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时代背景下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搞好乡镇政权建设促进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俨然已经成为新时代命名下的重要课题。乡镇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涉及对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全部活动,是深化和推进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研究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就该问题展开论述,旨在为相关研究提供一定借鉴经验。
关键词: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村民自治;衔接;互动
自上世纪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已全面落实执行,而农村基层管理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和国家确立了“乡政村治”的治理体制。在“乡政村治”格局下,农村基层管理领域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组织体系和权力形式,即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农村社区的自治权。另外,从政权的角度来看,乡镇政府与农民自治的关系链及其密切,因为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处于我国政治体系中的末端,乡镇政府所接触的人群也多以基层民众为主,因此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衔接和互动日益凸显为一项新的实践目标和理论命题。本文将从乡镇政府管理的特殊性及行政村管理的特殊性两点出发,结合行政管理与授权管理两个方面对全面深化“乡政村治”的改革进行系统研究。
一、乡镇政府管理特殊性
乡镇基层政权,顾名思义就是指设在最低一级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政权。我国的基层政权包括农村基层政权和城市基层政权两部分。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在农村,是指乡、民族乡、镇一级;在城市,是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一级。从组织机构上说,我国的基层政权是指乡、镇、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以及市(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作为国家行使政治权利的神经末梢,它的出现是因为中央政府需要加强对政权的掌控,根本作用是保障和维护统治的稳定。对比其他或更高级的政府部门,乡镇政府部门管理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进行招商引资或者为人民服务的,所以基层政府一般不会有较大的行政执法权。但是,对于监控地方基层劳动人民的安全而言和做好宣传稳定工作都是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乡镇政府基层政权的设立是为了掌控和管理,是为了有具体直接面对基层公民的政权机构,从行政职能上来看它们就是管理网络中最不起眼但是最关键的那些基础点。同时,乡镇政府有具有服务性、综合性、协调性和辅助性等特点,这对于“乡政村治”的落实而言具有很大的帮助。其中服务性主要针对行政管理的,综合性主要包括政府的联系面及事务广度等,协调性和辅助性也多以乡村建设为主,包括协调各部门关系,协调行政村及自然村发展,辅助乡镇各个部门工作,使其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等。
二、行政村管理的特殊性
行政村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单位,从管理层面上讲的,一个行政村设有一个农村党支部或党总支,设有一个村委会,可以分为几个村民组;自然村是自然形成的居民聚居点,是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自然聚集在一起居住的村落。
同时,行政村实际上是一个区划概念,国家把农村地区分割成若干块,这一小块区域就叫行政村。行政村一般有自己的村委会,有明确的边界。行政村是自然村的综合,自然村是村民经过长时间在某处自然环境中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反映了人口的聚居状况,所以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为,行政村的分布状况还有其疏密程度也反映了人口的分布状况。
另外,就行政村管理的特性及划分而言,行政村是在自然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自然村是村民经过长时间在某处自然环境中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根据集聚效应的影响,各种产业和经济活动在空间上集中产生的经济效果以及吸引经济活动向一定地区靠近的向心力,最终导致行政村的形成和不断扩大。
三、乡镇管理行政村伦理与亲情管理
乡镇政府作为基层的一级政府,政府职能涵盖方方面面,是十分全面的,因为其承担着确保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转变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行动。从乡镇政府的职能我们可以看出,政府职能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可以说,乡镇政府承担的职能很全面,涉及村民的方方面面,同时乡镇政府承担的责任就很大。因此笔者认为乡镇政府对行政村进行行政管理中除去行政管理外也应落实伦理管理与亲情管理。
伦理管理:我国五千年的历史中,伦理管理可以说是根深蒂固了,这是我国自古以来所传承下来的一种管理形式,是具有家国同构、家国一体的基本特征的。乡镇政府伦理管理的主要优势笔者认为主要以行政村落的管理为主,无论是行政村还是自然村,家常伦理都是基本的要求,而伦理纲常也可以直接维系社会文化管理。因此,笔者认为伦理的管理是一种自我管理,一种以自我道德修养为条件的自律性管理;这对于乡镇政府的管理而言即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也符合“乡政村治”的管理要求。
亲情管理:亲情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乡政府在行政管理中的亲情管理,一方面是行政村的亲情化管理。其中乡政府亲情管理主要是以亲情化的管理为主,其目标是建立在基础的制度化管理上的,以增加浓厚的亲情化色彩为主,以生存为目标,以服务为导向,使其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气氛,去迎接行政村的各项问题,让来访人员感受到亲情化的服务氛围。行政村的亲情化管理同上文所述的人文管理有异曲同工之妙,其背景以行政村伦理关系为主,以亲情为主线协助抓好本家族或村落的各项管理。
四、行政村自治与乡镇管理授权管理
乡镇管理授权管理顾名思义是是乡镇政府处于乡村关系的支配的地位即乡镇政府通过行政权直接干预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权。由行政村和乡镇政府互相授权进行管理,以此来共同通过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干预来行使其行政权。因为乡村关系既可以是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也可以包括乡镇党委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所以党组织对村委会的领导也是行政主控型的表现形式。村委会在村域内要接受所在村党组织的指导、领导,所以乡镇党委对村民委员会是一种变相的领导,间接地加强了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干预和控制,双方的授权管理会更好的促进“乡政村治”的落实。
另外,行政村自治与乡镇管理授权管理能够打破传统脱节、错位、扭曲的不正当关系,如村委会拒绝接受乡镇的行政管理,怕乡镇政府过多地干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务,损害自身利益,双方的不信任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关系脱节,管理不到位的局面;错位方面主要表现在乡镇政府习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干预控制村民自治,村委会主张绝对的村民自治,双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没有履行好各自职能,因此发生了错位;扭曲主要在于目标任务的不落实以及“地下关系”缺乏制度的回笼,最终导致扭曲的衔接关系。
总之,乡镇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符合新时代农村发展的要求,这一良剂虽然已发展成熟,但由于地区性的限制它也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发展,因此双方要以共同的利益为出发点,不断的通过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基层群众的自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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