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四川省铁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四川省铁投集团纪委办公室
摘要:选人用人历来是我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新时期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从民主推荐和公开选拔干部着眼,通过分析查找民主推荐和公开选拔干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探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崇廉尚实的政治生态。
关键词:选人用人 民主推荐 公开选拔
民主推荐和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我党历来坚持选拔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民主推荐是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重要实践,在选准干部、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开选拔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和地域、体制限制,实现择优选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民主推荐、公开选拔存在的问题
(一)民主推荐重形式轻实质。推荐干部“先入为主”,讨论决定干部“引导发言”,领导提名代替组织推荐,党政联席会、碰头会代替党委会。同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存在投“利益票”“感情票”等问题,民主推荐出现拉圈子、分派别的情况,民主推荐质量不高,不能真正把符合条件、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干部考察过程失真失实。由于被考察人的多样性、考察者自身的局限性及参与考察者的复杂性,在民主测评时参评人员凭主观印象和关系亲疏“打勾勾”,考察过程往往蜻蜓点水、点到为止、“以和为贵”,使考察者不能深入、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真实情况,这种知人不深、识人不准的临时性考察导致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时有发生。
(三)公开选拔视野不够宽广。容易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内部消化,一些在领导身边、重要部门单位的干部“近水楼台先得月”,被优先提拔重用,这种“视野窄”的选人观容易打消其他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二是盲目跟风,动辄在全省范围乃至全国范围内招聘,这种“视野宽”的选人观一定程度保证了选拔的公平公开,但很多高学历、高水平的人才在相关岗位上得不到很好的施展和发挥,人岗不匹配,大材小用,劳师动众的选拔往往容易换来人才的流失。
(四)公开选拔重条件轻标准。长期以来,“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成了用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了干部的品行,少数干部才强德弱、德不配位,带着“内伤”上岗。在实际选人过程中,容易出现最多的条件是年龄、学历、性别、党派等硬条件,这种用条件卡人,而不是用标准量人,甚至因人设岗的做法,使一些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因这些“硬杠杠”被拒之门外。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民主意识比较淡漠。一些领导干部受传统思想影响,“家长制”“一言堂”根深蒂固,法制观念淡薄,滥用权力,公权变私权,不尊重广大干部群众意见,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使集体决策流于形式。
二是选任制度过宽过简。很多单位的选任制度原则过于宏观,用人标准比较模糊,用人程序缺乏操作细则,在干部考察内容和方式上缺乏科学标准和业绩评价体系,为用人主体中的某些人按需所取、灵活变通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是选任监督缺乏保障。选任监督制度不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等方面缺乏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制度,监督主体在监督过程中缺乏依据,工作瞻前顾后、大而化之,监督难以达到很好的效果。
四是参与人员明哲保身。在考察了解时,参与考察的人员一般只谈被考察者的优点,不说缺点,即使有缺点、有问题也不想说、不敢说。有的认为人选已内定,只是走过场,自己说了也白说,导致在考察了解干部时失真失实。
三、规范民主推荐和公开选拔的对策探析
(一)解放思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1.树立以德为先的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工作条例》规定,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2.树立发展为本的正确用人导向。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那些具有科学发展能力,能够引导科学发展、求真务实、不图名利、踏实肯干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慎用破格提拔,防止拔苗助长,赶鸭子上架。
3.树立实绩为基的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求“显绩”与重“潜绩”相统一。实绩既表现为看得见、见效快、好量化的“显绩”,又表现在打基础、周期长、难度大的“潜绩”,要自觉地用全面的、实践的观点看待衡量干部的实绩。
4.树立公论为要的正确用人导向。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凡是多数群众不推荐、不赞成的一律不能提拔任用。
(二)推行三个公开,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流程
1.公开推荐,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广泛性。实行代表推荐制,本着“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规范领导干部推荐行为,完善《干部推荐表》,推荐者要说明推荐理由、提出推荐职位,并签署推荐者姓名,切实落实推荐责任,让各个层次的代表踊跃参与,扩大民主推荐范围。
2.公开考察,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性。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跟踪考察、日常考察、个别考察、重大事项专题考察等方式,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的考察,变选拔前临时性考察为日常性考察,鼓励职工群众讲真话、说实话、去套话,全面真实掌握干部专长、能力素质、作风等方面情况。
3.公开结果,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投票可采用实名制,增强广大参与者的责任意识,防止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结合票决结果,坚持“两个不用”,即: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不用、民主推荐不是多数群众认可的干部不用。同时,建立回复制度,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尽快查实,并及时回复,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提高职工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三)创新思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
1.树立“大人才观”选人思想。摒弃“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十室之邑,必有奇才”的狭隘观念,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广开言路、广纳贤才,做到野无遗贤、贤无不用。
2.健全完善公开选拔程序。合理确定选拔职位、数量和范围,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严把宣传发动、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和考察等工作关口,防止简单以分取人,确保公开选拔达到预期效果。
3.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公推直选、差额考察等方式,让更多的优秀干部进入组织视野,切实把那些敢于解决问题、勇于变革创新、经得起考验、做出了实绩、得到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出来。
(四)强化监督,完善干部选任监督问责机制
1.建立和完善全程监督机制。对动议、推荐、考察、讨论、任免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建立一整套系统的、完备的监督制度体系,使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全面纳入监督的视野。
2.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内部监督职能,形成以干部监督机构为主体,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内部监督格局。重点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民主程序。
3.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拓宽公示渠道,广泛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重大问题,由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调查,认真核实,如实反馈,进一步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4.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问题查处机制,严查跑风漏气、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提高监督的约束力。建立选人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选人用人体系,推动选任工作民主化、科学化。