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逐渐向外扩张,工程项目也逐渐增多。在工程项目中,总承包企业对现场安全事故的分析和预控能力直接关系到项目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本文首先分析了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的现状,并提出了工程总承包企业开展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完善对策
引言
一个精品工程的诞生,不光要看设计是否合理,更要看建设过程中施工程序是否规范,安全工作是否到位,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施工工期是否保证等多个方面。可以说,好的工程管理不一定能够保证造出精品工程,但是精品工程的诞生必须有好的工程管理作为前提。本文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了深入探究,以下是笔者的几点的体会。
一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的现状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虽然已经在国际上通行多年,但在我国还处于探索初期,不仅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法律定位等进行明确地界定,而且在管理方面也存在职责定位不清、安全设计不足、分包商履约能力差等问题。
1.1 职责定位不清
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界定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商(以下简称总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深度,安全责任界限也不清晰,所以在实际推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时主要存在以下2种情况:①参照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实行管理,并且管理过于深入,致使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安全管理界面产生交叉、重叠的情况,甚至有时会越过各自的管理界线;②工程分包后,总承包商对分包商不再进行管理,因此产生安全管理脱节,最终发生“以包代管”的情况。安全管理职责定位不清的问题还表现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还未统一规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也未强制性要求。
1.2 安全设计不足
由于工程设计人员资历和阅历制约,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不能达到工程项目本质安全设计,致使原本可以通过设计来消除的大量危险源在项目施工、运行阶段显现。
1)重结构,轻施工。
设计人员的安全设计意识谈薄,重结构而轻施工,往往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缺少系统性的考虑,不能做到全过程安全设计。
2)设计未能与施工良好融合。
目前国内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都是由设计单位主导设计,总承包商将具体施工对外分包。由于设计单位通常缺少合格的项目管理人员,也很难有机会与分包商进行有效沟通,因此工程设计常常与施工融合不够,导致安全设计方面存在漏洞。
1.3 分包商履约能力差
施工安全是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由于目前工程多数是以最低价中标,为了降低成本,部分不合格的分包商也得以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这些不合格的分包商通常存在资源配置能力不足、技术力量薄弱、作业人员安全素质低、班组安全管理能力差等问题。部分分包商更是在签订分包合同后,进行违法的二次分包、转包。
1.4 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少、标准低
施工承包商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进行组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是以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为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现场隐患不能及时有效的整改,现场安全措施投入少、实施标准低;并且,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不能做到预先控制,常处于被动管理状态,即“推一步,做一步”。
二 工程总承包现场安全管理的完善对策
2.1 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
该模式项目进行安全管理也是建立在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基于此,管理人员和员工都要熟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以此作为行为准则。承包单位需要结合生产实际,组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的产生,提高安全管理系统化水平;明确各个岗位和承包商的安全职责,做出公示;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划定安全监管范围,提升管理的专业化。
2.2 做好施工现场材料机械的安全管理
首先,对工程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检查。
对工程施工材料检查的过程中,要针对材料具体参数和设计图纸中的参数进行对比,比如说材料名称、型号、规格以及质量等,同时还仔细检查工程材料的合格证以及质检报告。如果材料参数检查验收合格,进行登记后将其安全运输到预先指定的位置存放,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看管。
其次,确保工程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在工程现场施工中常常会使用到大型起重机械,起重机械性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起重吊装安全问题,所以在起重机械使用前,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严格按吊装方案进行,还应有专业人员负责指挥,做好警戒和监护,确保吊装作业安全。
最后,确保施工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操作。建筑施工现场外部环境条件恶劣,施工人员会受雨淋、水溅,使致使皮肤潮湿,从而人体阻抗下降,同时,这些人员中大多数为非电气人员,缺乏用电安全知识,并且,工地线路又属于临时性线路,且建筑施工现场使用非常多的施工用电设备,如果操作不当,很大可能会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及其他电气事故。所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格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杜绝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及其他电气事故的出现。
2.3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工作是全体员工参与的过程,工程总承包商应结合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确保其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能够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如: 总承包商应严把各施工队伍人员入场教育馆,自开工准备阶段起就积极筹划教育事项,对不同时段、不同施工专业的施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入场教育,教育覆盖率应达到 100%;危险源的识别、预知和控制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每道工序开始前,在施工现场张挂危险源告知牌,让每个参与作业的人员都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为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进展和特点结合建设单位的安全教育准入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颁发准入证;作为日常安全教育应定期、不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法规、理论和技术的学习,利用生动的可视化教育短片,对全体员工进行反复教育,并进行管理者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等,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 “三不伤害”安全意识,由被动的 “要我安全”向 “我要安全”思想积极过渡。
2.4 加强现场巡视检查
总承包项目部所有的管理人员都需要重视工地的安全,在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对工地安全情况例行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现象和违规行为要立刻指出且要求整改。一周例行巡查是落实安全管理的最基础的手段,在每周固定的时间,项目部安全经理带领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工地实行安全巡查,如果可能也可以请监理和业主相关人员参加。巡检人员对工地每个区域都要检查,包括: 施工人员的住地,检查房间的消防器材和电缆完整性,是否有不合规的接线、接电行为等。另外,上述检查需依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天气来调整不同的检查侧重点。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要签字并上交本单位项目经理发现的安全隐患内容、处置方案和整改限期,总包项目安全经理则要敦促整改。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点与难点,因此在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过程中,对工程总承包商及项目管理人员不仅要对工程建设进度、成本以及施工质量进行管理,同时必须着重做好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一时间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稳定进行,让工程项目能够发挥出预期的经济效益,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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