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基层水行政执法面临的困境及解决对策

发表时间:2020/5/28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34期   作者:江同然
[导读] 摘要:近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迅速,随着《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我国水利事业开始步入新的轨道,水行政执法工作也受到广泛关注。
        利辛县水政执法大队  安徽亳州  236704
        摘要:近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迅速,随着《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我国水利事业开始步入新的轨道,水行政执法工作也受到广泛关注。水行政执法对促进基层水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但水行政执法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间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甚至面临诸多困境。因此,新时期基层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增强执法观念,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从而保障国家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时期;基层水行政执法;面临的困境;解决对策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水利事业也进一步走上正轨,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水利事业的各项工作也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在全国的水利系统中,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构建专职的水政执法队伍。在相关党委和政府部门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基层广大水政执法人员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使水利事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同时使一系列不规范行为和违法乱纪问题得到有效处理,为我国各项水利事业的平稳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因为相关方面的原因导致基层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真正意义上进行解决。据此,下面着重针对相关内容进行论述。
        1新时期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水利事业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相关法律包括《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这些都是水行政执法的依据。新时期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水行政执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广义来讲,水行政执法属于依法行政以及依法治水的重要构成。我国新时期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照法律治理国家,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随着相关法律的出台,水行政执法工作也迈上更高台阶,各地相继建立起水行政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切实为依法治水提供了依据。同时水行政执法过程中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这与社会整体的法律意识密不可分,可见水行政执法的深入和推广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强化社会法律意识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水行政执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求所在。水利不仅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同时还关系到社会整体的生态环境建设,是改善生态环境所不可或缺的保障系统。新时期和谐社会的构建更是离不开生态环境的支持,近年来太湖流域污染、鄱阳湖流域污染、青海湖流域污染等问题尤为突出,各地水域生态治理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无论是水利工程建设还是水资源管理,以及生态治理、输供水等工作,都需要依法落实,才能充分加强工作力度,为社会营造更加理想的生态环境。所以水行政执法也肩负着重要的生态建设使命。
        2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
        2.1执法队员法律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通常情况下,基层的水行政执法人员都是来自于水利系统的相关职能部门,在水利知识方面相对比较丰富,但是在法律层面却比较匮乏,而且在上岗之前并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使他们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往往在一种被动的状态,在实践的过程中通常会存在法律文书不够规范、法律条款引用不恰当、关键证据未得到有效收集以及执法程序有很多漏洞等相关方面的问题,这方面问题对于水利系统的安全运行有着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
        2.2执法机构办案条件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结合水利部《关于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水政监察队伍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执法装备的投入力度,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相关水利部门要切实有效地结合具体情况,为执法队伍配备相对应的交通、通信、取证等相关方面的装备或者工具,另外,不能把执法经费和装备进行他用。

然而,因为相关方面原因的直接影响,造成这一类工作并不能真正意义上在基层水利部门有效开展,相关的执法经费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执法车辆经常存在被挪用的问题,办案的设备也不能及时更新或者按要求进行配置,很多不规范、不符合具体要求的事项层出不穷,这些因素都直接导致水行政执法工作受到很大阻碍。
        3新时期基层水行政执法优化
        3.1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素养
        执法人员必须要具有良好、正确的政治思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与方针,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须要对自身的思想意识进行提高,对于个人的作风以及工作态度要端正廉洁,并且坚定不移地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以及过硬的专业素质,必须要熟悉并且能够灵活地运用《水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对于国家其他的一些法律法规也有一定的学习与了解,确保在进行执法的过程当中能够有的放矢。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水事案件,或者在进行水事纠纷调查、调解的过程当中,一定要处在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进行准确合法地处理与调解,并将法律作为重要的评判基础以确保整个处理过程有法可依。在处理水事违案件的过程当中,特别是在进行水行政处罚的时候应当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流程进行操作,保障整个执法过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除此之外,执法人员还必须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思维,全面地意识到水法律法规中的权力范围,并知晓要怎么样才能够正确地行使水行政管理权。将法律作为执法标准,通过正确地使用法律(此处法律不只包括水行政的实体法,并且包括了程序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在执法过程当中,实体法是对于水事违法案件以及调解水事纠纷的重要依据,程序法是执行相关法律或者法规时所使用的标准流程。所以水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必须能够准确、及时地将实体法全面落实的同时,还应当要将程序法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当中。把实体法与程序法进行科学、合理并且灵活地融合与运用,才能够实现以法律作为准绳的目标。
        3.2强化涉河建设项目过程管理
        涉河建设项目审批、防洪影响评价、施工方案应与批复一致等,对此法规赋予了水管单位管理和处罚权。但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与主体项目同步实施管理难度大,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建议赋予水管单位对不同步实施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行为的水行政处罚权。另外,为保证竣工场地正常复原,建议设立竣工场地复原抵押金制度。
        3.3充分调动群众力量
        要建立、健全相关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完善行政绩效考核制度,利用激励方式提高基层水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人员的执法积极性、主动性与与创新性;强化其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通过绩效奖惩,使工作人员的绩效等级评定与其工作业绩能力挂钩,做到“人人有压力、个个有任务”,有序提高基层部门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效性、长期性与规范性。与此同时,要建立与之相关联的行政损害赔偿责任制与错案、假案、冤案、腐败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奖励办案质量高、效率高及数量多的执法人员;相反,严格惩处错案多、办案效率低以及办案质量差的执法人员。通过此举“防微杜渐”,使执法人员充满忧患意识和淘汰、竞争意识,切实使其在基层行政执法中充满危机感以及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时刻做到“更新自己、完善自己、恪尽职守”。
        结语
        新时期,随着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了水行政执法水平,同时也为国家发展提供了有效保证。在此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要科学研究有效的工作实践策略,从而为水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有效助力。
        参考文献:
        [1]于淑坤.浅析当前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水利发展研究,2010(1):32-34.
        [2]成冰.对水行政执法的再认识[J].水利发展研究,2010(11):13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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