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代化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发表时间:2020/5/20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期   作者:彭婷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脚步也逐渐加快。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湖南省长沙市  410000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脚步也逐渐加快。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城市文化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每座城市必要的历史印记,更是城市浓厚的文化气质。本文首先研究了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和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然后介绍了城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包含的几个方面,再研究了我国城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的困境,最后探究了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层次和基本要求,希望有利于促进我国现代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建设;现代化城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现代化城市的发展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趋势,也是世界城市发展的普遍追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进步,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逐渐提高,许多历史文化随着城市的发展建设而逐渐消失,我国城市数量逐渐变多,城市范围在不断外扩,其面貌却逐渐趋于大同小异,这对于城市历史研究来讲非常不利,重视保护城市发展历史的连续性,也为城市的发展记忆作出保障,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需求。在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同时,应该保障城市历史的延续,保留城市记忆,让优秀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成为城市的一大亮点[1]。
        一、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了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现代化发展水平,城市历史文化对城市经济发展来讲也尤为重要,因为城市不但是文明的产物更是文明的发源地,在经济科技不断进步发展的同时,历史文化对于城市文明建设和现代化经济建设非常重要,城市失去了文化则没有底蕴和品质,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城市历史文化是长期以来历史遗留的宝贵财富和重要遗产,它对整个城市的历史变迁、社会思潮变化有重要反应,文化遗产更是人类历史的深刻印证,代表着一座城市久远的记忆和艺术风情,极具研究价值[2]。
        当前,人们外出旅游的同时非常愿意选择自然、文化遗产地,特别是一些古城镇、古城址、石窟寺等,这不但是由于这些历史遗迹有他们独特的美丽之处,更是由于这些文化遗产地反映了当时时代和社会的文化历史与社会风貌。相比于目前的城市化进程,在古城镇里,公鸡破晓而鸣啼,各家屋檐下的鸟雀叽叽喳喳,城市变得生机勃勃,广场钟楼陌陌发出沉稳而有力的钟声,这些都在宣布每一日工作的开始。人们开始每天的生活,在城市街道歌唱、跳舞、表演,自我发挥,让整个城镇的生活变得乐趣丛生,这种安逸、平常的自然活动从当时看来并不奇特,甚至非常的平淡,可从如今看来则充满情调,发挥着古朴的味道,一片祥和,反映了当时时代背景下城市生活的文化特色[3]。
        中华民族本身具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其历史文化和艺术非常丰富,极具特色和文化魅力。在岁月冲刷的过程中始终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对于丰富世界历史文化宝库都具有重大作用,所以保护我国历史文化遗产是推进现代社会城市建设的重要构成成分[4]。
        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重要前提
        第一,城市的历史文化和文化载体都展现了城市的特色魅力,这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石,城市特色是指城市的内涵与外在共同表现出与其他城市不同的特征。当前我国城市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因为多数城市逐渐同化,没有独特的风格和特征,或者城市建设逐渐将本有的文化遗产吞没,城市特色内涵主要表现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中,也可表现在独特的城市民俗文化艺术中,这种遗产是人类生活、城市发展的印记,属于人类的共同财富,对公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记忆点。
        第二,从世界范围来看,多数国家对于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维护历史文化遗产已经非常重视,且有了明文规定和法律保障,比如俄罗斯圣彼得堡法律法规表明涅瓦大街的建筑不允许拆除,即便该建筑的内部结构利用现代化进行装修装饰,但外部也不能有任何改变,这也表现出俄罗斯这个国家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高度重视。又比如德国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建筑超过80年以上的都必须保护和保留,这也说明城市的发展建设离不开文化遗产,它是整座城市的个性化表现和重要财富,是展现区别与现代特色的城市面貌。再比如我国绍兴的沈园,该园区占地面积较小,露台建设也并不突出,但800年来吸引了许多游客观光并为之题诗,其主要靠的是这座历史建筑的文化输出,比如陆游为其所做的《沈园》和《金钗头凤》,由于陆游自身和其表妹的爱情故事影响深远,让读者深有感触,因此当游客走进园林时会产生切身的感受,为整个园林的艺术氛围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5]。