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教材出版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发表时间:2020/5/25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4期   作者:阚明旗
[导读] 随着我国法学教材品种的增加,在出版过程中也暴露出较多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法学教材品种的增加,在出版过程中也暴露出较多问题,影响了教材的整体质量,通过归纳法学教材在出版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解决部分法学教材出版质量不高这一问题的对策,以保障法学教材出版的质量。
       
        【关键词】法学教材出版;问题;质量保障对策
       
        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事业飞速发展,作为法学教育知识载体的法学教材在这一时期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法学教材的品种和数量越来越多。面对法学教育发展的现状,许多没有法学教材出版能力的出版社纷纷出版法学教材;一些有法学教材出版能力的出版社也盲目增加教材品种、数量,只追求教材“量”的增加,而不注重教材“质”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有一些质量不高的教材充斥市场。因此,如何保障法学教材的出版质量就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参考文献:
参见阚明旗.试论法学教材质量评价标准[A].黄进.中国法学教育研究[C].2015,(2).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62.]
一、法学教材出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教材内容过时、陈旧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法学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法学教材在出版、修订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法学教材对其知识的更新跟不上法律修订和法学理论完善的速度,这就导致了法学教材在内容上的滞后性。
        法学教材内容过时、陈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法学教材的内容不能及时反映我国的立法实际。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其必须及时反映我国的最新立法状态。目前,我国正处于制定、修订法律的密集期,较多法律在这一时期相继颁布出台,而相关教材在这一时期却没能及时修订,有些教材即便是修订了,作者也没能把新法所规定的内容全面的反映在教材中,这就导致法学教材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脱节。②法学教材的理论性内容过时、陈旧。随着我国立法实践的发展,法学研究的加强,法学理论也相应地得到了发展,但是,由于法学教材的更新速度比较慢,较多法学界新的、达成共识的理论观点没能在教材中及时体现出来。
(二)同质化出版现象严重
        法学教材同质化出版是指同一作者或作者团队编写的内容、体例大致相同的法学教材在不同的出版社多次出版,或者不同作者编写的内容、体例基本相同的法学教材在同一出版社出版。
        随着我国出版体制的改革,教材出版也走上了市场化的轨道。各出版社为了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经济效益,往往不惜代价扩大选题范围,拉拢学界有名气、有威望的作者加入其教材编写队伍。由于有名气、有威望的作者是有限的,而各出版社的竞争又非常激烈,这样就出现了同一批作者编写的、内容大致相同的教材在多个出版社出版的现象。另外,即便是不同作者编写的同一学科的教材,有些在内容上和体例上也呈现出大同小异的状态,体现不出教材的特色和差异性。这就导致了各种法学教材同质化出版现象的出现。
(三)教材的编校质量不高
        编校质量主要是指出版社经过“三审三校”后,对稿件的编辑加工质量。目前,较多编辑由于自身水平不高、专业知识不足、责任心不强导致编辑加工的稿件在质量上存在诸多的漏洞和错误,个别教材的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五,甚至出现较多政治性错误,主要表现在:①某些编辑与作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联系,编辑对某些问题的阐述和语句的表达以自己的理解进行修改,扭曲或错误地表述了作者的原意;②某些编辑对政治问题缺乏应有的敏感性,面对某些思想、言辞偏激的书稿,并没有严格把住政治关,致使稿件中出现政治问题和错误倾向;③编辑人员缺乏法学和出版编辑学的相关知识,无法将法学知识与出版编辑规范有效的结合起来,导致要么为了强化了法学知识而忽略了出版编辑规范,要么强化了出版编辑规范而忽略了法学知识内容。
二、出版过程中确保法学教材质量的对策
        (一)建立教材的修订、再版制度
        法学教材不能脱离学界已经达成共识的、新的法学理论而存在,也不能脱离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而存在。法学教材所体现的内容应当是最新的、实用的,而不能是过时的、无用的。因此,为了确保法学教材的时效性,教材出版机构应当根据我国法学理论的研究现状以及立法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编写者对教材进行修订。目前,出于种种原因较多法学教材得不到及时修订,有些教材甚至七八年都没有修订过一次。这就造成了法学教材与实际情况的脱节,降低了教材的时效性。因此,笔者认为,为确保法学教材能够及时修订,出版机构必须经常与教材编写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法学理论研究状况和立法动态,及时促成教材的修订完善。总之,为了保证法学教材能够反映最新的理论研究状况和立法动态,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教材修订、再版制度,确保教材至少三年完成一个修订轮次。
        (二)规范教材的选题策划工作
        确保法学教材的质量,要从源头上抓起,就是做好选题策划工作。当前,法学教材的销量对选题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无论选题有没有价值,只要能够保证销量,出版社就可以出版,这就严重影响了法学教材的质量。

