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26001
摘要:本文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对是否所有高层建筑均需要设置航空障碍灯及航空障碍灯的垂直距离不宜超过45米提出异议。
关键词:航空障碍标志灯;净空道;光强;障碍物
引言
本文从规范要求出发,对于不同高度的建筑及建筑与跑道距离的远近,来区分该建筑是否有必要设置航空障碍灯。同时航空障碍灯的选型原则及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做简单说明。对于需要安装航空障碍灯的建筑必须安全可靠合理设置;不需要安装航空障碍灯的建筑避免因“过度”设计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费。
一、现行设计状况
目前很多设计人员秉持多做不会错的原则,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各类建筑物设计了航空障碍灯,没有区分建筑物所在地点是否影响飞机的起降及飞行,这种根据建筑五高度来一刀切的设计方式很有问题。譬如对于高层住宅小区的建筑群,夜间2000坎特拉的灯光闪烁,夜间小区居民必须要关闭窗帘,否则会影响夜间正常休息;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设计原则的确定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124第10.3.4条规定,自机场跑道中点起,、沿跑道延长线双向各15Km、两侧散开角各10°的区域内,障碍物顶部与跑道端点连接线与水平面夹角大于0.57°的障碍物应装设航空障碍标志灯。根据此条文可以得知,正常高度小于150米的建筑五对飞机的正常飞行不会造成影响,只有在飞机起飞或者降落时才有可能对飞行有影响,当建筑物高度未突破标准面时可以认定对飞行无影响,可以不设置航空障碍标志灯。由此条得出建筑物与是否需要设置航空障碍标志灯的标准面的示意图如图一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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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标准面示意图
由图一可知,需要装设航空障碍标志灯有一个必要的要求,那就是建筑物突出标准面以上。按照标准面与地面的夹角为0.57°,该角度的正切值为0.01,即建筑物高度与建筑物到机场跑道端点的水平距离的比例为1:100,表示高度为100米的建筑物,当到机场跑道端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0Km时,整个建筑都在标准面以下;此时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124第10.3.4条规定,该建筑物虽然高度为100米,但不需要设置航空障碍标志灯。在实际设计中,可以在电子地图上确定拟建建筑与飞机场跑道端点的水平距离,根据该建筑物高度与飞机场跑道的水平距离比值确定是否需要设计航空障碍标志灯。对于需要设置的要按规范或行业标准执行,不需要设置的也不要过度设计。
三、设计内容
1.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124第10.3.5条规定,障碍标志灯首先要装设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且障碍灯的水平及垂直距离不宜大于45m。同时障碍灯应该能显示出建筑的轮廓,即障碍灯应该在建筑物的外角处,当转角较多时还应在所有的外侧转角处增设,以便飞机驾驶人员准确的确认建筑物的外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9.11.2.3.4.1条规定高出周围地面大于150m的物体经航行研究表明应用高光强障碍灯标识才能在日间辨别时,应用A型高光强障碍灯标示。标准对于航空障碍灯具设置比较明确,本文不再做讨论;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124第10.3.5-2条规定,航空障碍灯的水平、垂直距离不宜大于45米,词条文太笼统,且条文解释也未作说明,我认为此条文有问题。根据条文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第9.11.2.3.3.2条规定,建筑物顶部距地面或者建筑物顶部距倍包围建筑群顶部的距离在105米~150米之间的时,航空障碍标志灯应选取A型中光强障碍灯,并且在中间部位要增设一组航空障碍灯,使得每组灯具之间的距离或者最底层一组灯具与地面的距离不大于105米。布置要求如图二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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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建筑高度105米至150米之间的建筑物航空障碍灯垂直距离示意图
4.根据条文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第9.11.2.3.3.4条规定,建筑物顶部距地面或者建筑物顶部距倍包围建筑群顶部的距离在45米~105米之间的时,航空障碍标志灯应选取B型中光强障碍灯,并且在中间部位要增设一组航空障碍灯,使得每组灯具之间的距离或者最底层一组灯具与地面的距离不大于52米。布置要求如图二所示。布置要求如图三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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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建筑高度45米至105米之间的建筑物航空障碍灯垂直距离示意图
由图二、图三可以看出民规中规定的航空障碍灯45米垂直距离是有误的,建筑高度在90~150米的建筑物也只需在中间层增加一组航空障碍灯,即可满足要求。
结束语
设计是施工的先行及指导,满足规范及行业标准是基本前提,同时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把需要设置的影响安全的内容设计到位,对于不影响安全的内容按规范实施,合理设计,考虑多方面因素,尽量使我们的师徒值合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