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解决“资源”紧缺、“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保证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出台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该标准从生态环境的建设、保护和恢复等方面入手,在全面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活动的发展历程,随后解读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的评价体系,并提出了笔者对我国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思考,以期为更加快速科学的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思路。
关键词: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评价体系
1.发展历程
1.1政策发展
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开始环境综合管理污染治理工作。1982年12月,颁发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12月8日正式命名了第一批“园林城市”,其中包括:北京、合肥、珠海[1]。以1998年实施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为标志,逐渐进入全面的综合管理与可持续发展阶段。21世纪,中国环境政策制度工作加速发展,与城市生态景观建设相关的法规政策密集出台[2]。2000年5月,印发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3]。2004年,印发了《关于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并开展“生态园林城市”活动[4]。2007年原建设部印发《关于请报送国家园林城镇候选镇的通知》,将创建活动向县、镇延伸。2010年,印发园林绿化的国家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2010),该标准标志着我国城市园林建设评价走向了标准化建设[5]。2016年,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1.2 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分布
在系列政策的引导下,逐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的数量分布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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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6]
图1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逐年分布
由上图可以看出,截止到2019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直辖市有3个、地级市有217个、城区7个和县级市164个。“国家园林城市”的建设逐渐由直辖市向地级市再向县级市延申发展,仅2019年一年就有39个县级市获得该称号。“国家园林城市”的建设经过了近38年的发展历程,有力推动了城市生态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升了城市宜居品质。
2.系列评价标准指标分析
2.1指标项数量对比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包括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国家园林城镇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涉及八类57项指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涉及七类47项指标,国家园林县城涉及七类47项指标,国家园林城镇涉及六类27项指标。具体指标对比见表1:
表1 系列评价标准指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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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关键指标提升情况
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中的核心指标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中均较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有较大提高。包括绿地建设项中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等4项指标;市政设施项中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垃圾处理的2项指标;节能减排项目中的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和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的2项指标。
3.申报资质及流程
3.1申报资质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升级,评估更侧重于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申报城市必须为国家园林城市才有资格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对标城市园林绿化等级标准,满足图2中两种情景的城市拥有申报资格。情景1为获得“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Ⅱ级且具备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方有资格申请国家园林城市。情景2为获得“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Ⅰ级且具备省级园林城市称号3年以上,方有资格申请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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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审
3.2申报流程及评审
国家园林城市评审为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申报申请、省级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一并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评审由住建部组织专家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查、问卷调查、实际考察和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形成综合评审意见。遥感测试结果是实地考察的前提。
对于以获名的城市的监管程序严格。获命名城市(县、镇)应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查的基础上每3年开展一次普查,并将普查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从2016年第一批命名到2019年,我国共有19个城市获得“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2019年拟命名的8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别是南京市、太仓市、南通市、宿迁市、诸暨市、厦门市、东营市和郑州市。
4.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思考
纵观我国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提升的过程。考核指标进行了全方面发展及提升。由追求城市外在形象美观转向追求城市生态功能提升、由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转向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由提高城市必要的公共服务转向营造百姓宜居环境。
生态城市的建设会促进经济的发展。“生态文明”和“经济建设”二者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我国城市发展进程中的确出现盲目扩张发展、侵占自然环境、消减人民生活品质等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不同步现象。生态城市的评价活动的开展,促进了经济、社会、自然良性循环的复合型生态系统。将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基础之上,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李泳谕.新中国城市园林政策的演进历程及启示[J]. 四川林业科技, 2012(02):108-111.
[2]苏晓静.城市景观环境的生态转型[D].同济大学,2007.
[3]赵纪军.新中国园林政策与建设60年回眸(五),国家园林城市[J].风景园林,2009(6):88-91.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解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
[5]刘志强.中国《城市园林绿化评议标准》刍议[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工程技术版),2011,1(24):65-68.
[6]https://baike.baidu.com/item/国家园林城市/1448956?fr=aladdin#reference-[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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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会岩,女,1975年9月生,山东菏泽市开发区人,大学学历,风景园林专业,曹州牡丹园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