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院校与部队合力培养炮工化兵种专业人才是部队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双方联合强化教学训练条件建设、改革创新院校教学训练模式,加强院校与部队的人才交流等工作。
【关键词】院校;部队;联合;育人
院校与部队合力培养炮工化兵种专业人才,既符合军事训练与人才成长规律,也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育人质量效益的要求。院校必须牢固树立开放办学、联合育人、融合发展的理念,分析找准院校与部队合力培养人才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推进院校教学与部队训练的互补互助和融合发展。
1强化教学训练条件建设
适应武警部队炮工化兵种部(分)队任务拓展、装备更新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需要,军事训练大纲增加了许多新的训练内容,创新了许多新训法,这对训练资源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军队院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明确要求,要在装备物资保障上优先满足院校人才培养需要。但由于尚未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办法,一些新装备、新器材仍然难以优先保障到院校,导致院校在实装教学上难以满足教学训练需求。加之院校现有的装备由于组织实装训练时间长、使用频率高、磨损大、性能下降严重,已经严重影响了教学训练质量。另外,部队考虑装备维护成本、训练损耗、安全管理等问题,也不愿将自己的训练资源无偿提供给院校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院校和部队教学训练装备重复建设,造成训练资源的浪费。因此,必须着眼院校办学育人需要,积极探索完善院校教学与部队训练联合保障,建立教学训练资源共享机制。适应院校与部队合力培养人才的要求,在教学训练资源建设和使用方面实现共享。
1.1统筹教学训练资源建设与配置
从部队建设的全局出发,优化教学训练资源建设。按照“总体规划、统建共享、突出特色、优势互补”的原则进行整体规划建设,避免项目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切实提高训练资源的使用管理效益。
1.2完善基地化训练体系
注重对部队现有训练资源的利用,院校应根据教学训练需求积极寻求部队的支持,建立稳定的炮工化实践教学基地,定期组织学员到部队开展学习观摩、实地教学和岗位实习,强化学员对部队岗位职责、岗位业务的感性认识,推动院校理论学习成果向部队岗位实践能力的转化,缩短毕业学员岗位适应期。
1.3积极开展训练资源的合作开发
注重发挥院校和部队在教学训练资源建设的优势,加强在部队军事训练大纲制定、院校教学大纲制定、训练教材编写、作业与演练想定拟制、仿真训练器材建设和模拟训练软件研制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实现院校与部队训练资源的共享共用。
2改革创新院校教学训练模式
组训模式是为达到军事训练的目的、提高军事训练效益、保障军事训练活动有序进行的方法途径。军事训练组训体系中,整体训练、实战化训练是建立在单兵、车组训练的基础之上的,这就要求院校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单兵训练、车组训练”,注重创新“单兵训练、车组训练”组训模式,为部队组织整体和实战化训练奠定坚实基础。目前,院校的训练任务规划虽然对学员培养的岗位指向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教学中相关岗位安排了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指挥、组训管理等方面的教学内容,但是大多是在理论层面上进行“填鸭式”的传授,学员由于缺乏对拟任岗位的基本认知和感性认识,对课程教学内容难以理解掌握,有时院校在加强岗位任职能力培养上,有针对性地设置了综合演练、技能训练和考核、模拟训练等多种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但还不能完全满足技术性、操作性较强的部分岗位的培训要求。
解决这一问题,除院校自身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不断提高教学训练质量外,最有效的办法是充分依托部队场地、装备、人才,开展相关实地、实装、实弹、实爆、实喷和实毒教学训练。因此,院校应进一步加大开放办学力度,积极创新人才培养的渠道,完善学员岗位任职能力培养的制度机制,实现院校与部队的联合施教。
2.1联合施教要坚持常态化
《联教联训实施办法(施行)》规定:“院校与部队间的联合教学。与院校对口合作部队的领导,应定期到相应院校授课一次,授课专题及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院校教员到部队授课,由部队向有关院校提出需求,有关院校原则上应予以安排。”
2.2联合施教要协调规范化
任职教育具有鲜明的岗位指向性。为战、教战、练战是军队院校的根本价值。目前,制约院校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院校教员缺少部队任职经历、不了解部队岗位需求,不熟悉部队人员与装备的现状与变化,难以适应院校教学向部队靠拢的要求。为此,院校与部队双向代职最好不低于一年时间,使代职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部队(院校教学)、熟悉部队(院校教学)。代职岗位在专业上要对口,要考虑到岗位适应性,院校应与部队搞好协调,为代职人员提供更多、更有效的代职平台。部队干部到院校代职参与教学,可以使学员更直接、更准确地把握部队的真实情况,实现院校教学与部队教育训练的有效融合。此外,还可以采取适时聘请部队人员来院讲学、专题讲座等,及时传递发展变化的情况,实现院校与部队共同育人的无缝衔接。
2.3联合施教要责任具体化
确立“以战为主、教战一体”课程体系,精选优化教学内容。以作战基本课题教学训练为主线,以小班教学为主要组训形式,按照由要素分训到综合集成的思路,构建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为一体、课内教学与课外训练相补充的培养模式。要在力量编组上下功夫,打破系室制界限和“一人一课”局面,跨学科跨专业整合教学资源,组成以课程责任教授为核心的教学团队联合施教。要动态更新教学内容,及时把部队作战创新成果纳入教学。
3加强院校与部队的人才交流
要把加强院校与部队的人才交流作为重要突破口,全力打造复合型的院校教员和部队训练骨干队伍。
3.1进一步规范院校教员赴部队任职、代职的管理办法
上级领导机关要制定、完善院校教员赴部队任职、代职规定,规范院校教员任职、代职岗位和时限,明确院校和部队的责任和义务。院校要加强对教员赴部队任职、代职的跟踪问效,与部队共同对任职、代职教员实施考核监督,把任职、代职经历及在部队的表现纳入教员职称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引导教员真正融入部队岗位,积极参与部队建设,切实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3.2探索完善部队警官到院校任教制度
上级领导机关要制定下发部队教官任教制度,明确部队教官任职考核、使用政策和教官任职期间工作待遇,将教官在院校任职期间工作表现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从制度上免除部队教官到院校任职的后顾之忧,确保教官任职期间能够全身心投入院校教学科研工作。院校要积极为部队教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充分发挥部队教官实践经验丰富、熟悉部队岗位任职需求等优势。机关、院校、部队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创设部队优秀警官和院校专职教员互助互补、共同为院校教育训练献计出力的良好氛围。
3.3探索院校教员赴部队跟学助训机制
上级领导机关应加强对院校教员跟学助训的组织协调,每年有计划安排院校教员参与部队演习演练、训练考核、训练监察等重要活动。院校密切与部队的联系,注意跟踪部队战备训练活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部队新装备培训、训练教材建设、训练骨干培养和组训指导等方面为部队提供智力支持。使院校真正融入部队军事训练活动之中,改变院校在部队重大训练活动中只“参观”不“参与”的局面。通过接地气的深入融合,不断提高教员教书育人的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