营1000亩以上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结语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开始向城镇转移。这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的土地流转。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