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商成龙

发表时间:2020/5/28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2月第7期   作者:商成龙 刘洋
[导读] 加大建筑市场管理力度,是当代建筑市场发展新要求,同时也是建筑行业自身提出的要求。
        摘要:加大建筑市场管理力度,是当代建筑市场发展新要求,同时也是建筑行业自身提出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细致分析了建筑市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可行性应对措施,积极促进了建筑市场良好运行,为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了助力。
        关键词:建筑;市场管理;问题;对策
       

        前言: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投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我国建筑市场管理虽然较为完善,但仍存在诸多不规范、不和谐之处,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筑市场竞争和发展。
        1.建筑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业多年来形成的产业作用和地位严重不相符、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企业数量过多、低价中标横行、工程款拖欠、地方保护盛行等制约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治。目前建筑市场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1投资主体方面
        投资主体多,特别是开发区内部分市属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法定程序不到位,未招标、违法开工行为给我站规范市场监管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使我站在优化服务环境和规范市场执法呈现“两头难”。
        1.2建筑企业方面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快、现场企业管理水平良莠不齐,标后项目经理、总监及班子人员不能按照投标承诺到位,项目合同履约执行率低,导致现场工程项目执行管理标准程序不规范,市场监管难度大。
        1.3参与市场主体方面
        参与市场主体多,专业化施工强度大,企业专技人才难留,工地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难落实隐患大。
        1.4政府对建筑企业资质的管理失控
        在我国建筑企业逐步发展过程中,随着企业经济的发展,我国可以逐步从最底层的管理者转变为专业的高级管理者。这样一个缓慢、渐进性的企业成长过程,足以彰显企业实力,有效提高建筑市场的认知度。但是,在我国建筑企业具体发展过程中,一些企业却处于揠苗助长的生长状态。在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一大批新兴企业在两三年内实现了快速发展。近年来,这一现象越来越普遍,建筑市场随之出现了许多不恶意竞争。
        1.5建筑市场中的无序发包与施工管理
        现阶段,为了促进建筑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建筑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实施,包括对工程招标和中标的详细规定。但是,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仍然可以采用比较前沿的手段。一些专职关联企业和陪标企业随之产生,目的是为了钻法律空子,代为交纳投标保证金、聘请企业项目成员参与投标的现象屡见不鲜,极大增加了成本造价,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同时也无形中增加了建筑企业的投标难度。
        2.建筑市场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针对建筑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建筑市场的主要责任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以下解决方案。
        2.1加强投资者市场监管措施
        针对工业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投资主体存在建设法定程序手续不到位,合同履约意识不强等问题,实行差异化管理,借助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综合执法行动,积极会同委纪检监察及委相关部门在规范投资主体监管上实行联动执法,以宣传法制教育、约谈问责违法主体等人性化监管方式,指导帮助各类项目投资主体服务对象迅速落实整改,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手续,逐步减少无证违法开工工程项目。在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中,要从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施工过程的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投资主体的行为。严格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法管理,杜绝建设单位违反招投标程序的各种不当行为。建立和完善各种建筑市场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建筑市场投资者的权力和责任,而且可以为建筑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2.2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是建筑市场管理的核心。只有完善施工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理,要以施工安全文明为出发点,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质量监督例会,并保持警钟鸣响,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2.3加强对投标后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完善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通过建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管理责任制,积极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具有专业资质的项目经理,提高关键岗位和技能工种持证上岗率。定期开展市场行为专项治理,杜绝企业超资质、不合格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加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结果的权威性,逐步将检查结果应用到招投标过程中,严肃查处人员不在岗位、不履行职责、恶意竞争的施工监理企业,涉及严重违法项目的。必要时,清理建筑市场,严格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范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2.4完善城建部门内部联动机制
        制定建筑市场监管有效性量化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地区建设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抓好监理,对线路进行日常市场检查,收集工程信息,严肃打击参与建设的主要市场违法建设行为。通过建设管理部门建立建筑工程信息平台为契机,建立建筑市场违法项目联动部门的监督考核机制,负责对联动项目监管环节的内部考核部门和廉政问责机制建设,提高联动执法队伍的预警和防范能力。
        2.5提高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是使参与建筑生产的主体相互协调配合,通过对建筑工程质量、数量的保证,实现各自的目标。在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中,建筑业主管部门通过依法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监督,保证了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干预和处理扰乱市场的行为。
        2.6发挥先进技术作用构建动态管理模式
        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仅靠人力资源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借助现代技术巨大优势,建立施工企业与监理部门之间的网络体系,在网络平台上公开披露所有的经济活动,包括相关的项目规则、项目双方企业、经济流程等,通知指派专人验证实施线上线下双向管理模式。明确经济主体责任,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做好质量控制工作,重点强调准入制度和市场清算制度的关系,进而促进建筑市场管理质量不断提升。
        2.7改变传统市场监管模式,实现统一管理开放
        面对我国建筑市场的无序,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转变管理观念,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率。有效处理外部管理与市场自动调节的关系,妥善开放建筑市场,实现宏观统一管理和微观自我管理的模式,并将规范外企备案制度落实到实处。同时,进一步规范各类保证金支付机制,健全施工企业监管,降低企业经济负担。为了建筑企业的快速发展,有关部门必须合理划分城市,加强对工业园区、开发区和新工业区的管理,坚决杜绝软环境建设和快速建设的问题。要能够逐步稳步推进建筑业发展,继续按照法定的施工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发展。
        结束语:
        总的来说,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是现阶段建筑市场治乱和防腐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确保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有序开展的内在需求。确保公共权力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市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严格监管体系,是防有效预防公共权力委托人在建筑领域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一项制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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