为改变这一现状,法学教材的选题策划工作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法学教材选题三级论证制度。选题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学教材的质量高低。出版社要对选题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考察,既要从宏观上把握各类选题的合理结构,又要从微观上论证每个选题的可行性,力求对选题从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证,使选题论证结果符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参见《图书质量保障体系》,新闻出版署1997年6月26日发布。]
        (2)加强与选题有关的调研工作。鉴于选题策划在教材出版过程中的重要性,法学教材的编辑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广泛收集和研究与法学教材相关的选题信息,还要加强与相关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的沟通和交流,倾听他们对于选题的意见。另外,还应当充分了解当前的学术研究动态、立法动态和学科发展情况,以及读者的需求状况和市场上法学教材的供求情况,以确保选题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建立良好的作者选择机制
        法学教材的内在质量主要取决于教材的作者,作者水平的高低就决定了教材质量的高低。因此,出版机构选择什么样的作者来编写教材,就相应地决定了教材的质量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笔者认为,选择合适的教材作者应当遵循以下几项标准:
        (1)注重教材作者的权威性。教材作者的权威性也就是其在本专业的影响力。笔者认为,教材作者的权威性应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在学术上有权威性的作者,他们编写出来的教材往往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思辨性。第二种是在教学上有权威性的作者,他们大多是承担大量教学任务的中青年教师,他们奋战在教学一线,深谙教学法则,知道学生需要什么。第三种是在实践经验上有权威性的作者,在法学实践第一线的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最适合编写法律实务类教材。因此,不同类型的教材应当选择具有不同特点的作者来编写,这样才能体现出不同类型教材的特性,真正确保教材的质量。
        (2)注重教材编写者的文字水平及表达能力。法学教材是以语言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的,要确保教材的质量,教材编写者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较强的表达能力。无论一个人的学术水平有多高,如果他不能用准确、流畅的文字将其表达出来,那么他也不适合编写教材。
        (四)加强对编辑的培训
        编辑的职业素质对教材的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加强对编辑的培训,提高编辑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是保障法学教材质量的重要环节。
        (1)加强对编辑的政治理论培训。出版是一个特殊行业,它承担着价值观念引导的任务,这就要求出版工作要时刻把握正确地价值导向。出版要把握正确的价值导向就要求编辑人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因此,出版社应当及时组织编辑学习最新政治理论成果,并了解和掌握国家在出版方面的最新规定。
        (2)加强对编辑的业务培训。一方面,随着图书市场的发展壮大,出版社的规模也越来越大,这就需要扩充编辑的数量,较多新编辑都是来自其他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是从其他行业转岗而来,他们基本不具备编辑、出版方面的相关知识。需要对这类新进人员进行编辑、出版方面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编辑领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情况,为了增强老编辑的业务素质,也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培训。
        只有加强对编辑的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才能提高其自身素质,不至于在审稿过程中出现政治性错误和专业性错误。编辑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提高了,教材的编校质量也就相应地有了保障。
        (五)完善编校质量保障机制
        法学教材的编校质量之所以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其关键原因在于出版机构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教材质量管理和保障机制,编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经验不足,缺乏敬业精神。为提高法学教材的质量,出版机构必须切实加强编校管理,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1)健全和完善教材质量管理机制。要健全和完善教材质量管理机制,必须严格贯彻和落实《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加强出版机构的内部管理。《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出版机构应加强对图书出版的中期保障,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以及“三校一读”制度。
        (2)强化编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面对编校人员缺乏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问题,出版单位应加强引导,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于工作认真负责的编校人员,应当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以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而对于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编校人员要给予一定的惩罚,以鞭策后进。只有这样才能在编校人员中树立起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教材出版理念。
        结语
        法学教材出版流程的任何一个环节把关不严都会导致教材质量出现问题。因此,在法学教材的出版过程中,出版单位应当承担起策划人和把关人的责任,在选题策划过程中严格执行三级论证制度,在审稿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以保障法学教材的选题和编校质量。此外,还应及时根据最新的法学理论成果和实践内容再版、修订相关教材,确保教材的时效性和教学适用性。保障法学教材出版质量任重道远,出版单位只有切实履行相应职责,才能使法学教材的出版趋向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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