对于我国的文物保护单位,除基本的文物保护法外,各地针对文物保护单位编制的保护规划,都对文物保护单位制定了专门的管理规定,特别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开放的遗址公园亦公布了相应的公园管理规定,这都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第三,城市文化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都反馈了城市的整体特色和社会现实。在城市特色建设过程中,不但要保障视觉上的美观,还要重视其价值内涵和社会意义。一个城市的特色不但表明了其发展水平,更是体现社会发展的重要实力。从我国历史上来看,许多城市逐渐衰落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外界条件的变化导致城市对于社会的适应能力无法满足,导致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和优势。比如,我国古代运河沿岸的城镇在历史上都比较发达,但是现在却落寞了,这不是由于当前的交通运输方式发生了改变,就是由于河道无法运行,使得沿岸城镇逐渐衰落[6]。
        第四,一座城市的内涵与历史文化特色可以由城市的社会风貌决定,也可以从城市的外界物质变化、交通是否井然有序等来判定,尤其是在体现城市个性化方面,其建筑风格更能表现城市的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也能让城市的人文景观得到呈现。比如,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其城市的完整性远近闻名,许多古代遗迹包括清真寺、圆屋顶等坐落于整座城市,在傍晚时分,映衬得整个城市十分美丽。又比如我国上海,如今的外滩两岸都伫立着一幢幢的高楼大厦,展现出的是上海的都市化节奏,但其已经完全丧失了曾经外滩的上海风貌和历史特色。
        三、城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包括的几个方面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国发[2005]42号)于2005年12月22日下发。这一通知首次明确了我国历史文化遗产概念,指出:“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 统文化表现形式。
        城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以实体性的城市建筑历史文化遗产为主,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进行定级的、但有历史价值研究价值的民居、历史遗迹、纪念馆、古建筑等和对城市发展建设有标志性建筑的;第二类,能够比较清楚的表现历史某一时期建筑特色和风土人情的街区与地段;第三类,具有历史价值的风景名胜景区;第四类,可以表现历史上城市规划格局和城市发展秩序风貌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戏剧、绘画、戏剧、手工工艺、音乐、民族风情的等也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范围内,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7]。


        四、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境
        近几十年来,我国各大城市的发展变化十分快速也非常巨大,可是从其城市发展规划来看,多数城市都只是为了扩张城市规模、满足经济开发需求的变化,而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与及城市地区特色进行保护和传承的重视较小。因此,在城市规模扩大过程中,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也非常明显,应该被予以高度重视。
        (一)城市建筑被破坏
        在城市扩建和旧城改造过程中过分将房地产进行开发建设,部分工程只是将开发建设作为借口,而对城市历史文化进行肆意破坏,最终致使城市的历史文化以及各大遗迹遭受重创,完全丧失了本身城市的文化底蕴和艺术氛围。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肯定会造成部分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被拆迁,但是在拆迁过程中不能毫无顾忌地利用铁锤、推土机等现代化设备,将历史建筑直接损毁,部分城市一边在进行拆除旧城,一边又在做着“故城寻梦”的活动,两者存在项背相悖。
        (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之间存在冲突
        就我国城市建筑来看,以北京为例,常常存在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就是北京二环以内的胡同是应该保护还是应该拆迁,若对北京胡同进行拆迁能够提高胡同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属于违章建筑拆除,让旧城区的人口密度显著下降,使得胡同地区的建筑设施更加现代化。保护则是修复北京传统的四合院生活环境,保留老北京的生活气息和城市文化底蕴。目前,整个北京城处处高楼伫立,一副全新的现代化城市面貌,很难再在其他范围内看到北京本身的文化底蕴和厚重的历史文化遗址感,丧失了这座城市本身的价值和个性。
        (三)历史文化遗产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
        当前,为了推动我国现代化城市建设和现代化社会发展,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不得不对部分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和利用,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牺牲。但是历史文化遗产也是整个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开发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过程中要重视合理开发和合理利用,否则容易造成得不偿失,破坏整个城市的历史文明。比如,凤凰古镇历史以来就是文化名城,其建筑特色和地域风貌尽显历史文化特色,但由于近几十年来的商业过度开发和旅游开发,导致其逐渐丧失历史文化魅力。
        (四)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力
