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的保护与合理化利用的方法

发表时间:2020/5/26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第3期   作者:朱雪松
[导读]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作为我国文化继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文物也在日渐受到各方面的重视,文物保护对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文物保护意识的培养也日趋重要。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做好古建筑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理工作需要充分了解历史文化的背景,研究古建筑文物保护工程背后的建筑风格以及特点。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意识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文物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1文物保护工作概述
1.1文物保护工作内涵概述
        文物保护工作并不是一项简简单单的工作,需要人民大众共同的支持它、支撑它,仅仅依靠我国文化部门和政府机构的力量是绝对不够的,还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与财力支撑,任何一项事业都是如此。文物保护是针对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的历史遗物采取的一系列防止其受到损害的措施,是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发展的重要依据。
1.2文物保护工作的意义
        文物保护意识的重要性我国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独具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不可再生的宝贵遗产,代表着东方古老文化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文物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载体,对人们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当前文物保护和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文物安全形势刻不容缓。地方政府及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产权部门作为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管理形同虚设。文物的合理利用不足,如一潭死水,让文物“活”起来的观念不深,传播方法落后,创新理念不够。我们要从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历史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性从战略上提高认识,增强文物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荣誉感,积极担当作为,砥砺前行,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坚持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改革,加强文物保护从上至下政策、制度的贯通,切实做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文物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文物大国,现阶段又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文物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中,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2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
2.1文物保护资金缺乏
        文物保护工作涉及较多的步骤程序,并且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虽然中小城市文物的保护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相关经费仍然不能支持到文物修复的阶段,导致许多文物遭到二次破坏,不利于文物保存和研究。2018年9月2日晚,一场大火无情地席卷了巴西最有历史意义的中小城市——巴西国家中小城市,火舌摧毁了无数的文物,只留下一片废墟。而巴西国家中小城市近年来经费短缺,使其得不到应有的维修保养,墙面剥落、电线外露都是正常现象,常常需要众筹款项才能得到一定的维修。因此文物保护资金的匮乏,使得文物保护的环境并没有实质性的提高和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2.2文物保护人才缺乏
        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从人才发展的角度上看,中小城市目前严重缺乏文物保护人才,导致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还不够顺利。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多中小城市文物保护的现状,大部分中小城市都面临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素质不够高、专业水平不够的情况[1]。比较有经验的文保工作人员能力强、经验足、责任心重,而新一代文保工作人员则缺乏相关经验和责任心,往往出现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形。因此为了保证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当重视培养文物保护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文物保护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
2.3文物保护制度不够完善
        开展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前提是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只有文物统计、入库、鉴定和建档的制度完善,才能规范文物保护的工作秩序。中小城市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虽然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但是在制定符合本单位情形的规章制度方面还不够清晰明确。博物馆的文物保护制度不够规范时,文保工作人员也会出现日常管理混乱和安全保障欠缺的状况[2]。因此,中小城市作为文物保护的重要机构,在文物的安全、修复方面应该下大力气完善制度,才能确保文保工作更好地开展。
3加强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保护与合法利用的措施
3.1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
        从国家和政府的角度来看,应该出台具体的文物保护政策进行支持,也应该通过实际行动主动加大中小城市文物保护资金投入。虽然在政府投入资金后,文物保护工作无法取得立竿见影的效益,但是长远看来在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上有重要意义。从中小城市的角度来看,对于所争取的文物保护资金,应当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能够落到实处[3]。另外中小城市也不能仅仅依赖政府,最根本还是要依靠自身从社会、企业和个人等渠道筹集文物保护资金。争取充裕的财政资金投入能够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有利的先决条件,从而加快中小城市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3.2提高文物保护人才队伍素质
        提升文物保护工作成效,还是要以人为本。首先在中小城市的人事招聘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招聘具有专业素质的高层次人才。对于中小城市已有的相关从业人员,一方面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定期举办文物保管技能培训的方式,让每位相关从业人员充分掌握不同文物的保护方法;另一方面要经常性召开座谈会,交流和分享文物保护工作的经验,探讨学习相关技能,从而提高文物保护人才队伍的责任心和综合素质。对于文物保护工作方面的特殊岗位人员,应该适当提高福利待遇,从根本上让人才能够留下来,发挥积极的作用。
3.3健全文物保护制度
        为加强对文物藏品的保护管理,国家出台了《中小城市藏品管理办法》。中小城市应该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针对性的建立健全符合本地情形的文物保护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在文物保护工作的具体操作层面,应该树立文物保管制度的权威性,严格执行,真正发挥文物保护制度的效力。对于没有遵守文物保护制度的相关从业人员,应该给予适当处罚,从而提高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4]。此外,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小城市要有针对性地完善文物保护制度,确保文物保护工作能够有章可循。
结束语:
近年来,中小城市文物保护工作在国家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和广大文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仍然有较多的不足。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对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广大文博工作从业人员也应该多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思考分析,加快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难题,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的成效。
参考文献:
[1]刘露.论征收中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基于利益平衡理论[J].河北法学,2018,36(08):51-63.
[2]池震猛.对于古建筑文物保护工程中的施工管理要点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8(26):162-163.
[3]李晓东.古建筑文物的修缮与保护[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8,2(01):34-35.
[4]孟繁华.古建筑文物保护现存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6(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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