        在城市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工作中,不能单单依靠喊着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口号进行,还是需要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和保护,对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建立对应的法律基础,做好立法保障,由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创造的、唯一的。因此,其本身价值无法用衡量必须依靠完整的监督机构和法律来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五、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层次与基本要求
        (一)保护城市文物古迹与其环境载体
        城市文物古迹包括地下埋藏的遗址和地上的遗迹,为了有效保护城市文物古迹,就必须对本体和承载其价值的依存环境进行保护,在保护好周围环境的基础上才能让该文物古迹得到有效、完整的保护,发挥其价值。根据其历史、文化、科学、艺术和社会价值等开展定级保护并制定保护措施,合理利用,也需要对濒临破坏的文物古迹进行抢救性保护和信息的采集,确保文物古迹载体的完整性和价值的延续性。
        (二)保护具有历史氛围和传统风貌的街道与地区
        根据目前尚存的具有历史氛围和传统风貌的街道与地区进行保护,还原该地区本身的历史风貌,让其具有历史文化特色且长久保存,长期下来该地区会逐渐发展成为具有浓厚地区色彩、历史氛围浓郁的街区,并不断发扬和壮大其本土的历史文化。此外,也要重视历史与现代化结合,在保留该区域建筑和历史风貌的前提下进行绿化建设,让该地区的居民享受到应有得到城市居民待遇。
        (三)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格局和构成要素
        历史文化名城不但具有我国几千年优秀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其城市特征和格局也更具历史特色,尤其是历史名城内的部分街区。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过程中,应该结合原生态的传统形式进行保护,做到对历史文化名城和地域特色的弘扬。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过程中,要注意新老建筑相互的关系以及新老建筑之间在城市发展和城市风格上的整体协调,让文化名城的特色在得以保存的基础上也能不失现代城市文化风范。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中的部分传统街区等不能进行过度商业开发和旅游开发,不能设置过量的旅游景点。除了保护实体的、有形态的历史文化建筑外,还需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中原生态的、无形的、传统的文化。这类文化是由民众的传播自然延伸而成,也就是说要重视传承和发扬该地区的特色历史文化。
        结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化社会发展节奏日益快速的背景下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工作,需要重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文化背景,其标志着这座城市的个性和风格,也是这座城市的宝贵财富,更是这座城市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化特色城市的重要基石。任何事物都是在已有的条件基础上进行再创作而完成升华与发展的。因此,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应舍本逐末,需要重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和现代化的结合,将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各级单位和市民的义务和责任之一,每个公民更要自觉爱护珍惜历史文物,发挥舆论监督功能,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建设更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希望通过政府部门、专业领域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不留下任何历史遗憾。
        参考文献:
        [1]王琦,孙文振,张军常,田秋红,赵冬冬.基于徐州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城市景观优化提升研究[J].中国地名,2018,09:24-25.
        [2]蒋文华, 凌建英. 城市现代化与方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大同方言保护为例[J]. 晋中学院学报, 2018,000(2):41-43.
        [3]冯天甲, 马睿. 因循历史规律建立再生逻辑——城市近郊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探索[J]. 小城镇建设, 2015,000(2):25-29.
        [4]白如波,皇甫云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过程中的政府职能研究——以呼和浩特为例[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36:186-187.
        [5]刘鑫, 任洁, 杨霖霞, et al. 基于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导向的城市复兴之路――以云南大理剑川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为例[C]// 201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2015.
        [6]胡文歆.关于中国传统园林与现代城市共存关系的思考——以苏州为例[J].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2019,10:83-85.
        [7]凌紫嫣,李天舒,张丹﹡.以生态建设与文化保留为特色的乡村留守老人活动空间改造探讨——以湖南中山村为例[J].现代园艺,2020,05: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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